基于“形式——意义匹配理论”的术语翻译研究
2012-08-15代正利
代正利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大学英语教学部,湖南 长沙 410002 )
一、认知——功能视角下的概念观
根据《辞海》的定义,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1]。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撇开非本质属性,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科学认识的成果,都是通过形成概念来加以总结和概括的。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概念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概念既反映了事物的特有属性,同时也反映了具有这种属性的事物。概念是语言结构意义的基础,结构是概念在语言中的表现形式。因此概念既是形式,又是意义,犹如语言一样,是形式和意义的统一体,即“形式——意义对”[2]。概念又是思维单位,翻译过程的逻辑思维和推理是以概念为基础的。概念也是一个认知单位,它可以是一个词,一个短语,一个子句或一个句子结构[3]。概念对全人类来说是共同的,只是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表达罢了。
任何一种民族语言都是由两大基本载体构成:短语结构和句子结构。而概念主要是由短语结构(名词、合成名词、名词性词组、名词化结构)表达的。因此,概念的翻译就成了翻译的基本内容之一。
二、术语翻译的原则
翻译是通过对两种不同的语言体系之间形式的转换这种方式来求得意义的相似。转换的背后蕴藏着复杂的认知活动。“翻译即意译,一则译出语义意义,一则译出语用意义。”[4]其实,语义意义和语用意义都是由语言结构表达的,不能将二者截然分开。因此,概念既是“形式和意义”的统一体,也是“形式和功能”的统一体,即“形式——意义对”和“形式——功能对”,有什么形式就有什么意义,因而就有什么功能、表达什么概念。由此可见,术语的翻译比较集中地体现了语言、文化和翻译的关系。概念翻译是以语言意义和双语比较为主导,融文化和翻译技巧于一炉的复杂翻译过程。术语翻译,要尽量做到生动形象,特别是名词术语,应尽量使译名生动形象,在内容和形式上达到高度统一,即兼得“形式”和“意义”的统一。
(一)“形式——意义对”原则
新术语的诞生是新概念形成的结果,大多数术语都是隐喻思维的产物。科学技术语言词汇的 80%是合成术语,计算机科学术语中有90%是合成术语。这些合成术语绝大多数是隐喻思维的产物[3]。因此,术语“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便是喻体与隐喻思维“思考”和“想象”的关系。既然绝大多数术语都是隐喻的产物,那么,翻译时就需要力求保留隐喻修辞形式,确保喻体的形象性,以更好地传递原语文化。例如:
Desert Storm沙漠风暴
这是1991年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实施的军事打击行动。译文既保留了原文的形式,又展现了该术语的功能,体现了这一军事行动的“敏捷”和“威力”:像闪电,像雷鸣,像沙漠风暴,席卷而去,不可阻挡。对此条术语进行翻译,用汉语的四字短语“沙漠风暴”译出,语言与原文平行对称,既保留了原文的形式,又完整地传达了原文的意义。同时,译名的“四字结构”是汉语的“四六骈体”结构,诗一般的语言,音调平稳,铿锵有力,读来朗朗上口,堪称术语翻译的优秀译名。
科学技术术语大多数是由两个词合成的,翻译行文,用汉语的“四六骈体”结构,用词“宜双不宜单”,既可以译出原文的意义,又能保留原文的形式,较好地体现了“从‘形式相同’求‘意义相似’”的翻译原则,因此,这种术语翻译方式得到普遍的应用。例如:
Microblogging微型博客
electric chair电椅
ego-anxiety生态焦虑
affective computing感情运算
可以看出,从“形式相同”求“意义相似”,既保留了原文的隐喻形象,又译出了原文的意义,而且富含语言民族化——这是术语翻译的重要原则之一。
(二)“意义——功能对”原则
“意义——功能对”原则是指相互转换的两种语言的功能对等原则。虽然不同国家、民族的人们源于不同的文化,但其具有相同的认知方式和认知目的,即都是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功能,探索客观世界的奥秘,为人类服务。因此,不管是哪种民族语言,都要用语言把它们描述出来,都是要描述意义、陈述概念、揭示功能。唯一不同的只是语言这种载体的不同罢了。当然,由于不同民族的社会生活状态、意识形态、文化积淀和背景的不同,给术语的翻译过程带来了语言和文化转换上的困难。例如:
Smoking memo着火备忘录
这条术语表示含有确切犯罪证据的便条、信件和电子邮件。故事概要是:一位妇人发现自己的丈夫与另一位女子的e-mail往来记录和所有在MSN上的谈话记录后,将其复制成一个档案,即“smoking memo”,并交给法官以定夺丈夫是否有外遇。法官据此判定那位先生“确有外遇”。
如何翻译“smoking memo”呢?有人译之为“着了火的备忘录”。对此译文,笔者有异议。虽然形式和功能应该是匹配的、一致的,有什么形式,就应该有什么功能,但“功能是由结构表达的”。在“smoking memo”中,“memo”是主语,“Smoking”是谓语,语义是“烟”,不是“火”,因此,应是“冒烟的备忘录”。这是原文的语义。但翻译说到底,是两种文化的转换。汉语与此相类似的情景语言,有“后院起火”之说。因此,在语义对等的同时,情景语境也应该对等。所以,应该译之为“着火备忘录”。这种译法表明这个备忘录会“着火”,具有这种性质。如果你不去告官,就不一定起火。只有告官,被揭发,才会起火。因此,“着了火的备忘录”这一译法还有一处不妥,即术语是一个词,是一个实体,表示事物,在没有进入句子之前,是独立的,不应该具备“时体”意义。但在“着了火的备忘录”这一译法中,其“时体”意义则表现得非常强烈。
(三)“形式——功能对”原则
“形式——功能对”原则要求译文的语言民族化,适合读者的口味。因为原文作者所用的术语,在其自身看来,应该是最好的、最适合的、最能达到其修辞目的和效果的。译文的修辞功能与原文的相同,是术语翻译的基本要求。翻译学功能理论的核心是译文和原文的修辞“功能相同”、“意义相似”[2]。因此,译文语言应该尽量民族化。例如:
e-mail bankruptcy伊妹儿清零
就是把信箱里旧的“e-mail”(伊妹儿),对看过的及没看过的,统统清除掉,然后重新开张。“伊妹儿”这个名字音译起来显得花里胡哨,但是却很形象。尽管因特网的普遍应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不管怎样,“e-mail”是一条普通合成科技术语名词,而不是专有名词。既然如此,有人把“e-mail bankruptcy”译为“伊妹儿破产”,就显然不妥了。“伊妹儿破产”,是指一个物主的破产,这就把“e-mail”译成了一个专有名词。把普通名词译成专有名词,既犯了形式上的错误,又有意义上的错误。这样的译文,尽管保留了原文的字面形式,但却丢失了原术语要传达的意义,破坏了原文的修辞功能。同时,原文用“bankruptcy”,其修辞功能是在不失去要传达意义的前提下而使语言生动、形象。如果把“bankruptcy”译成汉语“破产”,所产生的语言意义和功能,不但面目全非,而且还不伦不类。如果把“bankruptcy ”译为“清零”,则不仅符合汉语“见词明义”的语言习惯,而且给人以面目一新之感。把“e-mail bankruptcy”翻译为“伊妹儿清零”,不仅意义准确,是地道的计算机科学技术术语,而且语言流畅,适合读者口味。这样的译名,在名词术语翻译中,堪称是把“形式”、“意义”和“功能”进行良好结合的范例,也是正确处理“语言、文化和翻译”三者关系的成功尝试。即使将“e-mail bankruptcy”译为“电子邮箱清零”也是可取的,因为这样的译文意义准确,语言通顺流畅,是大众化的科学技术术语,可以流传。
值得指出的是,形式和功能由多种因素组成,翻译时,要进行分析。但是,不管因素如何多种多样,都是由结构体现的。重结构分析,而且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语言意义和文化因素,是翻译的要诀。
三、术语翻译的方法
术语的翻译,在遵循“形式——意义对”和“形式——功能对”原则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形式——意义对”和“形式——功能对”的语言知识。这些知识是产生正确翻译方法的基础。没有语言的认知知识和认知分析,不可能有合适的翻译方法。
(一)音意结合法
以专有名词为主体的术语,应保留其专名,对事物名称进行意译。这种处理方法,传统上叫做“音译与意译结合”的翻译方法。在高新科技术语中,不少是由发明者、发现者、倡导者等命名的,翻译这类名词术语,应音译专有名词,意译其成就名。这样翻译,既保留了隐喻思维的联想意义,又译出了事物的意义名称,符合汉语习惯。例如:
Franken food佛兰肯转基因食品
Franken food是Frankenstein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的简写形式。这个词来源于Frankenstein,是英国女作家Mary W. Shelley于1818年所著的同名小说的主角。主角Frankenstein是一位制造了一个科学怪物而他自己却被该怪物毁灭的医学研究人员。译文保留了其原人名“Frankenstein”,使人们很容易便联想到转基因食品会有害于研究者本身,即人。又如:
Streisand effect史翠珊效应
Streisand是美国一名艺人,她的隐私受到了侵犯,由于诉讼过程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知道了她的“隐私”。“Streisand effect”用以指人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本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反而事与愿违,流传更广,曝光度更高。在这里,原语是用人名来隐喻这一现象,翻译时也不妨借用她的名字来直译这一类现象。类似的翻译情况还有“Wal-Mart effect”(翻译为“沃尔马效应”)等。
(二)形译法
实体隐喻术语是最多的、最普遍的,它们是科学技术成果的结晶,多以合成术语方式出现[5]。这类术语除了科学文化之外,民族文化因素较少。由于它们来自实体隐喻,所以对这类术语的翻译,应尽可能地保留原语的隐喻形式。我们称之为“形译法”。
“形译法”的原则是:只要译文语言通顺流畅,就尽量保留原文的隐喻形式,留给读者一定的联想空间,便于理解。“形译法”分为两种:一是语言表层形式,按字面意义译出;二是语言的修辞功能,不能或不完全按字面意义,而要按文字产生的功能译出,只有这样,才能保留原文的隐喻,重现原文的修辞功能。例如:
White list白名单
White list是一种具有反垃圾邮件功能的信箱,是相对于“blacklist”(黑名单)的认知思维而提出来的。将之译为“白名单”,用对比引申译法,较好地把原文的修辞功能和盘译出,既能达意,又能传神。又如:
Black Power黑权主义
上面的译例,都是术语翻译的成功译例,较好地译出了原文的形式和意义。但有时,我们不应该按照语言形式进行翻译,而要透过表层形式,译出它的意义、功能,才能体现原文作者的修辞意图。例如:
Red Power印第安人权力
该术语的修辞是用印第安人的脸膛作表征。以印第安人红色的脸膛、红色的鼻子表征印第安人。如果把这条术语译成“红色政权”,则破坏了原文作者的修辞意图,那就完全错了。
有的术语,是借事物某一方面的突出特征来命名。尽管译者透彻理解了原文的修辞意图和功能,但由于译语文化与原语文化很难兼容,翻译起来颇费匠心。例如:
Crack berry靓莓
berry是“莓”,是一种在低处生长的植物,有白色花和聚合果,由红色肉质可食的花托和许多像种子一样的果实组成,籽粒很小,聚集在花托上。straw berry是“草莓”。在crack berry术语里的crack是形容词,意思是“第一流的”、“优秀的”。这里,用“crack berry”给一种智能型手机命名。该机具有邮件、电话、无线上网、短信、即时信息、企业信息等多种功能。其外表特征是上面配有小型标准计算机键盘,黑色的按键。这个键盘看上去就像一颗颗莓的“籽粒”。莓的籽粒很小,而且聚集在“花托”上。用“crack”对它进行描述,就是将手机的“机体”比作莓的花托,键盘比作莓的籽粒。这种手机由于其性能完美,外观漂亮,深受欧美商务人士青睐,短短几年内迅速在全世界流行起来。
在这里,我们对原文的“形式——意义对”和“形式——功能对”有了较为透彻的理解,下面就要根据“形式——功能对”译出“译文和原文修辞‘功能相同’、‘意义相似’”的译文了。那么,怎样翻译呢?
有人将“crack berry”译为“黑莓成瘾症”。这一译名虽然体现出这种手机因其性能好而深受用户青睐,但是没有保留原文的隐喻形式,更谈不上“功能相同”、“意义相似”的转换。更槽糕的是,原语是“手机”,目的语却成了一种“病症”。试问,谁花钱去买一种“疾病”呢?加之语言晦涩,让人无法接受。
还有人将“crack berry”译为“黑莓机”。这种译法,“语言”、“文化”、“翻译”三要素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得到体现,显然也不妥。而且,汉语的“黑”字,只有“黑头发”得到赞誉,就连“黑牡丹”用于比喻人,是说她像“牡丹”一样美,但是“皮肤黑”,也有“贬”的意义存在。“黑牛”比喻小伙子有劲,也是“皮肤黑”之意。至于“黑鬼”、“黑暗”、“黑社会”、“黑衣”、“黑纱”等等都是深为人们所忌讳的。
该手机得其名是“莓的籽粒小,又聚集在花托上”的特征所致。即把键盘上的“键”比作“莓的籽粒”,主机比作“花托”,且在“berry”前是用“Crack”这一极度美的形容词进行修饰和描述的。因此,我们将“crack berry”译为“靓莓”手机。第一,这种译法译出了“crack”的基本意义,“靓”是“漂亮的”,与“crack”意义相近;第二,“berry”是“莓”,也是很美的,是红色,中国人喜欢;第三,“靓莓”与“靓妹”同音,不仅欧美商人喜欢,东方的商人也喜欢。试问:谁不喜欢“靓妹”呢!所以欧美商人把“靓莓”带在身边,不“上瘾”才怪!
选择事物外表的某一显著特征来命名是科技术语常用的手法,可使语言简洁、准确、形象,便于读者理解。翻译中两种语言的转化是又一次喻化认知的过程[6]。所以,翻译它们时,必须尽力重现隐喻形式,实现修辞功能的自然对等转换,融语言、文化和翻译于一体。
(三)功能法
有些术语的文化特征明显。对于这类术语的翻译,应该重功能而轻形式,以使语言通顺,能融合译语的民族文化。
句子结构是民族文化的结晶。由于语法化,词项和句子没有明显的界线。因此,有的术语具有典型的民族文化特征。在术语翻译中,隐喻作为一种思维机制具有普遍性,而不同民族语言隐喻投射的取向,或概念的组织转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7]。对这类术语的翻译,必须以译文和原文的修辞“功能相同”、“意义相似”为前提,译出意义、译出功能,但却不得不舍弃语言形式。例如:
Wind rush风电热
指现今人们投资风力发电,掀起风力发电的热潮。所以,人们译之为“风力发电热潮”。这个译名虽然符合“形式——意义对”原则,但却不符合“形式——功能对”原则。根据汉语习惯,术语一般以“两个字”或“四个字”即符合“四六骈体”为好。原文如果是单音字合成,一般译成为“两字”术语;原文是双音字合成的术语,一般译成为“四字”术语。在汉语中,利用火力发电,称之为“火电”,利用水力发电称之为“水电”,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词汇。现在人们利用风力发电,为什么不能叫它为“风电”呢?19世纪末,许多人涌入产金地点,引发了一场大移民潮,“gold rush”一词,应势而生,并被译为“淘金热”。以此联想,把“Wind rush”译为“风电热”,似乎恰到好处。又如:
Sock puppet手偶
“Sock”是一种道具,可以把整只手放到里面,利用五个手指的挪移,做出各种“手偶”的表情动作。有人将“Sock puppet”译成“袜子偶”,实在是望文生义。“Sock”在这里,不是“袜子”,而是“喜剧”。据载:罗马喜剧演员穿的一种软底鞋叫做“sock”。后来人们用它来隐喻“喜剧”。因此“Sock puppet”的字面意义是“喜剧偶”。这类剧,有“木偶”、“皮影”等。“Sock puppet”是用手做出各种表情动作的,而且又有“puppet”一词,根据隐喻思维和表达习惯,仿“木偶”二字,译之为“手偶”,实为神来之笔。建立在二者本质特征相似的基础上,本体和喻体之间存在相似性(similarity)[8],即喻底(ground),就实现了意义和功能的对等。
术语,来自各个民族的科学实践,是科学技术的成果,无不打上科学文化的烙印,也常常打上民族文化的烙印。因此,名词术语的翻译在许多情况下,无法保留原文的形式,只能舍其“形式”,求其“意义”,得其“功能”。例如:
pack-year吸烟指数
有的国家对“吸烟”和“噪音”是立了法律的。为检查吸烟的状况,以年为单位测量吸烟的数量。“Pack”是装香烟的盒子,隐喻代指香烟。原语采用的是隐喻,译语却舍弃其喻体形象,求得“意似”。
术语既是一种短语结构,又是短语结构的基础,当然也是语言知识的基础,还凝结了语言的文化特征。因此,术语翻译研究的理论和原则必须建立在语言的“形式——意义对”和“形式——功能对”原则的基础上,从“形式相同”求“意义相似”。由于民族文化的差异,有时译文不能与原文的形式相同,但必须求“功能相同”、“意义相似”,力争符合语言的民族化。因此,术语的翻译必须把语言、文化和翻译理论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最终译出译名。术语的翻译方法,在术语的翻译原则指导下,准确认识原文的修辞功能和意图之后,可以灵活运用。
[1]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3455.
[2] 张梅岗.译学研究的认知——功能途径[J].中国科技翻译,2007a,(3):53-55.
[3] 张梅岗.英汉翻译新方法[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
[4] Jin, Di & E. Nida. On Translation[M]. Beijing: China Translation & Publishing Corporation, 1985.
[5] 张梅岗.英汉翻译教程[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7.
[6] Verbrugge, R. R, Transformation in Knowing: A Realist View of Metaphor[A]. Honeck & Hoffman. Cognition and Figurative Language[C]. Hillsdale, NJ: Lawrence Erlbaum,1980.
[7] 谢之君.翻译中的隐喻性认知[J].上海科技翻译,2001,(3):1-6.
[8] 束定芳.隐喻学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