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青年婚恋研究综述
2012-08-15许菊香
许菊香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由于恋爱婚姻现象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许多研究者从社会学的角度加以研究,也有一些研究者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婚恋观是青年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关系是一个家庭形成的最主要的纽带,是最深刻、最直接、最重要的人类关系,在婚恋关系中,人类活动中的生物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三种基本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得以充分反映。青年婚恋的观念、形态及其变化是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也是社会学始终关注的论题。
一、国外学者对青年婚恋观研究概述
国外学者对青年婚恋观的研究不仅包括传统的两性研究,对于同性(same-sex)间的婚恋及婚姻合法性的研究也很重视。他们在各自的学术领域从不同的视角对青年的婚恋观及行为进行分析,以某一特定群体为研究对象,阐述个体婚恋与家庭、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婚姻支付的研究
艾琳娜·斯坦卡尼莉(Elena G.F.Stancanelli)通过对1990-2002年这13年间法国夫妻间劳动市场行为的研究发现,法国双薪夫妇的比例加大,从1990年的52%增加到2002年的58%,并且在这些双薪夫妇中大约有五分之一的女性已经超过了丈夫的收入,艾琳娜将这些双薪夫妇划分为标准双薪型(“Normal”dual earners)和妻子收入更高型(wife-higher-earnings couples),并认为双薪夫妇大多属于相同的社会经济阶层。[1]
(二)同性婚姻的研究
蒙特·斯图尔特(Monte Neil Stewart)认为有关婚姻事物的争论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在法庭上,对于法律上界定的婚姻定义的争论更是最彻底最必然,婚姻不只是对一男一女的结合,也是对任何两人的结合。蒙特意图通过总结制度理论的应用来重新界定婚姻。[2]
(三)婚姻制度的研究
亚历山大·拉斯科(Alexander Lascaux)认为信任是所有社会制度正常运行最基本的先决条件,信任缺失会导致相当一些代价去强化制度化的规范与准则,信任在许多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如交易、婚姻、教育、公共防卫或医疗保险制度,并且三组辅助制度被认为用来支持和保护婚姻中的信任:财政制约(financial constraints)、社会规范(social norms)和法律保障(legal protection),亚历山大详细论述了维护婚姻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及结构。[3]
(四)婚姻过程的研究
亚历山德罗·巴罗斯特里诺(Alessandro Balestrino)和辛西娅·西阿第(Cinzia Ciardi)提出一个求爱时期模型(a model of courtship),即婚姻的时间安排受到自觉规范(perceived norms)与个人目标(personal aims)之间的认知失调的影响。该模型的预测收益率符合有关别具风格的事实:结婚年龄的提高,普遍的配偶选型和婚姻生活最初几年里司空见惯的离异。他们还讨论了晚婚晚育的影响,认为家庭功能的下降已是社会共识,通过鼓励适当的家庭政策使得其他安排成为可能。[4]
(五)特殊群体婚姻的研究
凯瑟琳·艾丁(Kathryn Edin)和乔安娜·瑞德(Joanna Reed)回顾了近来有关贫困者婚姻中的社会与经济障碍的研究,并讨论了联邦决策者对推进未婚贫困者的婚姻所做努力的功效。社会障碍包括婚姻期望、生育规范、结婚成本、关系质量等等。经济障碍包括男子的低收益、妇女的收入和结婚税。艾丁和瑞德指出处于弱势群体的男性和女性高度重视婚姻,他们认为有必要维持一个婚姻,避免离婚。对于贫困者而言一定程度的财政稳定是先决条件,决策者要解决不稳定和低工资的工作来鼓励婚姻。[5]
(六)婚姻态度与行为的研究
为了探索婚姻观与婚前性行为之间的关系,瑟尔兹(Salts)和康妮(Connie J.)通过对 143 名大一男生和198名大一女生的问卷和婚姻观认同度量表的调查发现,女性对婚姻的认同度高于男性,而没有婚前性行为的人对婚姻的认同度又高于有多个性伙伴的人,有过性行为但只有一个性伙伴的人的分数居于二者中间。性别和群体特征间的相互影响意义不大。[6]
二、国内学者对青年婚恋观研究概述
“青年”的涵义在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环境中是有差异的,而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变迁,“青年”的涵义一直在变化。对于青年的涵义主要是从年龄上进行界定,在对青年年龄界限的划分上,各个组织与机构又有不同的区间划分。联合国于1985年国际青年年,首次将青年界定为15-24岁之间的人,世界卫生组织界定14-44岁的人为青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14-34岁的人定为青年,我国国家统计局以15-34岁的人为青年,共青团界定青年为14-28岁,青年联合会确定18-40岁的人为青年,港、澳、台地区则以10-24岁为界限。本文中对青年的界定采用青年联合会的说法,将年龄跨度在18-40岁之间的人称为青年。
国内学者关于青年婚恋观的研究较多,大略分为以下两类。
(一)青年婚恋观研究对象的确定
以研究对象划分,对青年婚恋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下述几个群体:
1.以“第一代独生子女”为研究对象。19世纪末,美国心理学家G.S.霍尔率先研究独生子女问题,分析了独生子女的特异性。1937年,日本保育会会长、儿童心理学家山下俊郎发表《独生子女其心理与教育》一文,阐述了独生子女的意义及其渊源,分析了独生子女的心理特点,提出了独生子女的教育原则。同西方国家“独生子女”群体的形成不同,我国“独生子女”群体的形成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从1978年正式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我国到目前已累计有9千万独生子女。目前,第一批独生子女几乎都进入了婚育期,对于第一代独生子女婚恋问题的研究成为对独生子女研究的重要课题。蒋生在《第一代独生子女婚恋观巨变》中提到独生子女对婚前性行为的宽容度大大超过非独生子女的同龄人,自由、晚婚正成为第一代独生子女新的婚恋态度,这一代年轻人更愿意将婚姻看成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对于第一代独生子女的婚姻,由于个性和社会方面的因素,他们存在较大困扰,出现“草婚草离”的现象,婚后处理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同时也有一些优势,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他们的婚姻互补性很强,婚姻的经济水平较高,也相对稳定,在文化层次和社会交往活动等方面对下一代的教育也有优势。[7]
周丽在《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婚恋面面观》中以个案为例,认为第一代独生子女对传统婚姻爱情依然向往,但他们的婚恋观也很现实,从物质到精神,他们比父辈拥有更大的自由空间。[8]
而在中国社科院 《第一代独生子女婚恋观念及教育观念研究》报告中认为,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早恋不早,结婚较晚,生育不多。”在择偶标准上,研究发现,第一代独生子女总体上继承了我国传统美德,“道德品质”是其择偶首选的要素,比例高达81.8%。伴随着质疑长大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始终面对着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的双重影响。他们的性观念也表现为开放与保守并存。三分之二的人赞同“恋爱花费AA制”与“婚后夫妻收入自理”。[9]
2.以当代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尽管从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大学生的人数与日俱增,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往昔的象牙塔也抛开神秘面纱,大学校园也成为一个微型社会,大学生一直都被认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后备力量,也是建设社会的储备力量,如同有价值的半成品,但仍然处在塑型阶段,所以对大学生的关注,尤其是对大学生婚恋的研究在整个青年婚恋研究中占据了相当的比例。如王凤和《大学生“恋爱问题”之我见》分析了大学生恋爱现象产生的原因,认为是生理、心理成长、成熟的必然结果,是异性长期接触的必然结果,是现代社会文化形态影响的必然趋势,也是家长、老师、亲戚、朋友们的希望。同时作者也分析了大学生非正常恋爱现象的表现及产生原因,并提出高校应该重视对大学生的婚恋教育。[10]
苏红、任永进在《大学生婚恋观特点研究》中采用自编的“大学生婚恋观问卷”对1531名普通院校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大学生婚恋观问卷由恋爱动机、婚姻倾向、婚姻自主观、婚姻价值观、婚姻角色观、婚姻忠诚观、性爱抉择观等七个因素组成。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大学生的婚恋观水平处于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之间,大学生仍然看重婚姻的忠诚;大学生婚恋观在性别、年级、学科类别等上存在显著性差异。”[11]
对于大学生婚恋观的研究,有的学者从大学生的专业入手,如对师范院校学生的调查,对医学院学生的研究。同时对高学历青年婚姻问题的研究,尤其是对研究生婚姻恋爱问题的研究焦点又集中在女性身上,许多学者也都探讨了女研究生的婚恋心理、现状、特点以及婚恋难的原因及教育对策等。
3.以户籍划分城市与农村青年为研究对象。经济社会的发展打破了原先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使得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然而从传统农业社区走出来的农村青年仍然有其独特性。张承芬、陈英敏的《当代农村青年婚恋观的调查》对山东省12个地区的农村青年进行的婚恋观调查结果表明:“当代农村青年的择偶方式主要是通过‘自由恋爱’,表现出较强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当代农村青年的择偶标准主要强调个人因素,尤其是个人的品性、身体健康状况、个性、能力及学识等,而相对忽视家庭、社会地位等外在因素;对离婚、婚外恋等当前一些婚恋中的社会问题,当代农村青年不同程度地持一种否定态度,但也有部分人认为无所谓或可以理解,表示赞赏的人则较少;在某些婚恋观上既存在个别差异,也存在着不同性别、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和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群体间的差异。”[12]
(二)从研究的内容来看,大致可分为宏观的综合性研究和微观的具体性研究
1.综合性研究又可分为对青年婚恋状况的整体研究和对以往研究成果的综述。对于青年婚恋总体状况的研究,吴鲁平在《当代中国青年婚恋、家庭与性观念的变动特点与未来趋势》一文中认为,中国青年的婚恋家庭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择偶的自主意识增强,择偶网络从亲缘、地缘到业缘,择偶机会增多,选择空间增大;择偶标准上,政治条件重要度递减,学历、职业、能力、住房、收入等经济社会因素和爱情因素日益升值;性开放从表层走向深层,婚前性交往呈现出快速上升态势;对“婚外恋”持一定程度的宽容,三成强的青年对婚外恋表示有条件的同情或认可;“隐私”概念渗入婚姻生活,六成强的青年赞成夫妻之间应适当地保留隐私;婚前财产公证正在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半数青年对“婚前财产公证”表示认同。从这些变化特点中,吴鲁平总结当代中国青年在婚恋、家庭与性观念方面的变动上明显地呈现出三大趋势:即开放、宽容、自主。[13]
王子璇、张勇梅在《论现代青年人观念的转变与社会进步——关于现代青年人婚恋、性、家庭观念的调查报告》中,通过分析问卷数据显示出,现代青年人与其父辈、祖辈的截然不同和在一些观念、接受度上的开放性和前卫性,同时他们也保留着一些传统的固有的应该坚守的原则。在性观念方面的一些开放和进步也使得对青年的婚恋及性教育成为必要。[14]
研究综述方面,苏红、任永进在《国内外大学生婚恋观研究综述》中归纳,对于大学生婚恋观的研究主要有恋爱态度的研究、恋爱动机的研究、婚姻自主观的研究、婚姻价值观的研究、婚姻角色观的研究、婚姻忠诚观研究、性爱抉择观研究、性爱行为观研究、大学生婚恋观影响因素的研究、婚恋观测量工具的研究等。并且指出对大学生婚恋观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理论研究相对薄弱、测量工具缺乏科学性、缺乏对大学生婚恋观的系统研究。”[15]
2.具体性研究也可细分为两类:对青年某一婚恋观念与行为的研究和从某一视角对青年婚恋观的研究。对青年具体婚恋观念与行为的研究,包括对青年择偶标准及择偶行为的研究、关于网恋与网婚的研究、关于试婚的研究、关于闪婚的研究、关于婚姻成本的研究等等。从研究视角及方法来看,有从报刊杂志的征婚广告来看青年婚恋观的变化,有研究影视对青年婚恋观的影响,有研究制度政策变化对青年婚恋观的影响如禁租令、禁婚令的废止。在理论视角上则有社会性别视角、社会文化视角、社会网络视角等。对青年婚恋观的研究还包括跨文化、跨地域的比较研究。
[1]Elena G.F.Stancanelli.Marriage and Work:An Analysis for French Couples in The Last Decade[J].The GREDEG weekly workshop,June,2006.
[2]Monte Neil Stewart.Genderless Marriage And Institutional Theory[R].The 12th World Confer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Family Law,July19-23,2005.
[3]Alexander Lascaux.The Lord of The Wedding Rings:On The Evolution of Norms Supporting Marital Relationships[R].The EAEPE Annual Conference,Porto, Portugal,November1-3,2007.
[4]Alessandro Balestrino&Cinzia Ciardi.Social Norms, Cognitive Dissonance And The Timing of Marriage[R].CESIFO Area Conference on Employment And Social Protection,May 2007.
[5]Kathryn Edin&Joanna Reed.Why Don’t They Just Get Married?Barriers to Marriage among the Disadvantaged[J].The Future of Children,2005,(4):117.
[6]Salts&Connie J.Attitudes toward Marriage and Premarital Sexual Activity of College Freshmen[J].Adolescence, 1994,(116).
[7]蒋生.第一代独生子女婚恋观巨变[J].独生子女,2005,(9):14-15.
[8]周丽.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婚恋面面观[J].家教指南,2004,(1):28-30.
[9]记者.1976-1986年,“ONLY”一代——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婚恋调查发布[N].今日早报,2008-10-16.
[10]王凤和.大学生“恋爱问题”之我见[J].中国青年研究,2002,(4):69-71.
[11]苏红,任永进.大学生婚恋观特点研究[J].中国性科学,2008,(6):15-17.
[12]张承芬,陈英敏.当代农村青年婚恋观的调查[J].山东师大学报,2000,(5):81-83.
[13]吴鲁平.当代中国青年婚恋、家庭与性观念的变动特点与未来趋势[J].中国青年研究,1999,(12):19-25.
[14]王子璇,张勇梅.论现代青年人观念的转变与社会进步——关于现代青年人婚恋、性、家庭观念的调查报告[J].现代商贸工业,2008,(7):25-26.
[15]苏红,任永进.国内外大学生婚恋观研究综述[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2):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