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校本两唐书地理志疑义考释*
2012-08-15尤炜祥
尤炜祥
(浙江警察学院 《公安学刊》编辑部,浙江 杭州 310053)
点校本两唐书地理志疑义考释*
尤炜祥
(浙江警察学院 《公安学刊》编辑部,浙江 杭州 310053)
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一直被学术界和广大读者公认为权威版本,但由于种种原因,内中的错讹和校勘不精存在不少。现以点校本两唐书地理志为例,对其中疑义之处加以考释。
点校本;两唐书;地理志;考释
现存有关唐代的地理著作,以《旧唐书·地理志》(简称《旧志》)和《新唐书·地理志》(简称《新志》)收集的材料最为完备,介绍也最为详尽。但《旧志》与《新志》又各有特点。《旧志》“有关唐代行政区德设置,名称之来源,隶属关系的变动,治所的迁移,莫不详细记载,使人一目了然。”[1]1《新志》尽管为追求“文省事增”,对一些州县的沿袭关系,往往删削过甚,使读者难以理解,但也增加了“大量有关山河、坡堰、交通、土贡、折冲府、军镇守捉防戍、州县等级等方面材料。”[1]1故新旧地理志不可偏废。我们知道《旧唐书》与《新唐书》均存在不少错讹和校勘不精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二书地理志中也同样存在。虽然前辈学者多有考释、校勘,但不少并没有被点校本汲取,不知是因为论据不足,还是当时点校者根本没有看到。当下正在进行重新修订“二十四史”工作,仍以点校本为底本。这是一项大的工程,也是一项造福于子孙后代的文化盛事,笔者也望能献绵薄之力,在此,根据平时的读书札记,也汲取了前辈学者的有关成果,对点校本两唐书存在的疑义予以考释,以冀方家学者指教。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京师,秦之咸阳,汉之长安也。隋开皇二年,自汉长安故城东南移二十里置新都,今京师是也。城东西十八里一百五十步,南北十五里一百七十五步。皇城在西北隅,谓之西内。正门曰承天,正殿曰太极。太极之后殿曰两仪。内别殿、亭、观三十五所。京师西有大明、兴庆二宫,谓之三内。有东西两市。都内,南北十四街,东西十一街。街分一百八坊。坊之广长,皆三百余步。皇城之南大街曰朱雀之街,东五十四坊,万年县领之。街西五十四坊,长安县领之。京兆尹总其事。东内曰大明宫,在西内之东北,高宗龙朔二年置。(第1394页)
按:“城东西十八里一百五十步”,《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作“城东西十八里一百一十五步”,[2]216并附校勘记云:“近卫校明本曰:‘《隋志》’作‘一十五步’《旧唐志》作‘五十步’。按:《隋书·地理志》及《六典》皆为原始材料,所记相同。又如宋敏求《长安志》七亦同《隋志》、《六典》,则《六典》原文不误可知。《旧唐志》之‘五十’,盖‘十五’之误乙也。”[2]229此乃京城之东西距离也。
又,《唐六典》下书皇城之规模、建筑等,然后是介绍宫城。“宫城在皇城之北。南面三门:中曰承天,东曰长乐,西曰永安。”[2]217现《旧志》脱落一大段介绍皇城文字不说,又把皇城“谓之西内”,当是显误。据《唐六典》可知,“皇城”前脱落“宫城在”三字,即指宫城在皇城内西北隅。《旧志》“皇城在”之“在”字当为衍文,正因为前面脱落“宫城在”三字,故后辈学人在“皇城”后妄加“在”字,否则于文义不协,不知这样反而误上加误。现经改误,整句当作“宫城在皇城西北隅,谓之西内”。
又,“京师西有大明、兴庆二宫,谓之三内。有东西两市”当有误倒,前面都是讲皇城的内部构造,“大明、兴庆二宫”当也在皇城之内,故有“三内”之称。“京师”乃指整个京城,故疑当在“有东西两市”前,经改误,整句当作“西有大明、兴庆二宫,谓之三内。京师有东西两市”。
又,“西有大明、兴庆二宫”是就皇城而言的,《唐六典》卷七 《尚书工部》:“大明宫在禁苑之东南,西接宫城之东北隅。”[2]218“兴庆宫在皇城之东南”。[2]219故当作“东有大明、兴庆二宫”。“西”当为“东”之误。大明宫在皇城之东面,故又称东内。“东内曰大明宫,在西内之东北,高宗龙朔二年置”,是也。
又,“东五十四坊”,以“街西五十四坊”例,当作“街东五十四坊”,“东”前夺“街”字。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八○《新旧唐书》十二:“‘东’上当重一‘街’字”,[3]539是。本书卷一七九《刘崇望传》:“圣上在街东亲总戎事。公等禁军,何不楼前杀贼,立取功名。”[4]4665韩愈《华山女》诗:“街东街西讲佛经,撞钟吹螺闹宫庭。”均可作为“街东五十四坊”之佐证。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京兆府……天宝领县二十三,户三十六万二千九百二十一,口一百九十六万七千一百。八十八府。理京城之光德坊。去东京八百里。(第1395页)
按:前面是“京兆府”,后面又出现“八十八府”,显然有误,同时“理京城之光德坊”于文义亦不通,故标点当有误。“八十八府”之“八十八”当上属,“府”当下属,整句当作“口一百九十六万七千一百八十八,府理京城之光德坊”,这样文通字顺。“府理”,即“府治”也,避高宗李治讳改,为京兆府所在地。《旧书》避讳,但也有后辈学人改而不尽改者,如“治”字,有称“治”,也有称“理”的。本卷下书:“洛阳,隋旧。武德四年,权治大理寺。贞观元年,徙治金墉城。六年,移治都内之毓德坊。垂拱四年,分置永昌县。天授三年,又分置来廷县,治于都内之从善坊。”[4]1422即为佐证。《新书》卷三七《地理志》:“京兆府京兆郡……天宝元年领户三十六万二千九百二十一,口百九十六万一百八十八。”[5]961《新志》与《旧志》相较,户数相同,人口数当夺“七千”。但《旧志》“八十八府”之“八十八”上属,“府”下属应不会有错。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凤翔府,隋扶风郡。武德元年,改为岐州,领雍、陈仓、 、虢、岐山、凤泉等六县。又割雍等三县,置围川县。其年,割围川属稷州。贞观元年,废稷州,以围川及州之麟游、普润等三县来属。(第1402页)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云中都督府,党项部落,寄在朔方县界,管小州五:舍利、思璧州、阿史那州、绰部州、白登州。(第1414页)
按:既然是“管小州五”,后四个都带“州”,“舍利”当作“舍利州”。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八○《新旧唐书》一二云:“‘利’下当有‘州’字,原本亦脱。”[3]539是。又,“绰部州”当作“绰州”。因“绰州”由“绰部”置,故涉“部”字而衍。《新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云中都督府,贞观四年析颉利右部置,侨治朔方境。领州五:贞观二十三年分诸部置州三。舍利州以舍利吐利部置。阿史那州以阿史那部置。绰州以绰部置。思壁州、白登州贞观末隶燕然都护, 后复来属。”[5]1120下书:“高丽降户州十四,府九……舍利州都督府”。[5]1128下又书:“于州,武德四年以古滇王国民多姚姓,因置姚州都督,并置州十三……舍利州、范邓州、野共州、洪郎州、日南州、眉邓州……”[5]1142《唐会要》卷七三《安北都护府》:“二十三年十月三日,诸突厥归化,以舍利吐利部置舍利州,阿史那部置阿史那州,绰部置绰州。”[6]1558“舍利”均作“舍利州”,“绰部州”作“绰州”,当无误。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寿安,隋县。义宁元年,移治九曲城,属熊州。贞观七年,移今治,属洛州。长安四年,立兴泰宫,分置兴泰县。神龙元年废,并入寿安。(第1423页)
按:“熊州”当作“谷州”,《隋书》卷三○○《地理志》中:“宜阳后魏置宜阳郡,东魏置阳州,后周改曰熊州……大业初废熊州,省洛水入宜阳。”[7]834熊州在隋大业初(605年)被废后至唐开国前一直没有复置,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才“改宜阳郡为熊州”。[4]1424《新书》卷三八《地理志》二:“福昌,畿。本宜阳。义宁二年以宜阳、渑池、永宁置宜阳郡, 武德元年曰熊州。”[5]983故隋义宁元年(617年),寿安不应属“熊州”,《两唐书地理志汇释》引《元和志》云:“‘(寿安)开皇三年,以县属熊州,十六年改为谷州。’义宁在开皇后,《新志》‘熊’作‘谷’,是。”[1]80《汇释》固然不错,云《新志》“熊”作“谷”,是指《新书》卷三八《地理志》二:“寿安,畿。初隶谷州, 贞观七年来属 (洛州)。”[5]983但云熊州“(开皇)十六年改为谷州”与《隋志》“大业初废熊州”不合。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
贞观元年,省熊州,以永宁属谷州,寿安属洛州。(第1424页)
按:“以永宁属谷州,寿安属洛州”,其间有脱误。《新书》卷三八《地理志》二作:“贞观元年(熊)州废,以福昌、永宁二县隶谷州。”[5]983《唐会要》卷七○○《州县改置上》作:“贞观元年,省熊州,以福昌、永宁、渑池隶谷州。”[6]1479《旧志》与《新志》相较,脱“福昌”,与《唐会要》相较,还脱“渑池”,其实“渑池”贞观元年(627年)已不隶属于熊州,在武德元年(618年)就已隶属于谷州了。《新书》同卷上书:“新安,畿。义宁二年以县置新安郡。武德元年曰谷州,以熊州之渑池隶之,并析置东垣县。”[5]983这样,贞观元年,熊州被废前应领有福昌、寿安、永宁三县。《唐会要》同卷上书:“福昌县,隋义宁二年置宜阳郡,领宜阳、渑池、永宁三县。武德元年,改熊州,故宜阳县为福昌,取隋福昌宫为名,领福昌、寿安、永宁三县。”[6]1479其中“寿安”在武德四年(621 年)前一度隶洛州,但在武德四年又重新隶属熊州。《新书》同卷下书:“福昌,畿。本宜阳。义宁二年以宜阳、渑池、永宁置宜阳郡,武德元年曰熊州。二年更宜阳曰福昌,因隋宫为名。四年以洛州之寿安隶之。”[5]983但《新志》与《唐会要》都没有提及贞观元年废熊州时,寿安隶属于什么州。《旧志》云:“寿安属洛州”,其实是有误的,应该也随“福昌、永宁”隶属了谷州,何以见得,本书同卷上书:“(贞观)七年,又割谷州之寿安来属(洛州)。”“寿安,隋县。……贞观七年,移今治,属洛州。”[4]1423如果寿安在贞观元年已隶属了洛州,不可能有“又割谷州之寿安来属”一说,只有在贞观元年隶属谷州,才与“贞观七年,移今治,属洛州”相合。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广德元年十月,吐蕃犯京师,车驾幸陕州,仍以陕为大都督府。天初,昭宗迁都洛阳,驻跸陕州,改为兴德府,县次畿赤。(第1428页)
按:“兴德府”,叶石君校本改为“兴唐府”,是。本书卷二○○上《昭宗本纪》:“(天元年五月)癸巳,中书奏:准今年四月十一日赦文,陕州都督府改为兴唐府,其都督府长史宜改为尹,左右司马为少尹,录事为司录,陕县为次赤,余为次畿。”[4]781本书卷二○○下《哀帝本纪》:“(天四年闰十二月)乙亥,贬兴唐府少尹孙秘长流爱州,寻赐死,孙乘弟也。”[4]809《新书》卷三八《地理志二》:“陕州陕郡,大都督府,雄。本弘农郡,义宁元年置。武德元年曰陕州。三年兼置南韩州,四年废南韩州。天宝元年更郡名。天元年为兴唐府,县次畿、赤。”[5]985《册府》卷六三三《诠选部·条制第五》:“(后唐长兴元年)是月,前兴唐府冠氏县尉杨知万,经中书陈状,称光化三年明经及第,其后选授官两任。”[8]7313皆可作为佐证也。
又,唐昭宗光华元年(898年)改华州为兴德府,本书卷二○○上《昭宗本纪》:“敕升华州为兴德府,剌史为尹,左右司马为少尹,郑县为次赤,官员资望一同五府。”[4]764记其事。此兴德府辖境相当于今陕西华县、华阴、潼关一带,与陕州即今河南三门峡、陕县、渑池西部、灵宝东部、山西省平陆、芮城等地不是一个地方,也可佐证陕州改名为“兴唐府”,不为“兴德府”也。但时间不长,至天三年(906年),兴德府又改名为华州。本书卷二○○下“(天元年闰十二月)乙丑,华州镇国节度观察处置等使额及兴德府名,并宜停废,复为华州刺史,充本州防御使,仍隶同州为支郡,所管华、商两州诸县,先升次赤,次畿并罢,宜依旧名。”[4]808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
(贞观)八年,自郓城移治须昌。景龙元年,又置宿城县。(第1442页)
按:“景龙元年”当作“景龙三年”,“元”当是“三”之形近误。《新书》卷三八《地理志二》:“须昌,望。贞观八年省宿城县入焉,景龙三年复置宿城县。”[5]992可证。本卷下书:“须昌,郭下。汉县,故城在今郓州东南三十二里。隋于故城置宿城县,仍置须昌县于今所。贞观八年,州自郓城移于须昌县。后废宿城县。景云三年十二月,复分须昌置宿城县。”[4]1443“景云三年”,景云为唐睿宗年号,无三年,只有二年,故当作“景龙三年”,“云”当是“龙”之误。
《旧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四
荣经,汉严道县地。武德三年,置荣经县。县界有邛来山、九折坂、铜山也。(第1682页)
按:“邛来山”当作“邛崃山”,“来”当是“崃”之误。《新书》卷四二《地理志》六:“荣经,中下。武德三年置。有邛崃山,有关,有铜。”[5]1084《新书》卷一七四《牛僧孺传》:“咸通末,拜剑南西川节度使。时蛮犯边,抵大渡,进略黎、雅、叩邛崃关,谩书求入朝,且曰假道。”[5]5234可证。
《旧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四
茂州都督府 隋汶山郡。武德元年,改为会川,领汶山、北山、汶川、左封、通化、翼针、交川、翼水九县。(第1688页)
按:“北山”,叶石君校本作“北川”,是。在 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北川已为人耳熟能详。《新书》卷四二《地理志》六:“茂州通化郡,下都督府……县四:有威戎军。汶山,中,有龙泉山、岷山;汶川,中下,有古桃关;石泉,中下,贞观八年置,永徽二年省北川县入焉,有石纽山;通化,中下。”[5]1084《新书》不误。
《旧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四
石泉,汉岷山县,属蜀郡。贞观八年,置石泉县也。(第1689页)
按:据《新书》卷四二《地理志》六:“茂州通化郡,下都督府……县四:有威戎军。汶山,中,有龙泉山、岷山;汶川,中下,有古桃关;石泉,中下,贞观八年置,永徽二年省北川县入焉,有石纽山;通化,中下。”[5]1084“石纽山”当在石泉县境内,故《旧志》“石纽山,亦在县界。永徽二年,废汶川县并入”一句,应置在“置石泉县也”下。经改误,整句当作“石泉,汉岷山县,属蜀郡。贞观八年,置石泉县也。石纽山,亦在县界。永徽二年,废汶川县并入。”
又,据《新志》“石泉,中下,贞观八年置,永徽二年省北川县入焉”,《旧志》“永徽二年,废汶川县并入”之“汶川”当是“北川”之误。
《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
南五十里太和谷有太和宫,武德八年置,贞观十年废,二十一年复置,曰翠微宫,笼山为苑,元和中以为翠微寺。(第962页)
按:元和为唐宪宗年号,元和元年为公元806年。若按《新唐书》的记载,翠微宫废为翠微寺应该是公元806年以后的事。但唐代大诗人杜甫《重过何氏五首》第二首已有:“云薄翠微寺,天清皇子陂。向来幽兴极,步屣过东篱。”诗句。杜甫生于公元712年,卒于公元770年,也就是说翠微宫在“元和之前固已谓之寺矣”。[9]154至于翠微宫是哪一年废为翠微寺的,台湾学者詹宗根据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道释世《法苑珠林》的记载,认为应该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 年)前后,[10]35《新唐书》所载足足迟了160年。
《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
《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
景云三年,朔方军总管张仁愿筑三受降城。(第976页)
按:“景云”为唐睿宗年号,但没有三年,只有二年。同时,张仁愿筑三受降城也并不是发生在景云年间,而是在景龙三年(709年)。《旧唐书》卷九三《张仁愿传》:“三年,突厥入寇。朔方军总管沙吒忠义为贼所败。诏(张)仁愿摄御史大夫,代忠义统众。仁愿至军而贼众已退,乃蹑其后,夜掩大破之。先,朔方军北与突厥以河为界,河北岸有拂云神祠。突厥将入寇,必先诣祠祭酹求福,因牧马料兵而后渡河。时突厥默啜尽众西击突骑施娑葛,仁愿请乘虚夺取漠南之地,于河北筑三受降城,首尾相应,以绝其南寇之路。太子少师唐休 以为两汉已来,皆北守黄河,今于寇境筑城,恐劳人费功,终为贼虏所有,建议以为不便。仁愿固请不已,中宗竟从之。仁愿表留年满镇兵以助其功。时咸阳兵二百余人逃归,仁愿尽擒之,一时斩于城下,军中股 ,役者尽力,六旬而三城俱就……自是突厥不得度山放牧,朔方无复寇掠,减镇兵数万人。”[4]2982
用“先”,表示在这一仗之前,唐与突厥是以黄河为界。然而,“时默啜悉兵西击突骑施娑葛”之“时”,当为景龙三年(709年)。筑受降城的直接动因文中已讲到,要乘突厥默啜西击突骑施娑葛国内空虚时,渡过黄河在漠南突厥的辖地筑受降城。突骑施为西突厥别部,娑葛为突骑施首领乌质勒长子。《旧唐书》卷一九四下《突厥传下》记载:“景龙二年,诏封(乌质勒)为西河郡王,令摄御史大夫,解琬就加册立。未至,乌质勒卒。其长子娑葛代统其众,诏便立娑葛为金河郡王,仍赐以宫女四人。初,娑葛代父统兵,乌质勒下部将阙啜忠节甚忌之,以兵部尚书宗楚客当朝任势,密遣使赍金七百两以赂楚客,请停娑葛统兵。楚客乃遣御史中丞冯嘉宾充使至其境,阴与忠节筹其事,并自致书以申意。在路为娑葛游兵所获,遂斩嘉宾,仍进兵攻陷火烧等城,遣使上表以索楚客头。景龙三年,娑葛弟遮弩恨所分部落少于其兄,遂叛入突厥,请为乡导,以讨娑葛。默啜乃留遮弩,遣兵二万人与其左右来讨娑葛,擒之而还。默啜顾谓遮弩曰:‘汝于兄弟尚不和协,岂能尽心于我。’遂与娑葛俱杀之。”[4]5190默啜击突骑施娑葛发生在景龙三年(709年),故“景云三年”当作“景龙三年”,“云”当是“龙”之误。
《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
蓟州渔阳郡,下。开元十八年析幽州置。土贡:白胶。户五千三百一十七,口万八千五百二十一……有府二,曰渔阳、临渠。南二百里有静塞军,本障塞军,开元十九年更名。(第1022页)
按:五千三百一十七户,却只有万八千五百二十一人,平均每户为二人,应该有误。考《旧书》卷三九《地理志》二:“(蓟州)天宝元年,改为渔阳郡。乾元元年,复为蓟州。天宝领县三,户五千三百一十七,口二万八千五百二十一。”[4]1518《新书》户数与《旧书》同,显然人口在“万”前夺“二”字。
又,“静塞军,本障塞军”疑亦有误。唐蓟州属下三县,依次为渔阳、三河、玉田。静塞军,治渔阳(今天津蓟县)。《唐会要》卷七八《节度使》:“渔阳军,在幽州北卢龙古塞,开元十九年九月十七日。改为静塞军。”[6]1691可见“障塞军”由“渔阳军”而来,既然渔阳为治所,当以“渔阳军”为是。
本书卷四○《地理志》四有:“轮台,下。有静塞军,大历六年置。”[5]1047轮台属庭州,故地在今新疆轮台东南。大历六年(771年)设置的静塞军,当是蓟州静塞军被废后,重新使用的军号,两者无涉。
《新唐书》卷四○《地理志》四
又南隔涧七里有天威军,军故石堡城,开元十七年置,初曰振武军,二十九年没吐蕃,天宝八载克之,更名。(第1041页)
按:“天威军”当作“神武军”。天威军出现较晚,也并不是天宝八载(749年)由振武军更名而来。本书卷四九《百官志》四上:“始,殿前左右神威军,有大将军二人,正二品;统军二人,从三品;将军二人,从五品。元和初,为一军,号天威军。”[5]1291显然,天威军是元和初,由左右神威军合二军为一军而成。本书卷五○《兵志》:“元和二年,省神武军。明年,又废左右神威军,合为一,曰‘天威军’。”[5]1335据此,“天威军”的设置当在元和三年(808年)。《唐会要》卷七二《京城诸军》:“(元和)三年正月,诏普润镇兵马使隶左神策军,良原镇兵马使隶右神策军。其月,罢左右神威军额,合为一军,号曰‘天威军’。至八年,废天威军,以其骑士分属左右神策卫。”[6]1535可证。
又,本书卷八○《太宗诸子传》:“初,吐蕃据石堡城,数盗塞,诏与河西、陇右议攻取。既到屯,诹日进师……督诸将倍道进,遂拔之。自是河、陇诸军游弈,拓地至千里。玄宗喜,更号其城曰振武军。”[5]3568此即石堡城初曰振武军之由来。又,本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信安王 出陇西,拔石堡城,即之置振武军,献俘于庙。”[5]6084对此记载更简洁明了。
天宝八载,由振武军改神武军,见《旧书》卷九《玄宗本纪下》“(天宝)八载……六月,大同殿又产玉芝一茎。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攻吐蕃石堡城,拔之。闰月己丑,改石堡城为神武军。”[4]222《册府》卷三五八 《将帅部·立功第十一》:“哥舒翰为陇右节度使,先是,吐蕃石堡城路远而险,久不拔,天宝八载,诏翰率河东西、灵武及突厥阿布思等兵士六万三千攻城,拔之,更名神武军,分兵镇守。翰以功拜鸿胪员外卿。”[8]4039又见 《唐会要》 卷七八 《节度使》:“振武军。置在鄯州鄯城县西界吐蕃铁仞城,亦名石堡城。开元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信安王拔之,置。四月,改为振武军。二十九年十二月六日。盖嘉运不能守,遂陷吐蕃。天宝八载六月,哥舒翰又拔之。闰六月三日,改为神武军。”[6]1688由此可见“南隔涧七里有天威军”当作“南隔涧七里有神武军”,为确信无疑。
[1]吴松弟.两唐书地理志汇释[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2]李林甫等.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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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礼,史念海,曹尔琴.游城南记校注[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
A Research on the Punctuated text the Geographical Records of the Tang History
You Weixiang
(The Editorial Office of Public Security Science Journal,Zhejiang Police College,Hangzhou,Zhejiang 310053)
Though the punctuated text of “Twenty-Four Histories” published by Chinese Publishing House is regarded as authority version,it has some collation mistakes. Take the example of the Geographical Records of the Tang History,this paper has give explanations on some doubting points.
the punctuated text;two “Tang History”;the Geographical Records;research
K237.1
A
1672-3708(2012)01-0005-06
2011-11-28
尤炜祥(1953- ),男,江苏无锡人,副编审。
*该论文为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2009-2012年度编辑学研究基金项目“点校本两《唐书》编校差错释例”部分研究成果(编号:Zc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