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鼻窦炎鼻息肉内镜手术整体治疗分析
2012-08-15刘克杰
刘克杰
慢性鼻窦炎鼻息肉是耳鼻喉科常见病症,在临床治疗的过程中使用鼻内窥镜手术治疗的方法较为普遍,对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整体效果也较为理想,但在临床治疗当中的相关研究情况较少[1]。因此,在本次研究当中对患者使用鼻内窥镜手术治疗的情况进行了回顾性分析,对其治疗当中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观察在临床治疗当中的有效率等情况,详细的报告内容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本次研究过程中整理我院在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间收治的慢性鼻窦炎鼻息肉患者210例,其中男性患者120例,女性患者90例,患者的年龄在21~67岁之间,患者的临床病史在1~3年左右,患者均通过临床常规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按照临床当中分型,其中Ⅰ型患者11例,Ⅱ型患者189例,Ⅲ级患者30例。患者当中左侧病症170例,右侧病症50例。
1.2 临床治疗 在本次治疗过程中患者均使用鼻内窥镜下的手术治疗方法进行治疗,患者取仰卧头部15-30度位,用1%的丁卡因30 ml加0.1%的肾上腺素2 ml浸润棉片分次进行表面麻醉,以充分收缩和麻醉总鼻道、中鼻道、嗅裂。对特定部位如鼻丘、钩突前缘上中下3点、中鼻甲后端进行1%利多卡因+肾上腺素溶液局部浸润麻醉。手术用Storz鼻内窥镜及电视监视系统和电动吸切器,根据病变类型选择相应手术方式:有鼻息肉者先用黏膜钳或吸割器清除,切除钩突,行筛泡、额隐窝清理术、后组筛窦切除术、上颌窦中鼻道造口术,扩大额窦,蝶窦自然开口。术后双鼻腔膨胀海绵填塞止血,并以抗生素及糖皮质激素静脉滴注[2]。
1.3 临床护理 在完成手术操作之后对患者的护理采用常规护理方法进行护理,对患者的鼻内情况进行清理,从术后2 d开始进行,分次去除患者的填塞物,并使用1%呋嘛液及抗生素药水鼻腔湿润收敛消炎,对患者的腔内积血等情况进行清理,知道患者的术腔黏膜完全上皮化。根据病情进行收缩鼻黏膜,吸引分泌物,清除囊泡和肉芽,分离粘连及冲洗术腔等治疗。
1.4 观察项目 在本次治疗当中主要对患者的治疗效果、术后并发症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在临床治疗过程中患者的各种不良反应及治疗完成之后患者的粘连情况,以及在临床治疗后患者的治疗满意度及有效率情况,总结在临床治疗当中使用鼻内窥镜手术治疗的效果。
2 结果
本组210例患者的手术情况均较为顺利,完成手术治疗之后患者的并发症情况较少,在临床当中没有出现严重并发症或是不良反应等情况,患者当中治疗有效183例,整体治疗有效率为87.14%,患者的病灶区域在手术完成之后得到了全部清除,通过临床检查,患者的功能性恢复较高,在治疗后患者当中17例患者的症状没有明显改善,10例患者的中鼻甲与鼻腔外侧壁粘连。完成治疗之后对患者的回访过程中本组患者的整体满意率较高,210例患者均通过回访,回访率100%,其中198例患者对治疗效果满意,满意率为94.29%。
3 讨论
临床治疗慢性鼻窦炎鼻息肉患者的过程中往往都会使用手术治疗,在临床治疗方法当中鼻内窥镜手术为临床微创手术的一种,具有微创手术当中的便捷、安全及预后较好的优势,在临床治疗过程中患者的病症由于其特异性,在手术的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视野较差,导致在临床上误操作的发生,或是患者完成手术之后造成鼻甲与鼻腔外侧壁粘连的症状,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具有较大的影响。使用比内窥镜治疗可以清晰的了解患者的病症部位,为手术操作当中的可视程度进行了很大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了提高了患者手术治疗的可操作性[3]。
在本组患者的治疗过程中患者的治疗效果非常显著,在手术过程中患者的误操作情况较少,与常规手术治疗相比,本组患者均为一次手术,手术的治疗有效率在87%以上,临床效果明显。同时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的并发症情况较少,完成临床常规护理处理之后患者的并发症也为常见并发症,通过处理之后情况均可康复,对患者功能性恢复没有造成较大的影响。
综上,在临床治疗慢性鼻窦炎鼻息肉患者的过程中使用鼻内窥镜手术治疗可以清晰的将患者的病症情况呈现在电视的当中,且放大倍数较大,为手术治疗过程中的便捷性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通过在临床治疗的效果来看,有效率非常高,且患者的并发症情况较少,在临床治疗该病症的过程中使用这种手术治疗的效果较为理想,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可以进行推广使用,提高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4]。
[1]叶风青,张学刚,宁加娟.控制性降压在32例Ⅲ型慢性鼻窦炎手术中的应用.广西医学,2007,29(11):1700-1701.
[2]零兴勤,何中扬.慢性鼻一鼻窦炎鼻息肉术后复发的相关因素分析.微创医学,2010,5(2):171-172.
[3]刘春华.内窥镜鼻窦手术与传统术式治疗慢性鼻窦炎鼻息肉疗效比较.现代医药卫生,2009,25(6):856-857.
[4]介华,唐照丽,郭国平.青少年慢性鼻窦炎鼻息肉内窥镜手术疗效观察.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4,13(6):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