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影响
2012-08-15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王浩鹏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浩鹏
自从贸易保护主义实行以来,一直也备受大家的热议。最近,一篇题为《中国制造被“群殴”,全球40%贸易保护针对中国》的报道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虽然被“群殴”说的比较难听,但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事实。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55起,增长38%,涉案金额243亿美元,增长近8倍。据英国智库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世界贸易预警”项目监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40%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针对中国。中国最大的两个贸易伙伴——美国和欧盟,不约而同地把“中国制造”作为攻击的靶子。印度、巴西、阿根廷、土耳其等国,也不断向中国制造“发难”。针对以上现象的发生,我国外贸企业如何能在国外残酷的保护主义下生存下去并做出合理决策已经是迫在眉睫。
1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含义以及特征
新贸易保护主义,别名为“超贸易保护主义”,在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慢慢兴起,其指的是成员国在进行外贸活动中为了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站立脚跟,增强自己国家竞争力而限制其他产品进入本国的一些政策,主要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关税壁垒,另一种是非关税壁垒。第一种主要就是通过高额进口关税的征收对其他国家商品进行限制。另一种就是使用进口许可证制以及进口配额等一系列的措施来对国外商品进行限制。这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壮大国民经济力量所采取的有力措施。
伴随着生产力逐步发展以及发达国家经济实力不断的增强,新贸易保护主义便就此产生,相对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在表现形式上也略胜一筹。而且其隐蔽性具有“合理”特点。但是无论新旧,其中心思想是一样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披着“公平贸易”的外衣。从整个方向来看,在WTO规则的约束下全球自由贸易着实得到了不小的发展,但是很多现行的贸易规则体制并不是那么完美无瑕,能达到无懈可击的状态,所以很多国家披着“公平贸易”的外衣,利用各种手段来找到“合适”的土壤来进行生存。
(2)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不统一。从传统意义上来说,国际法条约是要高于国内法的。在贸易保护过程中,会依据国内法规来履行国际条约。但是在目前阶段由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缺乏统一性,所以对于一些国家承诺过的国际条约在其国的适应程度就会不尽相同,导致各个国家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3)通过区域贸易保护成员国的利益。区域一体化组织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具有排他性,这也是成员国为了对本国的贸易创造更适合的条件所作出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
(4)采取的保护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首先新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传统的保护手段(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仍在继续被频繁使用,而且包括(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劳工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也在不断被翻新,使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劳动力成本获得的竞争力,会利用本国的一些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来制定一些更高的技术、环保以及劳工的标准来限制其进口。
2 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影响
(1)由于近几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中国出口的商品所占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加,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实行的政策限制愈加严重。近年来,我国一些外贸企业不断的遭受各种贸易壁垒的限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打出了“只买本国货”、“只裁外国人”等口号。在1995年至2005年这十年期间,一些WTO成员国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特保案列已经达到700多件。成为当时遭受反倾销最严重的国家,损失金额达到差不多约4百亿美元。
(2)众所周知,我国出口的大部分商品中主要以劳动性密集产品为主,所以这块就成为一些成员国反倾销的主要对象。像美国和欧盟国家对纺织品之类的产品实施的特保措施导致一些纺织品无法自由地释放市场空间而是要受到主动配额的限制。长期以来的这种贸易摩擦无疑会给一些外企带来巨大损失,严重影响我国外企的生存发展,也不利于我国出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本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比较低,所以我国外贸企业的竞争手段都比较单一,主要实行的营销策略就是薄利多销,而作为我国主要贸易合作伙伴的一些新贸易保护主义国家就开始采取各种各样的打压措施来打击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难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外贸企业产品的低价优势。
(4)自从我国加入WTO之后,虽然一些成员国按照WTO对我国单边的限制取消了,但是却对我国产品的技术壁垒却提高了。以欧盟为例,在2001年秋,欧盟启动制定限制中国打火机出口的CR法规程序。该技术壁垒规定出口价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安装防止儿童开启的“安全锁”,否则不准进入欧洲。在2004年上旬对我国光学仪器以及钟表等6种产品的普惠制待遇取消了。在2005年,欧委会根据其所公布的《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行动指南》对05年的第一季度的进口中国纺织品数据做出了对从中国进口的毛衫、裤子、衬衫等九种纺织品启动特别限制措施的决定。而在2009年,欧盟外长会议决定对产自中国的钢线材征收高达24%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这项决定没有经过讨论便获得通过。美国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也同样采取了各种限制措施,2009年发生的美国对华的“轮胎特保案”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3 应对措施
统计显示,这几年我国外贸一直延续了较快增长的走势,对外贸易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据了非常大的比例,所以如何突破新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贸易摩擦,已经成为我国外贸企业的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作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从企业角度出发,首先就应该意识到单纯靠低价获得竞争力是远远不够的,要从“以价取胜”转变为“以质取胜”,这也是反倾销壁垒的关键,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长远利益。同时,企业一旦在面临贸易摩擦时或享受不公平待遇时,一定要学会利用相关条例,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积极的应诉,我国胜诉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比如去年宝钢股份在美国“双反”调查案中胜诉和今年11月份发生的三花股份反倾销诉讼胜诉事件。
从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来说,尤其是涉外机构应逐步建立管理贸易政策体系,首先应该帮助外贸企业更好地开拓市场以及传送相关的一些反侵销案例的最新消息,分享相关规避反贸易壁垒的一些经验。其次,建立相关的预警机制,对一些比较敏感的商品定期列出清单并且公布有关商品的最低价格。从被动变为主动,指导企业改变贸易结构,冲破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再次,对进口产品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且对进口产品加大检查的力度,争取在贸易活动中的话语权。最后,要改变我国的经济贸易结构,改变经济增长的方式,提高产业升级的步伐,提高企业和产品的效益与附加值,完成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的转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减少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企业和产品的贸易障碍。
4 结语
总而言之,新贸易保护主义不断翻新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外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无形中增加了我国外部风险。所以在严峻的形势下,我国应该加快脚步调整当前的外贸和投资的增长方式,在自我拯救过程中实现自我完善,将我国从贸易大国努力转向为贸易强国。
[1]王佃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的特点、危害与遏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7).
[2]杜欣谊.新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政府对策分析[J].吉林大学,2008(5).
[3]陆燕.当前世界贸易形式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和应用[J].国际贸易.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