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约谈55家化肥企业
2012-08-15
中国农资 2012年43期
本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工信部有关司局在山东省临沭县召开了全国化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现场会,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对55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集体约谈。据悉,这是质检总局首次就产品质量问题集体约谈企业,约谈的原因主要是前不久进行的复混肥和磷肥展开的专项督查结果。
本次督查共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61家企业生产的1394批次复混肥料产品和287家企业生产的299批次磷肥产品进行了抽查。其中,复混肥合格1222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7.7%;磷肥合格282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4.3%。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养分含量、氯离子等非养分指标以及包装标识。其中复混肥料中有29批次产品总养分不合格,7批次产品有效五氧化二磷不合格,12批次产品氧化钾不合格,23批次产品总氮不合格,1批次产品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合格;磷肥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有效磷不合格;复混肥料中有15批次产品氯离子不合格,3批次产品粒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水分不合格;磷肥中有8批次产品水分不合格,1批次产品细度不合格;有139批次复混肥料和6批次磷肥产品包装标识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