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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团场土地经营方式改革的思考

2012-08-15尹月梅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经营方式戍边团场

尹月梅

(中共农四师党委党校新疆伊宁835000)

对团场土地经营方式改革的思考

尹月梅

(中共农四师党委党校新疆伊宁835000)

“十一五”期间,兵团土地经营体制的重大改革,对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基层连队面对土地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应该采取的基本措施。

团场土地经营方式改革措施

兵团党委根据兵团的特殊情况,按照“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场风文明,环境良好,管理民主”的标准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同时做了土地经营体制对重大改革,即按照职工的“身份地”和经营地区别对待,并对土地承包费做出明确规定,慎重地提出,到2010年,团场职工承包经营定额管理面积内的土地承包费,除自身受益的部分外,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50%,2020年前,团场职工承包经营定额管理面积内的土地费,除自身受益外,其余负担全部免除。十一五期间,兵团土地经营体制的重大改革,对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土地经营方式改革为兵团农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一)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不断增强。过去土地虽然是固定的,但在种植和管理上是统一的,土地承包金也是一年一变,管理的越好,投入的越高,土地承包金也长的越高,并且职工没有自主权,被“逼”着种自己不愿意种的作物,采收也是轮流作业,影响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在分了“身份地”,土地承包金订死了----只减不增。职工吃了“定心丸”,不仅在投入上加大力度,而且在管理上也更加积极主动。

(二)职工的市场意识不断加强。寻求市场规律,把握市场“脉搏”是职工必须研究的课题,职工不能光知“低头种地”,必须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市场传来的市场信息进行“筛选”,对有用的信息要抓住时机进行调查研究,找出能为自己服务的信息,“牵上市场的手”,让产品卖出一个好价钱。

(三)职工的归宿感不断强化。职工安居乐业是屯垦戍边的前提和保证。土地经营方式的改革则解决了职工乐业的问题。特别是兵团党委实施的危旧房改造工程,解危解困工程,职工的安居问题得到了根本的解决,职工有了房屋,又有了土地,从一个全家人的财产只有几个“包袱”的“无产者”变成即有房屋又有土地的“有产者”,职工的心踏实了,职工队伍稳定了,屯垦戍边的基础打牢了,边疆的安全也就有了保证。

(四)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不断减轻。土地经营方式的重大改革将打破兵团在计划经济时代延续的“五统一”管理模式,职工的自主经营管理权进一步扩大,主人翁意识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职工将逐步按市场经济的模式进行操作,自主种植,自负盈亏,在职工的主动性在逐渐加强的同时,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将大幅度减轻,从而为减少管理人员创造了条件。

当然,土地经营方式的重大改革,在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兵团是个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是一个准军事的企业,但还担负着沉重的社会责任,社政管理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摊给职工显然不合理,但兵团没有税收,没有资金来源,光靠国家财政资金转移来解决不是长久之计,靠国家“来养活”最终不是个办法,同时,贫困团场的债务问题尤为突出,现在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只够上交职工的“五大保修”,根本没有能力偿还“历史”上的欠款,必须有一个长远、妥善的措施来解决才行。另一方面,兵师有些机构设置过多过细,需要的材料(资料)也很多,团、连也必然要设置一些机构(人)去完成这些工作,再一方面,各种不切实际的检查(调研)过多过滥,影响了团场(连队)的正常工作。当前,减轻职工负担,增加职工收入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职工收入不高的问题已严重地影响兵团内部的稳定,长期下去必然会动摇屯垦戍边的基础。

二、基层连队应对土地生产经营方式改革的基本措施

根据兵团所担负的戍边责任,基层农牧连队,既不能改成像城市那样的居委会管理形式,也不能像地方农村那样的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形式。应结合兵团实际选择一条农村区化管理新路,将城市社会管理向连队延伸。因此,基层连队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在基层干部逐步减少的同时,对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打一”的人材要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全型”人材,更好地胜任基层工作。

(二)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由管理向服务延伸。转变职能,由管理型为主转变成服务型为主,要“演”好自己的角色,做好服务工作。一是信息服务,现在已进入网络化时代,市场信息千变万化,把握和预测未来市场是提高经济效益,致富职工群众的关键环境,必须要随时进行关注,决不能是“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二是向职工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尤其是优良品种和新的灌溉技术,引导职工做好种植结构调整,按照市场的需求生产。防止“一哄而上,见快就追”。三是做好管理服务,主要是协调好各种关系,化解职工之间的矛盾。如:职工与公司(老板)在购销农资与产品之间的关系,职工与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水、电、农机等。四是教育职工树立风险意识,引导职工参加农业保险,克服“赌徒”心理。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投资高、产出低、周期长、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参加农业保险是一个明智之举,“花小钱,免大灾”。

(三)要做好职工“身份地”的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一是管理。凡是兵团一线职在册职工,在退休之前可以享受“身份地”待遇,按照市场需求订单进行生产经营,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进行掠夺式生产成弃耕,不得转让买卖或转变其用途。二是“身份地”的善后处理。兵团职工不同于地方农民,分给的责任田一直承包下去,他们到了退休年龄就要退休,职工退休以后所承包土地的“善后”处理工作也是一件大事。兵团每年都有一部分职工退休,也必然要补充一些新职工,以保证屯垦戍边后继有人,要保证补入的新职工要有田可耕,退休以后的职工就要将承包的土地退出来,让给新职工承包,实现人与土地的平衡。退休职工的子女如果是一线职工,又愿意承包土地,可优先考虑将收回的土地承包给其子女,“子承父业”有利于兵团的稳定和发展。收回的土地在重新承包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承包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兵师有关政策执行,不得自己出台“土政策”,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有职工承包时,必须优先承包给职工,不得受利益的驱动,刁难职工,让职工放弃而承包给外来务工人员。如果没有职工承包,可按照同等土地条件的(经营地)承包费进行公开招标,或者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确立合法的承包方案,并张榜公布,让职工明白,避免暗箱操作,以权谋“地”。三是转包时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好手续,并交有关部门进行把关和备案。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转包过程中因手续不全,责任不清而出现扯皮现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了干群关系,甚至造成上访等不稳定因素。四是做好新承包户的服务工作,按照市场需求和当地自然条件,指导种植和技术术服务,让其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提高单产和产品品质,增加经济效益,早日走上致富之路。

[责任编辑:何瑞霞]

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2.02.24

E249

A

1674-6287(2012)02-0078-02

2012-03-07

尹月梅,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党委党校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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