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的风险防范及审查对策
2012-08-15许敏生
许敏生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福建 龙岩 364000)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不合法的、存在严重隐患的特种设备流入到使用环节,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告知的目的是便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从事活动的单位资格是否符合所从事活动的要求;安装的设备是否为合法生产、改造;及时掌握新安装设备和在用设备的改动情况,便于安排现场监察和检验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应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技术把关职责,努力提高技术把关和综合服务的能力。如果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办理的工作质量不高,将会使不合法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流入到使用环节,后果严重;即使以后可能发现再进行纠正,会给使用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提高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办理工作质量非常必要。作者在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技术把关过程中发现一些常见问题并加以分析,为防范风险,提出相应的审查对策,以期提升审查质量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实现双赢,为从事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受理人员提供参考。
1 特种设备办理施工告知中常见问题和风险
1.1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资质问题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在施工告知审查过程中,有时会发现资质造假的问题,如2010年,河南省某起重公司在长汀县某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办理一台LD5T-17MA5型电动单梁起重机开工告知时,在核查该起重公司相关资质过程中,发现该单位的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及安装许可证复印件证书编号均为同一编号TS24411XX-2011。经电话查询,证书编号为TS24411XX-2011是该起重公司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没有编号为TS24411XX-2011的安装许可证,该起重公司涉嫌资质造假。有些施工单位提供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资质超资质范围的情况,比如有一件电梯安装业务,由于招标代理单位的疏忽大意,没有严加审查资料,造成中标单位电梯制造资质超资质。在办理施工告知时,笔者在审查其提供的电梯制造许可证时,发现该电梯制造单位只能制造额定速度为1.0m/s的病床电梯,而使用单位需要的是额定速度为1.5m/s的病床电梯,该电梯制造许可证参数中额定速度超出许可的范围,应当认为不具备制造资格,也就是超资质了。另外有些制造、安装单位因为单位名称变更,但是相应的制造、安装许可资质没有变更过来,所以其提供的资料盖公章时就会发现不相符的情况。
1.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足和资料有错误的问题
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告知时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告知单》;(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合同原件或协议书原件;(3)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4)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5)制造单位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单位公章、必要时可要求提供原件,重大维修除外)和制造单位的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6)特种设备的制造监检证书;(7)产品合格证等。有些施工单位在报开工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足,工作不认真,经常发现提供的资料缺失或者资料有错误的情况,比如有些资质未提供,如仅提供施工单位自身的安装资质,未提供制造资质;有些提供的资料中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有些提供的销售合同中,只提供销售单位与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签订的合同,未提供销售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有些提供的资质过多,比如起重机的制造资质,目前大型的起重机制造企业规模庞大,实力雄厚,取得了各种类型不同级别和不同型号参数的起重机制造资质,由于取证或者换证时间不同,所以一家制造企业有多份甚至十多份制造许可资质,但在实际办理施工告知时,比如只安装一台起重机,但施工单位提供的制造资质有很多份,造成报开工过程中,要从中去找寻真正有用的资质,退回没用的多余的制造资质,使得报开工工作效率不高;有些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告知过程中,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故意欺骗,提供资料不完整。比如有一件电梯安装业务,办理施工告知的安装单位未提供相应的电梯制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而仅是提供加盖了施工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复印件,在办理完施工告知后,就开始施工,但是在安装过程中,原电梯制造单位跟安装单位有矛盾,制造单位不认可报开工的安装单位来安装自己制造的电梯,就会出现纠纷,造成安装有问题。
1.3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问题
目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监检机构对实施制造监检的特种设备逐台进行监检,并在监检合格后出具相应的制造监检证书。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告知时,如果有制造监检的按要求也会提供相应的制造监检证书,但极少数施工单位在提供监检证书时会弄虚作假。在受理过程中,可以通过查询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网址:http://www.cnse.gov.cn/)
2 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中风险防范及审查对策
在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业务受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把关,对施工告知业务进行审查,为防范风险,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由于审核工作不严而造成的审核风险,注重专业知识学习,积累审核工作的经验和难点、改进沟通技巧与方法,识别审核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加以防范,提升审查质量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实现双赢。针对常见问题和风险,提出如下审查对策。
(1)针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问题,如果是首次办理施工告知业务,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制造、安装资质证件原件,以便核查,但有些施工单位往以不方便提供资质证件原件为借口,不主动配合。在此情况下,为更好地提供服务,本人会通过查询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来核查其提供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是否真实有效、许可证许可的产品类别、设备级别和参数是否涵盖拟施工的特种设备。如果所制造的产品类别、设备级别和参数超出许可的范围,应当认为不具备制造资格。但目前,中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网并未涵盖所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也就是有些查询不到。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查询施工单位提供的资质单位的官方网站,核查其资质。目前大多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官方网站会提供其发证的资质,也可以利用来核查资质。如果网络查询不到的话,还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原发证单位来核查资质。如果上述核查资质方法都查询不到的话,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资质证件原件,以供核查。在此建议,国家质检局是否能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力度,争取尽早将所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和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全部上网,形成全国特检系统信息共享,通过网络来查询报开工的施工单位提供资质证书的真伪性。另设立全国通用特检业务受理窗口,类似公安系统的身份证查询系统,防止假证、伪证的出现。一方面提高报开工审查效率,另一方面也为施工单位提供方便,避免施工单位认为受理人员是在刁难他们,以便更好地服务企业,方便企业。
(2)针对施工单位提供资料不足和资料有错误问题,积极向企业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在受理时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整报开工所需的资料,对资料有错的地方进行认真改正或者更换,以便审查通过并受理。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有些特殊情况,比如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等只要施工单位提供的资质没问题,而且该企业信誉良好,从未发现违规行为,可以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在资料不齐情况下,先予以受理,后面再补齐资料,尽量做到服务企业、方便企业。
(3)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一经查实有关施工单位弄虚作假、伪造资质证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进行重点打击,维护安全生产正常秩序和法规严肃性,必要时暂停受理其施工告知活动,以便更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3 结束语
健全制度、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强化源头环节的监管,使施工告知走上合法化、规范化的道路,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工作。安全监察机构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检测机构要落实好技术把关责任,企业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尽其职、共同努力,确保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Z].2003.
[2]陈永.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应注意的问题[S].中国科技信息,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