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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与建设美丽泉城

2012-08-15朱文兴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文化名城泉城街巷

朱文兴

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与建设美丽泉城

朱文兴

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有文化的城市才有独特的魅力。山东省省会济南的城市名片之一即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而老城区和商埠区能够代表千年古城及开埠百年城市风貌的成片历史文化街区,是济南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和标志性文化符号,亟待加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有很强的文化渗透力,对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扩大城市的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是建设美丽泉城、使“城市更靓”的重要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符号;城市名片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天下泉城,是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两张响亮的城市名片。从某种意义上讲,历史文化名城这张名片也许更有助于增强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位、传播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是其他城市名片所无法替代的。比如西安,在国内外的知名度非常高,每年接待的游客尤其是国外、境外游客特别多:联合国秘书长、日本天皇、德国总理、加拿大总理等都访问过西安,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前任法国总统萨科齐当年访华时,首站就选择西安。是什么吸引了这些明星政要?恐怕不是西安的高楼大厦和现代气息,而是十三朝古都的悠久历史和独特风貌,是由古城墙、兵马俑等文化符号构成的独具深厚文化底蕴的历史文化名城。

一、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建设美丽泉城的重要内容

城市是历史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文化现象。但凡城市,在自身诞生和发展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自己的文化遗存。能称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其历史文化遗存必定更加丰厚。文化遗存是城市历史的见证,是一种可以触摸到的重要记忆,也是一座城市文化内涵的外在表露。

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有文化的城市才有独特的魅力。文化是一座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特色之所在,也是避免城市面貌趋同化、出现“千城一面”现象的必然选择。文化传承着城市历史的文脉,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才有历史的厚重感。济南冠之于历史文化名城,这对于激发市民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增强市民对济南文化的认同感,提高市民的文化素养和文明教养,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历史文化名城还是发展旅游业的稀缺资源,是文化与旅游融合的最佳载体,名胜古迹历史文化是旅游观光的亮点。传播学的理论告诉我们,符号是信息的外在形式或物质载体,是信息传达和传播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要素。文物古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文化符号是历史文化名城的表露形式和物质载体,是负载传递信息的基元,具有独特的交流功能、传播功能和很强的文化穿透力。旅游者看到这些文化符号后,产生美好印象,并以亲身感受传播给亲友、邻居、同事、同学等受众,这种传播形式、途径和效果,对提高城市知名度、扩大城市影响力,具有其他传播形式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文化具有独特的交流功能和传播功能,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有很强的文化渗透力。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的积淀,是由文化累积起来的,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故我国所称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发达国家则叫历史性城市。历史性城市就不应该仅仅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而应该有众多历史文化符号构成的独特人文风貌。当前,我们正在全力推进美丽泉城建设,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当是建设美丽泉城、使“城市更靓”的重要内容。

二、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

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有些同志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及标志、符号了解不多,甚至有些偏颇。有的以为有几处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就是历史文化名城,以为只要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受损不消失,就是保护了历史文化名城。这其实是非常偏颇的,也是非常有害的。

早在1964年,由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通过的《威尼斯宪章》就明确提出,“历史古迹不是一个单个建筑物,而是城市和乡村历史文化的环境概念。”《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的<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2年26号文件)中又明确指出了审定历史文化名城的三原则:“第一,不但要看城市的历史,还要着重看是否保存有较丰富、完好的文化古迹且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第二,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是有区别的。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现状格局和风貌保留着历史特色,并且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街区。第三,文物古迹主要分布在城市市区或郊区,保护和合理使用这些历史文化遗产对该城市的性质、布局、建设方针有重要影响。”可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标志和文化符号不仅包括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还包括能够代表城市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和古村落,近代工业遗址,甚至包括传统民俗、地方戏曲、传统特色产品、老地名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单报告>的通知》中,对济南之所以被命名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作了如下描述,“济南,战国时为历下城,自晋以来历为州、府、郡治所。市区有风景优美的大明湖和趵突泉、黑虎泉、珍珠泉、五龙潭四大泉群,泉水串流于小巷、民居之间,构成独特的泉城风貌。文物古迹有城子崖龙山文化遗址,孝堂山汉代郭氏石祠,隋代四门塔,唐代龙虎塔、九顶塔、灵岩寺,宋代塑像,千佛山、黄石崖等名胜古迹。”在这短短120字的简介中,把“战国时为历下城,自晋以来历为州、府、郡治所”作为济南跻身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首要条件予以介绍,第二才介绍了泉城风貌,重要文物古迹则放到最后介绍,足见古城风貌在济南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分量。

据此,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老城区和商埠区能够代表千年古城及开埠百年城市风貌的成片历史文化街区,是济南作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和标志性文化符号,承载着济南悠久的历史,延续着济南珍贵的文脉,展示着济南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独特气质,是不可再生的宝贵历史遗产和文化资源。然而,随着一轮轮的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热潮,珍贵的历史文化街区不断地减少,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越来越少。如若不加限制地拆下去,千年古城的文化记忆势必随之殒毁,我们的后代还能看到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风貌吗?这恐怕绝不是杞人忧天。

三、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亟须理清几种误区

谈及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泉城济南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风貌,就要理清一些片面的理解,避免走入误区。

第一种误区是,把历史文化街区当作一般意义上的“棚户区”。有些同志简单地认为,只要老街巷中没有古迹和文物保护单位,就属于“棚户区”,就可以拆迁改造。这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在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地位、作用和特征缺乏了解和认识的表现。历史文化街区可以反映出一座城市在某一个时期的历史风貌。也许,这些老街巷的每一幢房屋不一定是古迹和名人故居,也几乎没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但它们加在一起,连片成区,形成规模,就能反映出这座城市的传统风貌,展示出这座城市的人文特征,成为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历史文化符号。这样,老街巷的价值就形成了。所以,一定要从这样的角度,来认识成片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性。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完整地保护好老城区和商埠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与保护泉城风貌和文物古迹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甚至更加时不我待。因为保泉、保护泉城风貌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相对来说已基本上形成共识,而把历史文化街区当作一般性“棚户区”动辄拆迁的现象却仍不断发生。认识上的误区如不尽快纠正,老城区和商埠区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街区势必朝不保夕。早在1999年,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通过的《北京宪章》,就对“建设性破坏屡见不鲜”的现象表示了深深的忧虑,对拆掉历史文化街区和有价值建筑的行为提出了严肃的警示。

第二种误区是,认为只孤零零地保留几处历史建筑没有意义,也影响整体开发。基于这种错误认识,有些老街巷在拆迁时本已把文物部门认为有价值的院落保留了下来,但或许是慑于开发商的压力,也或是眼前利益的驱动,怕影响地块的整体规划使用,最终还是逃不脱被偷偷强拆的厄运,如宽厚所街片区的李家大院、金家大院等。其实,开发商只要有点人文学养,不过度追求“容积率”和规划的整齐划一,就完全不必担心保留的这些有价值院落会影响所在地块的整体开发使用。规划师和建筑设计师完全有审美能力进行统筹规划设计,把现代建筑和历史古迹艺术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使所新开发的片区既有现代气息,又有文化底蕴。当然,如果有远见和社会责任感,对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街区还是成片完整地保护为好,在高楼大厦中保留几处历史建筑和有价值的院落,毕竟是无奈之举。

第三种误区是,认为单独把古迹保存下来后可以把整个老街巷拆除。这种行为比连古迹加历史文化老街一股脑地全部拆除当然要好得多。但往往是在被保护的古迹周围未作环境规划设计,很快就盖起了高楼大厦。如济南老城区东华街上的督城隍庙,夹在许多火柴盒似的老式宿舍楼之间,完全脱离了原来的建筑环境,变得黯然失色,很不协调,非常窝憋,已失去了成片区历史文化街区所具有的整体美感、风貌特色和人文情调。

第四种误区是,认为可以仿建或复建。早在1931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制订的《雅典宪章》中就明确指出,历史文化名城应“原样保护,不必复建重建。必须复建时,应尊重过去的历史。”笔者也并不一概地反对在一些有条件特别是有历史依据的城市和某些城市街区进行复建或建仿古街区。但从根本上讲,首先还是应该注重现有原住民居住的传统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性保护。因为原住民生活在历史文化街区,其实生活形态与街区的传统风貌内在统一,源远流长,从而自然地溢淌出独特的风土人情和人文风貌。可见原住民才是历史文化街区和古镇古街的灵魂。缺少了原住民的复建古镇或仿建老街,即使建筑风貌与历史吻合,也会因失去了传统的生活形态而给人以只是形似、缺乏神似的感觉,从而缺少古镇老街应有的魅力和对游人的吸引力。乌镇的西栅街巷由旅游开发公司把这一片区出资购买了下来,原住民全部被安置到别处,虽然古镇上小桥、流水、石拱桥、老街巷的风貌依在,由于没了原住民,原有的传统民俗和人文风情就不原生态了,从而大大降低了古镇的生机活力和人文价值。

而济南的曲水亭、王府池子、起凤桥街片区,始终受到市民和游客的青睐,究其原因,无非有三点:一是青砖黛瓦的四合院组成的成片区老街巷所展示的古城风貌;二是“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泉城风貌;三是老街巷中的原住民的生活形态所展示的风土人情。试想,如把这一带全部拆迁,建起若干仿古街,外观或许会展现古街风貌,但打破了原有的街巷格局,没有了原住民,即使街上游人摩肩接踵,充其量不过是一条条仿古商业街,与真实的历史文化街区相差甚远。可以想象,在缺失了真实感的所谓历史文化街区里游逛,会有什么样的兴致。

四、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亟待细化立法强化措施

作为文化名城的标志性文化符号,历史文化街区更能体现城市的风貌和独特魅力,也就蕴含有更加醇厚的吸引力。目前,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符号,就要细化立法,强化保护。

其一,细化并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单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中明确指出,“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保护文物古迹及其具有历史传统特色的街区,保护城市的传统格局和风貌,保护传统的文化、艺术、民族风情的精华和传统产品。保护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济南并不缺少这方面的总体保护规划,关键是细化不够、执行不力,致使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予以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有价值的历史建筑,无力与开发单位博弈。

其二,细化立法,依法保护。《国务院<通知>》指出,“各历史文化名城要制定保护、管理的地方法规,明确保护对象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分别采取保护措施”,“对一些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格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也应保护。”据此,应该在已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老城区和商埠区究竟哪几个片区是历史文化街区?哪几条道路和街巷是历史文化街?哪些建筑是应该保护的历史建筑?所辖县区究竟哪几个村子是古村落?哪些老厂房是与原“山东机器局”“铁路大厂”一样属于应该保护的近代工业遗址?在此基础上,制定新的具体的老街区、古建筑、古村落等相关的保护条例。

笔者认为,老城区的曲水亭、芙蓉街、王府池子片区,有陈冕状元府的将军庙、鞭指巷片区;商埠区的纬一至纬八、老火车站至经四路之间的区域内,有许多西洋别墅、近代百年风情街区和小洋房一条街,如经二路上以邮局和人民银行办公楼为代表的老洋房一条街,以宏济堂和原英国烟草行等小洋房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大生里片区为代表的老商埠人居区,以及经四路教堂为代表的片区,都值得逐一列名造册,设立专门法规予以保护。在这方面,全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已有经验可以借鉴。如上海划定中心城区12片,郊区32片,总计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分别制订了保护规划,还在风貌区内制定了141条保护道路,632处优秀历史建筑,这些历史文化街区、道路街巷和优秀建筑,都已立法规定永远不准拆迁。杭州、武汉等城市也都制定了类似的立法。可见,细化立法保护的对象,强化依法保护的力度,加大对毁坏历史文化街区、有价值建筑和文物古迹行为的处罚和问责,增强整个社会对法律和法治的敬畏感,使历史名城文化符号的保护得到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从而更具长期性和稳定性。

其三,必要的资金支持。《国务院〈通知〉》指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需一定的资金,中央各部及地方政府在财力可能的条件下,应给予支持,同时依靠社会力量开辟各种资金来源。”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古迹的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都要有一定的资金扶持。尤其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没有相当的资金注入就很难实施。比如曲水亭王府池子和将军庙鞭指巷片区,不仅房屋破旧,而且基础设施滞后,燃气管道不通,没有水冲式厕所。这种状况如不改善,留住原住民、保留老街巷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就比较困难。但在一些人眼中,这样修旧如旧式的改造往往只有社会效益而无经济利益,不如彻底拆迁了把地卖给开发商盖大楼来钱快、来钱多。于是,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眼看着早已列入保护规划中的老街巷不断地被推平。

可见,出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不仅各级政府应当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舍得从财政中拿出适当的资金扶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应慷慨资助,支持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的改善,做好传统风貌的保护;资助鼓励剪纸、皮影、面塑、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人进入历史文化街区居住并开店展示传统手艺;同时为原住民改善和提升居住环境,注入现代生活元素,从而使老街巷的传统风貌、习俗和人文情调得以传承。在这方面,上海卢湾区多方筹集资金,对一度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上海建市起源时的石库门老街巷——田子坊,进行修旧如旧的保护提升,使之成为文化创意特色街、老上海风情街和新的旅游目的地的经验,值得借鉴。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中国国家文物局.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Z].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 胡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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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兴,山东省领导科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邮政编码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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