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本国情出发 按基本规律办事
2012-08-15
中国医疗保险 2012年2期
从基本国情出发 按基本规律办事
在一个人口众多,底子薄,经济发展水平低且很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谈何容易。几千年来先哲贤达有谁敢为之?只有执政为民的党和政府才敢担此重任。别说按欧美国家的标准(美国人均医疗费用为8000美元左右,欧洲各国大都在3000—4000美元),就是按台湾地区的标准(2009年健保支出人均为2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000多元),我们也做不起,只能望“保”兴叹。但为什么我们也做起来了,而且现在看还做得不错呢?其“秘笈”无非两条,一是从大陆的基本国情出发,二是按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律办事。从大陆的基本国情出发,就是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等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就是低水平起步,先解决“从无到有”,再逐步解决“由低到高”和制度公平等问题;就是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换句话说,就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穷人不办富人的事”。按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律办事,就是坚持公平性、普遍性和可及性,就是坚持以化解疾病(费用)风险为目标取向的适度保障;就是坚持权利与义务对应;就是坚持政府主导和责任分担;就是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等等。
——摘自王东进《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历史跨越》,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