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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楚雄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2012-08-15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楚雄州文物保护文化遗产

杨 参

(中共楚雄州委党校 党建廉政教研室,云南 楚雄 675000)

论楚雄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杨 参

(中共楚雄州委党校 党建廉政教研室,云南 楚雄 675000)

楚雄州历史悠久,是一个物质文化遗产较为丰富的地方。努力做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对于推动楚雄州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意义很重大。近几年来,楚雄州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楚雄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现状;问题;对策

一、楚雄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物质文化遗产,是以物质的形态存在的历史文化遗存,它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诸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古建筑、著名的寺庙宫观塔窟、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种各样文物等等,都是一些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宝贵资源。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反映和见证,也是现今和今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有力支撑。

楚雄彝族自治州地处滇中腹地,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地方。现今中国历史一开篇,都要讲到“元谋直立人”,都会承认楚雄州元谋县是东方人类的发祥地。因为历史悠久,文化遗产资源自然非常丰富。楚雄州的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属于“三古一彝”(“三古”即古生物、古人类、古文化;“一彝”即彝族文化风情)范畴,其中的禄丰恐龙化石、“元谋直立人”牙齿化石、万家坝铜鼓和众多绚丽多彩的彝族文化风情早已享誉海内外,楚雄彝州已被人们誉称为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和彝族文化大观园。至今,在全州范围内有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1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即“元谋人”遗址、禄丰腊玛古猿化石产地、大姚白塔、姚安龙华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6处。目前,全州馆藏文物近万件,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中,共调查统计不可移动文物点869处,其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555处,复查项目314处。2009年12月,已申报第七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楚雄万家坝古墓群遗址、元谋大墩子新石器遗址在内)共17项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项目,并且已经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对于“元谋人”遗址、禄丰腊玛古猿化石产地的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抓紧实施中。另外,还组织申报了第七批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5项,将在近期内由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总的说来,楚雄彝州的物质文化遗产确实丰富而不乏档次较高、知名度较大的“品牌”,这给我们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提出了较高而又紧迫的要求。

二、楚雄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的成效

近几年来,在中共楚雄州委和州政府的领导下,全州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有所进展,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认真贯彻了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并能结合本州的实际,制定出台一些具体的文物保护政策措施。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在2006年9月召开了全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题会议,以后,又相继出台了《楚雄州民族文化发展战略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州的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2、增大了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从2007年开始,州财政每年安排了100万元作为文物维修经费。据统计,自十一五以来,国家、省、州各级政府对我州的文物保护维修已共投入经费近4000万元,先后抢救性地维修了姚安龙华寺、武定狮子山正续禅寺、元谋江边红军标语等文物建筑,使得一批珍贵的文物得到了及时和较好地保护。

3、建立和健全了全州文物保护管理系统。近年来,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大多分布在各个县市的状况,楚雄州各县市已先后成立了文物管理所,以加强管理资源的整合,现已初步形成了县、市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这样,就使得文物主管部门便于对全州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监督,从而促使各县市文物管理所成为基层文物保护的重要力量。

4、加强了州、县博物馆的建设,使更多的文物得到了更好的收藏、保管和展示。楚雄州迄今已建有州博物馆、元谋县博物馆、姚安县博物馆和禄丰县博物馆等4座博物馆。近几年来,州、县对这四座博物馆不断加强建设,使馆藏文物不断增加,内容更趋丰富,展出更加经常化,从而也就更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了文物。

5、注重了对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关系的处理。在工程建设和村镇建设中,凡是涉及文物建筑的建设工程,楚雄州都坚持“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原则,予以积极妥善的处理,不致因为要搞建设而损毁不可移动的文物。

6、采取各种融资办法,着力打造以“三古一彝”为品牌的彝州文化旅游和文化产业项目。这些项目,如禄丰世界恐龙谷、姚安光禄古镇、大姚石羊古镇、永仁方山诸葛营、禄丰黑井古镇。这些项目的兴建和修复,本身就是对诸多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有的则是新增和发展。在这些项目中,融资、引资数额较大的是世界恐龙谷、光禄古镇和石羊古镇。通过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后,增强了吸引力,有力地助推了旅游业的发展。据统计,2011年全州累计接待国外旅游者23837人次、国内旅游者116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0.33亿元,推动了楚雄州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

三、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楚雄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虽然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楚雄州丰富独特的文化遗产资源,还有待进一步保护、挖掘、整理、研究,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科学、合理的利用。当前,在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中,尚存在以下一些困难和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的领导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保护意识不强;有些部门领导干部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应有的文物保护责任感。一些群众则认为文物是一些古旧的东西,似乎没有什么作用,或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因而主动保护文物的意识较差,导致损毁文物破坏文物的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在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中,碰到一些不可移动的文物,往往也会出现只顾建设不顾文物保护的情况。

2、经费投入不足。目前,各级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社会融资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办法不多、意识更不强。许多文物保护点亟待维修,但因资金短缺,往往是“手长衣袖短——顾不过来”,致使许多不可移动的文物或馆藏文物只能遭受风吹雨淋或被“束之高阁”。例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黑井的一个古书院,就因为缺乏资金而无法修复,至今还处在日晒雨淋中;姚安县德丰寺的一批珍贵文物,因缺乏适当的展出场所而一直被库藏。另外,现在全州有近万件馆藏文物,大部分都需要进一步鉴定、评级和维修、展出,但由于经费缺乏,就无法进行运作,只好长期放着。

3、开发利用研究工作有待强化。目前,楚雄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虽已初步完成,但重普查、轻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问题却比较严重。有的遗产项目已普查确定了,但却未能很好地加以修复保护,如黑井的古书院。有的是认定且修复保护起来了,却没有很好地开发利用,让其白白地闲置着,例如,楚雄的文庙、黑井的文庙。这两处文庙,在古时是很吸引人的地方,每年的祭孔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然而,现今虽基本修复而且保护起来了,却不见开展什么活动,经常是门可罗雀,人们祭孔拜孔都要远跑到大姚县石羊孔庙。一个很好的文物资源,就是不能利用其为人们的旅游观光活动服务,这种保护而不开发利用的现象,就难以体现文物的价值和作用了。

4、古民居的维修较为困难。不少属于文物单位或文物点的古民居建筑,因历经多年的风雨侵蚀,其门、窗、梁、椽腐朽断裂,甚至墙体裂缝、倾斜、倒塌,到处岌岌可危。由于古民居属于非国有的不可移动文物,且修缮资金要由所有人负责,其来源非常有限,便造成不少有价值的古民居无法得到及时维修保护,因而成为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难点。

5、专业人才队伍缺乏。主要是人员编制不足、现有人员总体素质偏低、专业知识薄弱、管理水平不高;文物保护、文物鉴定、古建筑学及文化修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更是奇缺,这在县市尤为突出。这种状况,与新形势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是极不适应的。

四、加强楚雄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对策

1、加强宣传,切实提高人们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文物是历史文化长期发展的一种积淀,文化遗产是非常宝贵的历史文化遗存,它已经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烙印,是一种不可再造(再生)的宝贵资源,一旦损毁和阙失,就永远无法找回,故其珍贵是无以伦比的。做好文物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对于弘扬民族历史文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为旅游提供宝贵的人文景观,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此,一是充分地宣传文物的价值和重要性,让人们知晓文物,自觉地保护文物。二是要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文物保护的历史责任感。三是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以文化遗产普查为契机,充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让更多的人关注文化遗产保护,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2、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切实纳入法制化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们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规定,也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力武器。要做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必须切实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只有依法行事,才能使该项工作有权威、有实效。

3、尽快制定出台关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中、长期保护规划,使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做到长期化、制度化。在这当中,要切实加大对重点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楚雄州的一些濒危的不可移动的文化保护项目,要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要有紧迫感,不能久拖不决。

4、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州、县市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且形成长期保持的机制。目前,楚雄州财政每年安排了100万元的文物保护经费,但这还很不够。文保部门已建议要增加到500万元。

5、要创新文物保护融资渠道,拓宽文物保护经费的来源。文物保护经费,除了靠政府的财政投入外,还可以通过一些融资渠道进行辅助解决。为此,应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尝试实行转让经营权、使用权的融资模式,按照“谁维修、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以加强对州内现存的一些古民居的修缮和合理开发。在这方面,近几年楚雄州已有一些成功的例子。例如,上海的融和实业公司承担了姚安龙华寺的修缮保护和光禄古镇姚安军民总管府的修复打造;楚雄汇通房地产公司承担了大姚石羊古镇的修复打造和孔庙的修缮保护项目等,很是值得借鉴和推广。

6、要加大开发和整合文物资源的力度,利用文物资源推动经济的发展。一是要大力培植文化旅游经济,把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旅游开发的大格局,坚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二是要依托特有的地理位置、自然风貌、人文条件、产业特色,对全州的文物资源进行适当整合,把文物古迹、古民居等建筑资源,按照文化旅游的需要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着力打造文物景点,展示文化内涵,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一些已修复和保护的文物景区,要经过适当装点配套,组织开放观光,勿使其长期闲置。文物长期闲置,也是不利于其保护的。总之,要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又加强保护。

7、建立健全对文化遗产保护奖励的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以先进带动后进;反之,对这项工作做得较差的、甚至是出了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则要有一定的处罚措施。不能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队伍的建设问题上,一是要尽可能地配足编制,因事设人,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干好有奖,干错有罚。二是要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都能较好地适应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从而把文物保护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有质量、有效果。

G112

A

1671-2994(2012)03-0146-03

2012-04-25

杨 参(1972- ),男,云南元谋人,中共楚雄州委党校党建廉政教研室教员。研究方向:云南地方历史文化和党的建设。

责任编辑: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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