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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2012-08-15梁淑英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农民收入农民农业

梁淑英

(中共聊城市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室,山东 聊城 252000)

我国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梁淑英

(中共聊城市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室,山东 聊城 252000)

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看待我国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造成农民增收困局的原因,研究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对策。

农民增收;问题;原因;对策

2011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77元,增量超过千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创本世纪新高,实现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连续8年较高增长。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看待我国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造成农民增收困局的原因,研究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对策。

一、我国农民收入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133.6元增加到2011年的6977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7%以上。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周期性波动趋势。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我国农民的收入也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收入来源多元化。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其中农业经营收入的比重正在逐渐下降,但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46.2%,而以农民务工为主的工资性收入正在逐渐上升,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为42.5%,由于加大农业补贴,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也在增加,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为8.1%。与此同时,近年来农地征占的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土地流转和房屋出租增多、参加入股投资分红的人数增加等,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为3.3%。农民收入的结构性变化对其稳定增收意义重大。当前农民收入存在如下的问题。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2009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达到1978年以来的最大水平,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农村居民收入为5153元,相差12022元。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一些非货币因素,如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福利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更大。二是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差距拉大。东部地区收入高于中西部地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高于内陆地区。2009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为21969元,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东部地区的65%、64%和65%。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的省市由上年的3个增加至6个,全部集中在东部地区。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低于主销区。1980年-2004年,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名义增长率为12%,而主销区为13%,两者每年相差1个百分点。三是农户之间差异扩大,贫困人口多。2010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有268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2.8%,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的收入刚刚超过贫困线。这部分人群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大,只要外部条件稍有不利变化,就会重新沦为贫困人口。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原因剖析

1、僵化的土地承包制度和不完善的户籍制度。第一,僵化的土地承包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规定,束缚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限制了土地潜力的充分利用和挖掘,进一步固化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不仅阻碍了现代化生产要素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同时也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影响了农业经济效益,抑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第二,不完善的户籍制度。改革开放至今,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针对不断变化的现实需要,户籍制度做了相应的调整。但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从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将二元结构固化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不仅意味着称呼和区域上的不同,还意味着经济身份、政治身份、法律身份和社会身份的差异。这一制度不仅使农业人口的流动和转移就业受到了刚性约束,而且使农民通过向城市迁徙就业来增加收入的途径也被阻塞了。因此,取消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不仅是历史的进步,而且,也是给予农民的基本人权和国民待遇的问题,是从根本上打通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第一,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难以成为有效的市场主体。中国农村有近2.5亿农户,但参加农业合作组织的农户仅有2363万户,占全国总农户数的9.8%。可以说,组织化程度低是导致农民成为最大弱势群体的重要内因。另一方面,农产品流通主体缺乏,造成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断层,农民进入市场缺少桥梁和纽带,难以适应市场。从实践看,解决农产品“卖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最直接的动力,农产品流通也是农民合作最基本的环节。第二,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固。从近年我国农业化经营发展的现状看,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没有达到人们所预期的效果,龙头企业与农民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种合理、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与龙头企业实行产销合同制,即实行“订单农业”,是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形式。作为法人的企业和非法人的农民之间,合同的约束力往往是单方面的、脆弱的。

3、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创业增收能力不强。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在影响农民增收的众多因素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第一,农民文化素质不高,思想观念落后。目前,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仍普遍偏低。2010年,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的份额只有20%左右, 初中程度所占的份额最大,初中和初中以下学历的劳动力仍占多数,文盲、半文盲还占有相当的比重。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创新能力较差,通常滞留于依靠传统经验工作的有限领域,很难开拓新的就业门路和工作机会。另一方面,小富即安、故土难离和满足现状等传统观念,仍然束缚着农民的思想。所以,要迅速增加农民的收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必须大力提高农民的素质,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第二,创业增收能力不强。近些年,农村能人创业、外出务工者回乡创业大量出现,但由于农民掌握的资源不足且缺乏创业的支撑体系,就总体而言,我国农民的创业比例还很低。从现实看,农民初次创业资金已成为“瓶颈”,除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少数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外,没有其它的金融机构服务于农民。另外,在社会服务、政策引导等方面,政府部门做的还远远不够,加之缺乏经验和技能,农民创业的风险很大。因此,各级政府应创造条件,加强指导服务,鼓励引导更多的农民创业就业。

4、财政投入不足,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缺陷。第一,农业财政支出总量偏低。改革开放以来,尽管财政支农总量有所提高,但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严重不足。第二,农村金融机构不健全。从实际看,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仅存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家。而农信社的贷款结构也日趋“非农化”和“城市化”,难以满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农业银行也把经营核心转移到金融资源聚集的城市,对农村的放款大幅减少。而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从事粮棉收购贷款发放,其他业务拓展缓慢。邮政储蓄银行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在信贷业务上利率高、审批严、授信额度小。第三,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国内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经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从1982年陆续开办到1992年达到鼎盛时期,但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另一方面,相对农民收入而言,很多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且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而农业发展现状亟须农业保险的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

1、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第一,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土地的产出比重。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此,应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流转机制;因地制宜,通过建立合作农场、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推动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我国人多地少,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靠土地,但是,我国宜耕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可开垦成耕地的不足7000万亩。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

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壮大集体经济。第一,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成联合体,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减少了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实现了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联结。从规范意义上讲,我国的合作组织尚处在起步阶段,还需政府在税收、信贷、经营范围、工商登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农民增收空间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合作组织制度创新,盘活、整合既有资源,从而开拓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对解决农民增收,意义重大。第二,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国家财政为农村提供的公益服务还无法满足农业发展和农村公益事业需要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经营功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力水平,应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如对纯农业村,村集体可根据种养业的传统优势,兴办设施农业和种养业小区;对效益农业、观光农业优势明显的村,村集体可开发乡村旅游业等。

3、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创业增收能力。第一,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对科教兴农战略意义的认识,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科技和教育的投入。为此,应当建立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要以多种规格、多种形式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形成层次结构比较合理,办学形式灵活多样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建立教学、生产、科研(推广)三结合的教学体制;要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第二,优化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最紧迫的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农村人才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4、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民转移增收。第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逐步建立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布局,形成“大城市——中小城市——农村”的两头小、中间大的三级城镇化格局;要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发展重点,科学规划建设,着力提高人口和经济聚集功能;要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推进大中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允许落户的同时,将新旧市民共同纳入城镇管理和保障体系。第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展增收空间。从当前的情况看,非农产业的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增长源,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转化,是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途径。在新的形势下除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外,应大力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农村劳务输出信息网络,大力发展劳务中介组织,有组织地开展农村劳务输出;要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在人口管理、子女教育等方面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5、健全政策体系,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第一,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依靠农民本身或“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不能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的问题,也不能解决农民收入趋缓的问题。对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需要有各级政府的积极组织、协调、推动,政府在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好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民的大政方针,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和农业支持方式,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农业发展的基础。第二,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要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一要改革财政支农方式,实现宏观目标与农民收入的有效结合;二要通过制定较优惠的农业投资政策,调动和引导各投资主体增加农业投入,探索农业资源开发和资本营运的有效形式;三是应对现有农业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四要加大对农民的财政直接补贴力度,扩大直补范围;五要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要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优化金融网点布局,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多元并举”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在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农民以入股的方式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发展农业保险,发挥保险对农业经济的保障和补偿作用。

F232.8

A

1671-2994(2012)05-0043-03

2012-08-10

梁淑英(1963- ),女,山东聊城人,中共聊城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副主任、教授。研究方向:经济学与区域发展。

责任编辑: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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