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浅议
2012-08-15张建斌
张建斌
(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浅议
张建斌
(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当前,我国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党内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在各层次、多领域出现。要从源头上分析问题成因,采取有效对策,遏制腐败犯罪可能蔓延的态势。
作风建设领导干部问题根源
当前,我国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在各阶层、多领域出现。从我国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看: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领导干部“傍大款”有增无减,与不法私营企业主进行权钱交易的现象趋于严重;干部人事工作领域和司法领域的腐败不断发生,腐败从一般经济领域向资金密集型的经济领域蔓延,经济发展的热点领域往往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作案手段从使用传统的一般手段向使用高科技手段发展,作案方式更诡秘、更隐蔽,一些腐败分子与国外境外不法分子勾结作案,有的向国外境外转移赃款赃物,潜逃国外。除此之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症久治不愈,在有些地方相当严重。贪图虚名、劳民伤财、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现象已经成为腐败的突出表现形式和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那么,当前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仰危机,把权力商品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有的领导干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产生了信仰危机,怀疑党的领导正确性,怀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光明前途,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飘渺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认为捞钱享受最实惠,在这种心里支配下,便把当官作为捞钱的资本,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进行疯狂掠财,有的沉湎于灯红酒绿、纸碎金迷,过着堕落迷烂的生活,最后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盲目攀比,心态失衡。改革开放中,社会上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一些领导干部看到自己的收入、生活水平等方面与富起来的人相差很远;认为自己的地位比别人高、能力比别人强、权力比别人大、付出的劳动比别人多,他们有钱,我为什么不能有钱?他们能享受,我为什么不能享受?产生了心理失衡,在这种心态下,久而久之,对先富群体不满、不服和鄙视,导致了“不三不四发大财”之说的流行和“管、卡、压”刁难行为的出现,“红眼病”在许多干部中发生,同时产生了利用出卖手中权力,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寻求经济补偿,想方设法捞钱挥霍。有的领导干部与其他不廉洁的领导干部相互攀比,认为你捞我也捞、不捞白不捞,互相仿效,于是不顾党纪国法,贪污受贿腐败堕落、不能自拔。
第三,劳苦功高,骄傲自满。有的领导干部总认为为单位和集体的发展付出了很多,贡献大、功劳高,理应得到更多的回报,而实院得到的回报却很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得为自己今后想一想。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利用职权大肆贪污、私分公款和索贿受贿,有的将巨额公款放出吃高息,有的将自己家中的“吃、喝、用、送”等费用巧立名目全部报销。
第四,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的领导干部在过去工作中,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但随着退休年龄的临近,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奋斗了几十年,而经济上、生活上并不富有,再加之周周围不良风气的影响,心想,如果不在退休之前利用职权趁机捞一把,有权不用过期就作废了,于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敛取钱财,为退休后的生活作打算,晚节不保。
第五,权高位重,不会被查处。有的领导干部以高等公民、特殊公民自居,总认为自己权高位重,无人敢告敢查,自恃“有办法、有后台、有靠山”,再加上这些人关系网多、庇护网大,不怕告状、举报和坐牢,自感天塌下来也能逢凶化吉,因而有恃无恐、胆大妄为,公开与党纪国法对抗,腐化堕落,疯狂掠夺不义之财,最后步入犯罪泥潭。
第六,信奉好人主义,庸俗关系学。现在一些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与老一代相比,虽然文化水平高了、知识面广了、掌握的信息也多了,但与错误言行斗争的精神却差了。有的信奉好人主义和庸俗关系学,搞你好我好大家好,“摊摊、团团、伙伙”的现象在干部阶层中大量发生;朋党、帮会、桃园结义式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干部中重新出现,拉拉扯扯、阿谀奉承、趋炎附势的作风在许多干部中蔓延;有的面对错误的东西能躲就躲、能让就让、能推就推;有的看到损害党的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劝告、不制止,无动于衷,听之任之;有的自我批评避重就轻,批评别人浮光掠影,批评同级躲躲闪闪,批评上级遮遮掩掩,忘记了最起码党员的标准。
产生问题的根源:
第一,封建腐朽思想和剥削制度残余的存在。一是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腐朽思想的残余还存在,利已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宗法观念、特权思想、“官本位”等意识,有着广泛的影响;二是剥削制度的影响还存在,官僚主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一言堂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还存在,这些因素不断地滋生着腐败。
第二,违背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等价交换原则也逐步深入人心。同时,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利益的驱动,激发了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但这种利益机制的动力,在失去了正确的导向时,就容易带来不良影响,有可能诱导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违背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而采用其他非法手段,不计后果铤而走险,也容易把个人利益推向极端,产生以追逐个人利益为主导的商品经济意识和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这种极端个人主义,也成为一些干部腐败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在适宜的外部条件作用下,他们借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就会大肆进行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徇私舞弊、挪用公款、挥霍浪费等腐败犯罪活动。
第三,社会环境的熏染。在经济建设中第三产业的发展,歌舞厅、夜总会、酒吧间、美容美发、桑拿等娱乐场所的出现,一方面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另一方面,这些场所在不正当利益的驱使下,有些成了藏污纳垢的风水宝地。有的提供色情服务,有的设赌注、支牌局,提供赌博场所;这些不仅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而且成为诱发党员干部腐化堕落的温床,客观上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的腐化提供了条件。
第四,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监督工作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体氛围不浓。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比较淡薄,未能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风气;监督主体盛行好人主义,对监督的外部环境缺乏信心、缺乏研究,造成忽视监督、不愿监督、不善于监督,甚至是不敢监督;有些领导干部把组织的监督视为与自己过不去,将群众的监督视为对自己不尊重,把同事的监督视为对自己不信任,把机制的监督视为履行领导职权的“羁绊”;有的领导干部往往只强调党员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一面,而忽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接受监督和下级对上级监督的一面。二是监督手段不得力。在监督制度上,存在着不具体、不系统、不严格现象;即照抄上级原则性规定,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度缺乏具体适用对象,有规定不遵守,有布置无检查,或有始无终,或对已宽对人严,直接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三是监督体制不够完善。在实际监督工作中,监督主体拥有的权力和权威不足以制约被监督者,监督者的任免、调动、待遇、升迁等权力都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从而造成了“弱监”和“虚监”;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这也是导致干部腐败的重要原因。
遏制腐败犯罪的对策:
第一,分层次扩展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廉政理论教育,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以及开展腐败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经常告诫党员干部,腐败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危害,而且会对家庭幸福造成很大的破坏,通过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筑牢拒防变的第一道防线。二是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到家庭工作。从查办的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到,党员干部的堕落往往是从家庭这个社会细胞腐败开始的,有的领导干部为了家属、子女公然践踏法律,铤而走险,非法谋取私利;也有配偶、子女打着领导旗号受贿索贿,一个腐败分子的落网往往会牵出家庭的其他成员,最终导致整个家庭的瓦解、崩溃。所以,廉政教育的触角一定要深入到家庭,对家庭成员灌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道理,通过定期组织观看一些相关的典型案件、发送廉政公开信、召开廉内助座谈会等形式,激发亲情,增强他们对亲人的监督意识。三是努力营造廉洁的社会文化氛围。反腐倡廉教育不应该局限于某些特殊群体,而应该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廉洁的社会氛围和社会意识,并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廉政理念,使社会全体成员尤其广大党员干部在同一文化氛围中得到教化和培养。廉洁文化建设要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让这些教育进入社区、单位、学校、企业、农村,利用开展群众易于参与、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廉洁文化报道等方式,增强辐射力、渗透力,营造整个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第二,运用多种监督方法进行制约。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领导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手握大权无人监督造成的。因此,一要加强对权力运作的制约,实行政务公开,对权力进行分解,变个人行政为集体共同行政、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轮换制、交流制;二要加强重要岗位重点监督,防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三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财产监督;四要把近年来中央制定的一系列党风廉政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规范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生活和日常行为中去,充分发挥党委内部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把各级党员干部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工作和生活舆论监督,并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情况的监督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
第三,坚持惩治从严原则。当前腐败犯罪分子具有很大的贪婪性、顽抗性,对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严惩不足以正国法,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只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腐败犯罪分子,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一是建立严密的法网,为惩治贪污贿赂、侵占挪用等腐败犯罪提供无可争议的、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二是处罚要严厉。必须做到有案必办,有罪必究,对腐败犯罪者,只要触犯刑律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依法惩办。对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不思悔改、屡教屡犯的,负隅顽抗、拒不认罪的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一定要从重从严惩处,决不能手软。三是各级执法部门要恪尽职守、执法如山,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四是各级党委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带头严格执法守法,坚决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铲除腐败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责任编辑:王开幕]
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2.02.10
D261·3
A
1674-6287(2012)02-0035-03
2012-03-07
张建斌(1971~),男,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政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