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诊断标准 维护社会稳定—《旋毛虫病的诊断》标准解读
2012-08-15官亚宜王中全
官亚宜 王中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旋毛虫病是一种严重的食源性寄生虫病,主要因生食或半生食含有旋毛虫幼虫囊包的猪肉、其它动物肉类及肉制品所致。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发热、眼睑水肿、肌肉疼痛等,重症患者可因并发症而死亡。我国除海南省以外的所有省市区均发现有旋毛虫病。若不及时诊断和治疗, 病人死亡率可达3%~30%,现已将其列入再次出现的疾病。
旋毛虫病暴发后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旋毛虫病常被误诊为“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采用大量抗生素进行治疗, 每例患者住院费用常高达万元。如果患者能够得到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可明显减少本病的并发症和降低患者的死亡率,并可为国家和患者节省大量的医疗费用,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安定。
因而,卫生部于2012年3月12日正式发布《旋毛虫病的诊断》标准(WS 369-2012),并将于2012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了旋毛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等内容,用于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旋毛虫病的诊断,以避免漏诊、误诊的发生。
对标准内容的理解
1.旋毛虫病(trichinellosis)的定义
由旋毛虫属(Trichinella spp.)内所有虫种感染人体所引起的疾病统称为旋毛虫病。目前,旋毛虫属已发现有8个虫种,即旋毛形线虫、乡土旋毛虫、布氏旋毛虫、伪旋毛虫、米氏旋毛虫、纳氏旋毛虫、巴布亚旋毛虫及津巴布韦旋毛虫。其中旋毛形线虫分布广泛,是引起人体旋毛虫病的主要病原体,多数死亡病例也是由此种旋毛虫引起的。
目前旋毛虫属虽已发现有8个虫种,而在我国主要有旋毛形线虫及乡土旋毛虫这2个虫种,所以,在标准名称是用“旋毛虫病”还是用“旋毛形线虫病”成为标准制定过程中,专家讨论的重点问题之一。经过讨论,如果用旋毛形线虫病这一名称,不能包括其他虫种所引起的旋毛虫病。遵照标准制定的严谨性、规范性和适用性等原则,专家建议将名词和术语规范、精简,只保留旋毛虫病,并确定旋毛虫病的定义为“由旋毛虫(Trichinella spp.)寄生于人体所引起的寄生虫病”。该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包括了旋毛虫属内的8个虫种感染人体引起的旋毛虫病。
2.旋毛虫的生活史
八种旋毛虫的生活史基本相同,成虫寄生在人与多种动物的小肠内,幼虫则寄生在肌肉内。肌肉期幼虫是旋毛虫对人体的感染阶段。
并且因考虑到,心肌是横纹肌,旋毛虫幼虫不能在心肌内发育为成囊幼虫;膈肌为骨骼肌。所以,在标准中将横纹肌改为了骨骼肌。
3.诊断原则
标准中规定,对旋毛虫病的诊断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进行诊断。
4.流行病学史
旋毛虫病是一种动物源性疾病,猪、野猪、狗、鼠等150多种动物可自然感染旋毛虫。人体感染旋毛虫主要是因食入生的或不熟的含活幼虫的猪肉、其他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引起的。旋毛虫病患者本人无传染性。
5.临床表现
旋毛虫病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以眼睑或面部最为多见的水肿、肌肉疼痛、皮疹、眼结膜下出血、指或趾甲下线状或半月形出血、腹痛、腹泻、乏力等。重度感染者可出现心肌炎、心包积液、脑炎及支气管肺炎等并发症。旋毛虫病患者的水肿主要出现在发病后1周内,最常见于眼睑与眼眶周围,并且常持续1周后消失。
在标准中,临床表现的描述由教科书上的3条合为1条,并且不根据病程的先后顺序描述,改为先描述典型的最常见的表现,然后再描述不典型的与少见的表现。
在疑似病例的诊断上,标准中规定满足流行病学史并符合临床表现。但临床上的多数散发病例问不到流行病学史,所以还规定了在临床表现的基础上增加外周血嗜酸粒细胞百分比和(或)绝对值增高的实验室检查条件。
6.鉴别诊断
在鉴别诊断中规定,旋毛虫病应与急性华支睾吸虫病、急性并殖吸虫病、急性日本血吸虫病、细菌性食物中毒、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肠炎、流行性感冒、急性肾小球肾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变应性血管炎、风湿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皮肌炎及多发性肌炎、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肌痛综合征、嗜酸粒细胞白血病等相鉴别。并在附录E中详细描述了寄生虫病和其他疾病的定义、流行病学史或发病季节(传染病部分)、主要临床表现与鉴别要点等。
7.实验室检查
在标准中,实验室检查分为动物肉类检查、血常规检查、血清学检查以及病原学检查。并在附录D中详细规定了检查项目与方法。
在病原学检查中,肌肉活体组织检查法对活检的肌肉标本,应首选肌肉压片后显微镜下观察,发现旋毛虫幼虫即可确诊。一般不做肌肉组织切片检查,因肌肉组织切片可能切不到虫体。
免疫学检查一般包括皮试、细胞免疫功能检查及血清学检查等,因《丝虫病诊断标准》中用的是血清学检查,且用血清学检查更确切,故旋毛虫病的免疫学检查中仅用了血清学检查。
标准发布的意义
旋毛虫病诊断标准的发布可使旋毛虫病患者能够得到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提高旋毛虫病的诊断率和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缩短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旋毛虫病的诊断技术水平,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等方面产生明显效果。同时,旋毛虫病暴发后出现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若能及时进行诊断,采取正确的疫情处理措施,可以有效控制旋毛虫病的继续流行。
标准的宣贯
人体旋毛虫病的流行具有地方性、群体性、食源性和季节性的特点。旋毛虫病的地理分布广泛,1986~2009年全世界41个国家报告有旋毛虫病患者。随着居民饮食的多样化和饮食习惯的改变,生食或半生食肉类者逐渐增多。近年来已发生多起因食羊肉、犬肉、野猪肉及熊肉等引起的旋毛虫病暴发。
旋毛虫病的散发病例见于一年四季,暴发病例多发生于节假日、当地居民的传统节日或婚丧、建房等聚餐时。我国北方地区的病例多发生于中秋节、冬至、元旦及春节前后。目前我国人体旋毛虫病的流行区主要位于西南地区(云南、西藏、四川)、中原地区(湖北、河南)和东北3省,而死亡病例均发生在西南地区。故该标准宣贯的重点应在我国的西南地区,尤其是节假日之前进行。
旋毛虫病人常有生食或半生食肉类的病史,在暴发性流行时同批病人往往能追溯到聚餐史。当同一家庭有2个或2以上成员或同一社区有一批人出现发热、眼睑或眼眶周围水肿与肌痛时,应高度疑为旋毛虫病。一旦怀疑旋毛虫感染,应进一步询问是否有摄入生肉或半生肉及肉制品的历史,并按本标准做进一步的检查。
旋毛虫病是因生食或半生食含有旋毛虫幼虫囊包的猪肉、其它动物肉类及肉制品引起的,在该标准的宣贯中还要让百姓明确,不要因此而产生“恐肉症”,旋毛虫病是可以预防的,如果万一患了旋毛虫病,也是可以诊断与治愈的。
预防旋毛虫病的关键措施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和烹饪方法,不生食或半生食猪肉及其它动物肉类和肉制品,生、熟食品刀砧分开,防止生肉屑污染餐具。旋毛虫幼虫不耐热,肉块中心温度达71℃时,即可被杀死;因此,肉类应完全彻底做熟后再食用。但是,旋毛虫幼虫耐低温,幼虫在-15℃和-12℃分别可存活20天和57天,将生肉保存在家用冰箱短期冰冻保存不能杀死旋毛虫。此外,熏烤、腌制及曝晒等方法通常不能杀死肉中的旋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