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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努力推进太湖流域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访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局长叶建春

2012-08-15张凯,张怡

中国水利 2012年8期
关键词:太湖流域太湖流域

2011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法规,标志着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为保障太湖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推动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日前,本刊记者就《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采访了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叶建春局长。

中国水利: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中央1号文件发布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召开之年,也是《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发布实施之年。请您谈谈《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太湖局作为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的国家派出机构,在围绕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流域水利工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叶建春:2011年,太湖局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工作重点,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太湖局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河湖管理、依法履职的各项举措,明确了加快推进流域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并把实施方案作为开展流域水利工作的重要依据。2011年流域水利工作成效显著,为《条例》实施创造了有利局面。

第一,科学精细调度,保障流域防洪和供水安全。2011年,太湖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和水利部的部署,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按照国家防总新批复的《太湖流域洪水与水量调度方案》,进一步加强流域综合调度。积极应对60年来最严重干旱,首次实施跨年度引江济太,维持太湖适宜水位,保障了流域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实现了大旱之年无大灾。进入10月份以后,太湖局及早谋划,超前部署,启动实施了第二次跨年度引江济太,太湖水位基本保持在3.0m以上,增加了水环境容量,改善了太湖及河网水质,保障了流域供水安全。面对2011年典型的旱涝急转梅雨洪水,太湖局坚持科学调度、精细调度,统筹流域防洪与区域排涝,统筹防洪防台供水的不同需求,科学研判,提前调整工程运用方式,有效降低太湖及河网水位,保障了流域防洪安全。

第二,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颁布后,配合水利部完成了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座谈会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太湖流域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实施计划》,明确了局内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媒体沟通,组织做好《条例》宣传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会同地方水利部门,加大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力度。完成了浙闽水事纠纷调处,维护了省际边界地区稳定。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了多次流域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提高服务流域、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加强统筹协调,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充分运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和水利协调小组等协调机制,解决流域综合治理与管理的需求。科学组织实施引江济太,加强水资源监测,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努力保障流域供水安全;流域两省一市积极推进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做好多水源供水系统和区域应急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全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开展太湖蓝藻打捞,努力改善流域水环境。经各方共同努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监测数据表明,太湖水质持续改善,富营养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除总氮外,太湖主要水质指标已经达到《总体方案》确定的近期(2012年)目标。

第四,加强前期工作,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太浦闸除险加固工程正在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加快太湖流域水资源监控与保护预警系统立项进程;新孟河、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新沟河、太嘉河等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流域民生水利建设取得新发展。完成了流域片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复核工作,完成63个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审核工作。直属项目建设取得较大突破。望亭水利枢纽更新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浙皖水环境监测中心已经完建,青浦水文巡测基地、杭州湾水文基地、水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太湖水行政执法基地建设全力推进。

第五,紧扣流域实际,稳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完成流域片2015、2020、2030年省(直辖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推进太湖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完成了现状工况下太湖水量分配方案,提出了流域水量分配初步方案。贯彻落实限制纳污控制红线。提出了《太湖流域水功能区管理实施细则》,基本实现了380个流域重点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做好太湖蓝藻调查和水资源监测,定期发布《太湖水质信息》以及重点水功能区、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通报,继续开展太湖健康状况评估工作。完成了流域片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分解协调工作,编制完成了东南诸河区水功能区划。贯彻落实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强沟通协调,提出了2015年流域主要用水指标省(直辖市)分解建议方案并已征求各省(直辖市)意见。完成流域片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工作。

第六,加强水文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流域水利现代化水平。建立了水情监测与预报会商应急响应机制。开发完成水文信息处理平台,完善太湖洪水预报系统。组织水文水资源监测,做好水文情报预报,全年收录水文情报近500万条,发送水情信息近10万条。加强了水利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完善了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流域水利数据中心,启动了防汛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前期工作。加强流域重大水利问题研究。组织开展了平原河网地区水资源调度与管理、大型浅水湖泊受损生态系统修复等流域重大问题的科研攻关。健康太湖综合评价与指标研究、圩区调度与管理研究等一批成果通过水利部验收,综合评价全部为优秀。深入开展国际合作,完成了中荷合作太湖风浪项目。

中国水利:请您谈谈太湖局下一步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工作重点是什么?

叶建春:作为流域管理机构,太湖局将深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实施《条例》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水行政执法,从根本上遏制各项违法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进一步促进流域和区域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形成治水管水合力,提升流域防汛抗旱能力和水平,推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的建立,建立流域应对供水安全应急事故的保障制度,加大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促进流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太湖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生态的有效保护和改善,为推动流域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第一,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太湖局将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水利依法行政的突出内容,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制定并细化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确保《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取得实效。

第二,组织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按照干部职工牢固掌握、相关人员深入理解、社会公众了解支持的要求,在“六五”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全流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努力营造规模大、密度高、形式新的宣传氛围,确保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条例》确立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准确把握《条例》的深刻内涵,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保障《条例》的全面、顺利、有效实施,全面提升流域综合管理能力。

第三,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加强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机制,组织制定重要河湖总量控制、水功能区、信息共享平台、监督检查等《条例》配套制度,并促进地方修订与《条例》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在依法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饮用水供水安全及应急事故预防处置、执行防洪和水资源调度指令、开展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削减等具体制度的执行方面切实履行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各项职责。

太湖局将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流域管理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按照《条例》新的要求做好实施行政许可和审查的充分准备,坚持依法管水、依法治水。尽快梳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和制度,启动《条例》配套制度制定、修订工作,开展流域基本情况调查和登记,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提出有关配套制度出台前的过渡性贯彻措施。

第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更有力、更坚决的措施”的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大对违法取水、随意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跟踪调查新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已发生并正在处理的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对查处权限属地方的事项要加大协调配合和督办力度。继续深化流域与区域水行政执法合作机制,加强流域与区域在“一湖两河”违法案件查处、督办等方面的合作、沟通与协调,合力打击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和完善联合督察、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联合培训等方面更为广泛的合作机制。

2012年,太湖局围绕《条例》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防汛抗旱防台工作,保障流域防洪和供水安全。按照《条例》关于加强防汛抗旱调度、水资源调度和应急调度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做好流域综合调度工作。完成太湖防御洪水方案、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和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编制,组织做好洪水风险图编制二期试点工作,进一步细化调度方案,严格调度权限,完善流域调度管理机制和调度预案体系。密切关注流域重要水源地水质情况,加强蓝藻调查,科学调度,精细调度,努力保障流域供水和水生态安全。

二是梳理现有流域管理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对现有流域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制定太湖流域水功能区管理细则、重要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利技术规定、对流域水资源配置和防汛抗旱影响较大的水工程名录,并发布实施。开展岸线利用规划修编和水资源调度方案研究。

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会同地方水利部门依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和开发利用现状的调查登记,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并依法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取退水、随意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流域与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机制,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三是落实“三条红线”,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一要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基本完成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完成东南诸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方案、长三角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和水资源保障方案编制。开展太湖流域用水总量考核评估方案研究和太湖流域省界断面水量考核方案编制,开展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二要落实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强对核电等重点取水户的监督检查,开展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及取退水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违法取水户查处力度。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开展水资源论证后期评估和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指导流域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

三要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制定流域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组织对省界水域、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重点水功能区和引江济太调水进行水质监测。建立流域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太湖健康报告、水功能区和省界水体水质通报、太湖水质信息,推进与地方信息共享。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洪和水资源调控能力。继续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好省部际联席会议、水利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大力推进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建设。会同地方水利部门,努力推动和加快新孟河、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新沟河、太嘉河等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及时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复核,流域片新建中型水库、江河主要支流和重要独流入海河流等项目审查与审核,流域片重要城市防洪规划技术审查等工作。

五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着力开展流域水利现代化调研,高度重视流域水利现代化顶层设计,科学确定流域水利现代化的思路、目标和任务,编制太湖局水利现代化规划纲要,推进太湖流域水利现代化工作。

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按照《水利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提出的“五个统一”的要求,统筹推进流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水利数据中心、信息共享平台等项目建设;推进水利信息系统应用,健全完善系统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加强科技创新。继续推进流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新科研机制,完成科研管理办法制定。抓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项目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重大水利问题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注重在科研项目中锻炼队伍。

六是夯实基础,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流域水利规划体系。开展流域片水中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流域片水土保持规划、河口海岸滩涂治理与管理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配合做好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的编制。加强规划管理,制订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细则,并发布实施。

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和基础工作,完成流域水文设计成果修订和水文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加快流域统一高程系统项目建设。完善各类监测方案,提高应急机动监测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支撑能力。

加强河湖管理,依法办理涉河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审查和行政许可,加强已批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在规范管理中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太湖流域平原河网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流域片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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