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效果分析
2012-10-25杨树正
杨树正
(陕西省汉中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723000,汉中)
一、石门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概况
石门水电站作为陕西省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试点项目已经通过评审,即将实施。该电站位于汉中市以北15 km的褒河峡谷出口,建成于1978年,是利用石门水利枢纽灌溉、泄水进行发电的综合利用工程。目前电站装机8台,总容量4.26万kW(原有6台机组装机4.05万 kW,近期新增#7、#8两台机组0.21万kW)。石门水电站运行30多年来,累计发电量达到28亿kWh,为汉中工农业生产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电站主要设备严重老化,绝大部分已到报废程度,机组出力下降,效率低下,无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消耗大量人力资源,生产安全管理形势严峻,亟须更新改造。
石门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床电站、东干渠首电站、西干渠首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辅机系统、监控保护系统、配电系统及消防系统的机电设备改造。增效扩容工程完成后,电站总装机容量由现在的4.26万kW提高到4.473万kW,年增加发电量914万kWh,较现状复核发电量增加11.7%。项目概算总投资12 883.43万元。其中,东干、西干渠首电站概算投资1 243.27万元,作为试点项目计划于 2011年、2012年实施;河床电站概算投资11 640.16万元,作为推广项目计划于2013年、2014年实施。
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部分。财务评价主要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条件下,考察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角度,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效益,据以判别水电建设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二、评价原则和依据
1.评价原则
石门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经济评价按总体进行,不区分试点项目和推广项目。根据改造项目特点,以增量投资和增量效益分析为主进行评价。
经济评价价格体系采用预测价格,财务评价采用现行市场价格。
2.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包括:
①《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2010);
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发改投资〔2006〕1325 号);
③水利部 《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37号);
④国家及地方现行财税制度;
⑤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
现行电价0.31元/kWh,财务基准收益率取7%,社会折现率取8%。
3.评价方法
采用“有无对比法”,重点分析增量费用、增量效益。
(1)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
石门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分年度投资计划见表1。
电站增效扩容工程以国家投资为主,不足部分由省市配套和电站自筹解决(不考虑银行贷款)。
(2)计算期
建设期4年,由于本次增效扩容工程以机电设备改造为主,设备使用寿命一般为20年,取生产经营期20年。计算期为建设期与经营期工程之和,确定为24年。
三、财务分析评价
1.费用分析计算
(1)建设投资
根据分年度计划投资确定建设投资。概算中计入了原设备拆除费用,此处不再另行计列。
(2)流动资金
没有新增流动资金,故不计列。
(3)年运行费(经营成本)
本项目年运行费(经营成本)主要包括维护检修费、职工工资福利等。
①维护检修费
石门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实施后维护检修费用降低,该项为负值。
维护检修费=固定资产价值×年修理费率。年修理费率取0.5%,则每年减少维护检修费64.42万元(12 883.43万元×0.5%)。
②职工工资福利
石门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实施后自动化程度将大大提高,可达到无人值守或少人值守,经测算可减少运行管理职工80人。该项费用为负值。估算人均年减少费用4.65万元。
则每年减少工资福利费为372万元(4.65万元/人×80人)
③其他
包括库区维护费、材料费等,本项目实施中其变化较小故不予计列。
(4)营业税金附加及其他
①石门电站执行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增值税率执行6%简易税率。
②销售税金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额为基础征收,税率分别为 5%、3%、2%。
③水资源费,以增量发电量为征费基数,按0.003元/kWh计算。
表1 石门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分年度投资计划
④水利建设基金,以增量发电销售收入为征费基数,按0.8%计算。
(5)所得税
本项目发电总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经营成本两项。
①固定资产折旧费
由于不计价差预备费,固定资产价值等于静态总投资。
按20年直线折旧,残值率取5%,则电站综合折旧率为4.75%。经计算,每年折旧额为611.96万元(12 883.43万元×4.75%)。
计算期末固定资产余值644.23万元。
②经营成本
同上述“年运行费”章节。
③利润
发电利润=售电收入-总成本费用-销售税金附加及其他
④所得税
石门水电站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税率缴纳。
当没有发电利润时,不计所得税。
2.效益分析计算
(1)营业收入
只计算发电收入。
发电量考虑有效电量系数,再扣除厂用电、电站至红河变电站输变电损失后即为上网售电量。有效电量系数取0.95,厂用电率按0.2%、输变电损失按2%计,则:
售电量=有效电量系数×(1-厂用电率)×(1-输变电损失率)×发电量=0.95×(1-0.2%)×(1-2%)=0.93×发电量
售电收入=售电量×电价
①改造期间发电效益损失
第一年按东干渠首电站现状效益的30%计算,损失发电效益44.7万元。
第二年按西干渠首电站现状效益的30%计算,损失发电效益7.7万元。
第三年按河床电站现状效益的30%计算,损失发电效益624.8万元。
第四年按河床电站现状效益的30%计算,损失发电效益624.8万元。
改造期间共损失发电效益1 302万元。
②运行期增量发电效益
增效扩容工程分4年实施,改造期间综合考虑了效益损失,不再考虑改造期间部分增量发电收益,第5年(2015年)至第24年(计算期末)按100%达产发电量8 744万kWh计算。
复核现状石门水电站多年平均年理论发电量7 830万kWh,目前主要设备均到了报废年限,如不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原发电量将逐年降低,预测5年内降低至#7、#8机发电量381万kWh(估算值),平均每年发电量降低1 489.8万kWh。
按照“有无对比”原则,改造后各年发电量-不改造各年发电量=增量年发电量。经计算:
第5年增量售电为2236万kWh。
第5年至第9年增量售电量每年递增1 386万kWh。
第10年至第24年增量售电量8 132万kWh。
经分析,现有可继续利用的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设施效益占比可取40%,则本次改造项目增量年发电量效益计算时分摊60%。
(2)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总投资12 883.43万元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残值率按5%计算,资产余值为644.23万元。
(3)回收流动资金
本项目为改造项目,原有生产流动资金不增加也不减少,回收值为零。
(4)补贴收入
此项目不予考虑。
3.财务评价结论
列出增量现金流量表,通过财务评价分析计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5%,大于基准收益率7%;财务净现值 532万元,说明本改造项目财务评价可行,经济效益显著。
四、国民经济评价
1.费用分析调整
(1)建设投资调整
总投资中剔除税金等属于内部转移支付的部分,即在概算总投资中剔除税金部分,不考虑劳动力、材料的价格修正。投资按3.22%剔除后,经济评价总投资变为12 469万元。其中 2011年 387万元,2012年 816万元,2013年5 633万元,2014年5 633万元。
(2)流动资金
同“财务分析评价”,不计取。
(3)年运行费(经营成本)调整
本项目增量经营成本包括维护检修费、职工工资福利、水资源费,经营成本直接采用这3项财务评价值计算,不进行调整。
(4)项目间接费用
该项费用不计。
2.效益分析调整
(1)项目直接效益
本项目直接效益只计算发电效益,价格不予修正。建设期效益损失、运行期效益增量及分摊计算,同“财务分析评价”。
(2)资产余值回收
修正后为623万元。
(3)项目间接效益
该效益不计。
3.国民经济评价结论
列出经济评价增量费用效益流量表,通过经济评价分析计算,本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为9.58%,大于社会折现率8%;经济净现值1 581万元,大于0;经济效益费用比为 1.24,大于1。说明本改造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可行,经济效益显著。
五、评价结论
①本改造项目财务评价、经济评价均满足要求,项目经济效益显著。
②通过增效扩容工程的实施,石门水电站年发电量将由7 830万kWh增加到8 744万kWh,增加幅度11.7%,水能资源利用更加充分。
③增效扩容项目在促进节能减排、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解决农村无电缺电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④水电站收益期长,为清洁能源,国家将给予大力支持。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电价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石门水电站的经济效益将会得到充分发挥。
六、结 语
①“有无对比”是项目经济分析评价的关键,增量效益、增量费用是改造项目分析的重点。
②石门水电站在无该项目时,电站效益持续下降,预测是否准确对项目经济分析评价影响较大,可能使项目由可行变为不可行。
③改造期间的效益损失应根据项目实施时段确定。由于该部分效益损失在现金流量的时间序列中非常靠前,会对评价结果带来较大影响,应认真研究。
④继续使用的水工建筑物、厂房及水工金属结构等,这些固定资产设施已使用30多年,应只考虑剩余价值的效益贡献。
[1]陈雷.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强化管理 扎实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J].中国水利,2011(20).
[2]水利部.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 16—2010)[S].2011.
[3]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