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如何文学?——以乔纳森·卡勒理论观的调整为参照
2012-08-15汤拥华
汤拥华
(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杭州310018)
理论如何文学?
——以乔纳森·卡勒理论观的调整为参照
汤拥华
(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杭州310018)
乔纳森·卡勒是支持文学理论向跨学科的“理论”转型的重要人物,但他近年来提出:文学理论的发展必须保持“文学在理论中的位置”,现在是重新奠定文学性根基的时候了。这不是简单地向新批评或俄国形式主义回归,而是要打破理论与审美、理论与实践这类已陷入僵局的对立,在理论与文学的双向思考中重构文学性。
理论;文学性;重构
所谓“理论的文学性问题”,当然不是说理论的表述如何更富文采,而是说理论探讨如何立足于文学作品的感性事实,实实在在地增进我们对文学本身的理解,而非以抽象思辨自说自话。这既是个旧问题,又是个新问题。说旧是因为谈文论艺一直有自说自话的风险,说新是因为本文所讨论的理论,遵循的是乔纳森·卡勒在《文学理论入门》中的界定:“它既不是任何一种专门的理论,也不是概括万物的综合理论”[1]1,而是“被用来指称那些对表面看来属于其他领域的思考提出挑战,并为其重新定向的作品”[1]3,是一种“向文学或其他话语实践中创造意义的范畴提出质疑”的活动。[1]16也就是说,今日活跃于文学研究中的既不是文学理论,也不是社会理论或文化理论,而就是理论,其代表人物是福柯、德里达、罗兰·巴特这些跨界大师。依福柯的说法是,理论所形成的是一个跨越社会文化各领域的陈述的整体,而不是表现于“某一具有科学性的地位和科学目的的学科”。[2]由此,理论如何文学的问题就变得十分微妙,既然理论根本就不重视文学研究的专业本位,讨论理论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文学又有何意义?
一、作品,还是文本?
卡勒认为,理论这个词基本上是个美国货,也就是说,只有在美国的学术语境中它的所指才特别明确,所关涉的问题也更为切近些。萨义德在上世纪80年代初所写的《旅行中的理论》一文,对当时美国文学研究界多有不满,因为后者一方面极为强调专业化,以至于“侵蚀了人们对于整个文学和文学研究领域的直接理解”;另一方面,“符号学、后结构主义和拉康式精神分析学的、走向了极端的行话对文学话语的入侵,又使文学批评世界膨胀得叫人无法辨认”。[3]403萨义德沮丧地发现,“在怎样决定‘文学’和‘批评’等用语的外部界限这方面,并不存在着共识。”[3]402这一观察不错,但是“入侵”(invasion)一词颇给人误导,仿佛理论就是不同学科间的借鉴或移植,比方“社会理论视域下的文学研究”,给人的感觉是把现成的社会理论移到新的领域来。实际上,社会理论移用于文学研究是一回事,“理论视域下的文学研究与社会研究”是另一回事。罗兰·巴特有关跨学科的著名说法值得再次借鉴,所谓跨学科不是要联合多个学科来分析旧的对象,而是要发明不属于任何既定学科的新的对象以及新的语言,他把这个新的对象称之为“文本”(text)。文本当然不等于作品,在《从作品到文本》一文中,巴特建立了这一区别:作品是有限的、承载着特定意义的对象;文本则是活动,是能产的、无限的、不囿于文学与非文学之分的能指游戏。他还特别指出,有关文本的理论并非外在于文本(文本无所谓外部),而是作为对元语言进行解构与质疑的写作实践,与文本合二为一。①卡 勒认为文本在巴特这里是一个荣耀的(honorific)概念,如果不说神圣的话。参见JONATHAN CULLER.The Literary in Theory,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p107.也就是说,面对作为文学研究对象的作品,如果不是去解释其内容,而是分析与此内容相关的一套以真理或知识面目出现的观念和方法预设,那么我们所操持的就是文本,所从事的就是理论工作,这理论是不是“社会理论”倒在其次。事实上,如果我们从另一个方向看过来,会发现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史学、法学等等在不同程度上经历了“诗学转向”,即以文学研究方法为借鉴展开对各自学科内在符号机制的考察,这还是要将知识文本化,以揭示知识背后的知识。卡勒相信,这绝非“文学的殖民”,而是各学科一次大的智性推进,[4]113理论就是这一推进的总名。
卡勒是此理论的坚定支持者。他以《结构主义诗学》一书成名,对种种文学的形式分析方法有精深的研究,但他早就言明,“结构主义使人们看到的那种文学研究,基本上不是一种阐释性的批评;它并不提供一种方法,一旦用于文学作品就能产生迄今未知的新意。与其说它是一种发现或派定意义的批评,毋宁说它是一种旨在确立产生意义的条件的诗学。”[5]这不仅仅是对结构主义的看法,实际上也是对文学研究的看法,虽然卡勒后来的学术视野已不囿于结构主义,但他始终认为,“文学研究完全可以不只是对文学文本中的主题或人物做出一些爱憎反应”,人们不仅可以“利用文学去获得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还可以“从文学中获得一些关于‘文学’自身的知识”,“作为一个学科的文学研究的目的正在于努力去理解文学的符号机制,去理解文学形式所包含着的诸种策略”。[6]127这是借理论重新定义了学科,其基本逻辑是把对意义的接受与对意义的反思分开——前者面对的是现成的作品,后者面对的是有待构建的文本;前者是消费性的,后者才构成一种学术活动。卡勒话说得干脆:“读者们将会继续阅读和阐释文学作品,课堂上的阐释也会继续进行下去,因为教师正是通过阐释传播文化价值观念,但是批评家必须探求超越阐释的研究之路。”[7]16这个超越阐释的东西,他把它称为“overstanding”,这是袭用韦恩·布斯(Wayne Booth)的术语,不是将文学批评分为不对等的诠释(interpretation)与过度诠释(overinterpretation),而是区分为对等的“understanding”与“overstanding”,[6]123②安 伯托·艾柯等著:《诠释与过度诠释》,王宇根译,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23页。将overstanding译为过度理解并不妥当,因为它是利用under和over这两个介词的对照做文章,译成中文可能更近于“领会”与“洞察”甚至“看懂”与“看透”之类。前者是去问一些可以从作品中直接找到答案的问题,后者则是去问作品并没有直接向其标准读者提出的问题,即探究文本意义的生成机制,卡勒将此探究视为专业批评的目标。[7]214③卡勒主张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应该把重点放在文学与其他学科如哲学、精神分析学、政治学、人类学、史学等等的关系上。
卡勒的区分有快刀斩乱麻的利落,但也许过于利落了一些。他所构想的阐释与研究各行其是的图景在大学体制内从未真正实现:一方面,文学教师尤其是较为年轻的文学教师总是将理论大量带入课堂;另一方面,这些理论又总是以阐释方法的面目出现,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酷儿理论种种被不分轩轾地逐一讲授,其共同目标就是实现对文学作品的多重解读。①参见迈克尔·莱恩:《文学作品的多重解读》,赵炎秋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此处的关键在于,新批评的作品中心主义不仅仅是文学观念,还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瑞恰慈所自诩的“实用批评”),作为教师的理论家很难彻底放弃它。问题是,一旦教师带领学生用某种理论解读作品,他就有可能遭受斯坦利·费什所曾遇到的质疑:“这堂课上有没有文本?”这不是问有没有某种文选作为辅助教材,而是问课上是否有大家共同在乎的作品依据,抑或只是各人自行其是的表演。[8]321费什试图用他有关“解释共同体”的理论化解难题,他认为唯我论和相对主义的危险在严肃的阐释中并不存在,因为所谓独立的阐释者,不过是某种制度性共同体的延伸而已(extensions of an institutional community),我们根本不可能真正独立于一切制度性预设之外,完全自由地形成和表达个人的目标。[8]321这一解说颇能给人安慰,但它更适用于新批评的课堂。要看到,新批评是以文本自由解读为核心环节的教学模式,与其对“文学本身”的信念之间有一种先验性的统一:在文学的课堂上,当一部作品交由所有人讨论,并获得种种有趣且常常针锋相对的解读与评价时,这部作品自在自为的性质事实上是得到了彰显。虽然阐释有可能各不一样,但这些阐释都以把握作品形象的整体为旨归,由此不得不在作品的平台上发生某种程度的交流、融通。而在当代理论批评的课堂上,一种女性主义的解读与一种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有可能很快就把讨论引向各自所关心的政治问题,在那个层面上发生争执。不管它们可以把作品读得多细,它们视线的焦点都是话语的实践,即一种结构性的观念如何作用于文学文本之中。
在罗兰·巴特这位以“文本的快乐”为追求目标的批评家看来,意义的未定性不成问题:“文本不是一行释放单一的‘神学’意义(从作者—上帝那里来的‘信息’)的文字,而是一个多维的空间,各种各样的写作在其中交织着、冲突着,没有哪一种是起源性的。文本是由来自文化的无数中心的引语构成的交织物。”[9]让巴特着迷的,是各种不可化约而又彼此平等的代码或者声音在文本空间中聚集而又离散的自由状态,这种自由状态产生文本的意涵(signifiance),而非只是实现作者的意图。巴特对文本在意义上的生产性有很高的期待,甚至有某种程度的神话化,这个我们暂且不论;可以肯定的是,文本的空间不是那么容易进入的,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都是将文学符号透明化,直接就作品的现实关涉展开争执,未能被真正带入文本的能指/所指游戏。也就是说,我们忙着解释符号,却并不谙熟文学符号的运作规则,由此“从作品出发”或者“从文本出发”便成空话。作为教师的卡勒对这一状况深有感受:很多迈入研究生阶段的学生对基本的叙事学理论一无所知(因为他们读得更多的是福柯而非巴特或者热奈特,更不用说韦恩·布斯),以至于根本就不能辨识叙述的立场,也难以对隐含读者或叙述者做出分析,而这些能力就他们的关切点而言本是非常重要的。[4]5但是卡勒相信,这并不是理论本身的过失,因为从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开始,理论就在探求何谓文学或者说“文学性”(literariness),这不仅仅是为文学审美开辟了新的可能,其最有价值的思想是:文学作品的意义和效果建基于一个有待描述的系统——不是单个文学作品的系统,而是包含着种种文学可能性的系统(the system of literary possibilities)。[4]8当什克洛夫斯基说“文学是所有技巧的总和”时,他不是要一项项地传授鉴赏文学技巧的经验,而是要树立这样一种观念:我们对某一具体作品的理解与欣赏,必须依托于文学技巧或者说手法的系统才是可能的。在特定的作品与特定的读者之间有一个文学的系统作为中介,特定作品的主题、内容、手法等等必须经由大的文学系统的定位,才能够被正确理解。卡勒指出,美国批评界一直习惯于主题的阐释,对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叙事学等等这一套始终有点隔膜,其后果是:“我们有大量有关语言、话语、杂种性、身份、性别的理论,却缺乏有关特定文类的规则、惯例的理论,而这些理论对理解特定作品如何破坏常规是至关重要的”。[4]11卡勒认为,更恰当的做法是考察“文学作品的惯例或形式前提——而不是主题——是如何使得对权力制度的特定批判成为可能的。”[4]11也就是说,文学作品对外在世界的批判,必须同时是一种文学系统内部的批判才是有价值的。罗兰·巴特等人之所以要以文本代作品,本身正是要打通内外,而非以外部研究代替内部研究。问题是,理论家的这一设想并不容易实现,因为对形式的敏感需要经长期训练养成的鉴赏力,这种训练的机会该由谁来提供?由新批评训练出来的青年学生,是否还有机会成为弗里德里克·詹姆逊那样的文化批评家呢?
二、反思,抑或信念?
我们先回到这一判断:将文学教师的职责一分为二,即课堂上传播价值观念,课堂外反思知识生产,并不是解决问题之道。事实是,一旦我们看穿了某一文学意义的生产机制,就很难再以既有方式阐释作品了。一种批评不管理论色彩多强,它必然是在揭示意义生产策略的同时阐发出新的意义。如果孟悦、戴锦华这样的女性主义批评家宣称自己在探究《白毛女》所包含的文化矛盾时是学者身份,①参 见孟悦:《〈白毛女〉演变的启示——兼论延安文艺的历史多质性》一文,收入王晓明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东方出版中心2003年版。而在对《白毛女》中的父权意识进行猛烈批判时是女性读者身份,②参见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0-255页。那无疑是授柄他人。女性主义理论之所以是一种理论,同时又是一种“主义”(政治态度),正是因为从研究中所获得的“关于‘文学’自身的知识”,是能够影响到从阅读中所获得的“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的。理论家尽可以宣称自己在研究时持严格中立的科学主义立场,但他如果忠实于自己的话语,还不如干脆承认这一立场根本就不存在;理论家也尽可以把“向文学或其他话语实践中创造意义的范畴提出质疑”作为自己的目标,但他必须明白,从来没有一个单独属于反思的空间,也没有一种完全无反思的文化价值观念。
我相信卡勒认同上述观念是容易的,即便他确信反思是学术探索的核心,也不会满足于理论与实践的对立。我们在《文学理论入门》中已见到他对“述行语言”理论的兴趣,这足以保证他接受这类说法:“理论并没有表达、反映、应用于实践,它本身就是一种实践。”[10]但是要让深受传统人文主义和实用主义影响的美国文学界接受这一点,就困难得多。以后者而论,美国实用主义的传统便是对反思存疑,杜威有言:“反思探究直接的质感之后的东西,因为它对关系感兴趣,而忽视质感上的安排。哲学上的反思将这种对质感的漠不关心发展到对它厌恶的地步。”[11]③“Quality”一词原译为“性质”,现改译为“质感”。另见 John Dewey,Art as Experience,New York,1980,p293.杜威认为这是一种肇端于柏拉图的对感觉的疑惧。而作为实用主义者在文学批评界的代表,斯坦利·费什在《批评的自我意识或者我们能否理解我们正在做的事》一文中宣称,有没有“批评的自我意识”——即对自身局限性的反思——其实没有多大差别,因为我们不管做什么都不能够“孤立于精心周密假设的模式和标准之外”,“包括那些被命名为‘深思熟虑’或‘思考/反思’”的事情,这些事情“恰恰正是这种精心假设的模式或标准所表现的一种功能或作用而已。”[12]10费什确信:“理论不能引导实践,因为与其说它能调和或者说抵消利害关系,倒不如说它自始至终都同利害关系难舍难分;它把不可避免的利害关系——涉及地方的、个别的、宗派集团的——提高到带有普遍性意义的位置。”[12]102这一说法与斯提芬·耐普和瓦尔特·本·迈尔克斯著名的《反对理论》一文相呼应,后者“不是要反对某一种做理论的方法”,而是“从整体上反对做理论这件事情”[13]2461,在他们看来,理论就是教条,是试图以某种对阐释的普遍性探讨掌控阐释实践。理论与实践是分离的,这不是什么疏失,因为理论的本意就是要脱离实践,“理论并不是实践的别名,而不过是人们想站在实践之外掌控实践的种种手法而已。”[13]2475费什不相信理论反思有什么实际的效用,甚至他自己的阐释理论也是如此,因为一个批评家即便认识到他进行阐释的根据即所谓意义机制之类,也不能对实际的批评产生影响。[12]93“我们能否理解我们正在做的事”,其实并不像一般人认为的那么要紧。
什么才是要紧的呢?信念。“人们不可能脱离自己的信念,或者说同自己所置信不疑的东西保持距离,而且一个人的信念绝不愿失去其影响力”。[12]45归根结底,“正是信念而非理论决定(制约)了行动。”[12]112如果我们的判断出现分歧,并不是因为所依据的理论不同,“而恰恰是因为他们的解释是出自对于利害、重要性之类的不同考虑,也就是说出自不同的信念。”[12]114信念不是理性原则,看起来不可靠,不确定,但是一切所谓可靠、确定的原则其实无非虚妄。这一见解在罗蒂那里也有精彩的阐发。罗蒂认为对文本意义的生成机制的探究对批评并无内在价值,不仅因为它“无法为我们提供一种合适的阅读方法”,[6]116还因为“每一个这样的背景阅读都只能为你提供一个解读文本的理论语境——一个你可以将其置于其他语境之上或是与其他语境叠置的模式或模型。从这种语境中所得到的知识不能告诉你有关文本的本质或阅读的本质的任何东西。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本质。”[6]113也许某一阅读“如此令人激动和令人信服,以至于使你产生了幻觉,认为你已经看到了这个文本的本质。但是,那令人激动、令人信服的东西实际上只不过是根据解读它、激发它的人的需要而产生的”。[6]114因此,关键的问题不是文本的本质如何,阅读的本质如何,而是读者对作品有着怎样的兴趣。但是令罗蒂沮丧的是,当今的理论家们对作品并无真正的兴趣。他尖锐地说,如果编一本文选,拢集各派批评家对某一部作品如康拉德《黑暗的心》的解读,恐怕找不到一个批评家真的被这个作品打动过,他们并不真正关心作品中的人物,而只是借此作品言说他们原本想说的东西。罗蒂认为,要紧的是“事先知道你想从一件事、一个人或一个文本中得到什么与希望这件事、这个人或这个文本将帮助你改变你的意图——他或她或它将帮助改变你的目的并因而改变你的生活——之间的区分。”[6]115这是另一层次的信念,不管我们在阐释和评价文学作品时有怎样的“期待视野”,我们首先必须对文学的启示价值怀有信念。罗蒂这一论调让人很自然地联想到布鲁姆,后者明确宣布,不是历史构成了经典,而是经典构成了我们,“我们必须提醒自己:莎士比亚很少依赖哲学,他比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海德格尔及维特根斯坦等人对于西方文化更为核心。”[14]罗蒂并不完全拒绝理论,但他很怀疑理论家在割裂了“使其正确”和“使其有用”之后,是否还能构建其“阅读的伦理”。在他看来,像福柯那样拒绝沉溺于乌托邦思考并不是思想敏锐,而是令人遗憾地无力相信人类幸福的可能性,无力把美看作是人类幸福的保证。他后来进一步指出,詹姆逊(理论批评的典范)的支持者与布鲁姆(审美批评的典范)的支持者的分歧“不是把政治当回事儿的人和不把政治当回事儿的人之间的分歧”,而是“在关于现状的自我保护的知性中避难的人和试图想象一个更美好未来的浪漫主义空想家之间的分歧”。[15]理论家每每质疑传统人文主义者政治立场的合法性,即“在否认存在某种结构的同时实际上肯定了这种结构的存在”,[6]129罗蒂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对于来自实用主义阵营的批评,卡勒反应强烈。在1978年艾柯所组织的有关“过度诠释”的对话中,他很不客气地说,费什、罗蒂等人原本就是通过对知识体系的反思登上各自学术研究的顶峰的,但是一旦登上了这顶峰,就“拼命排斥那种论辩性的知识体系,将学术研究轻描淡写地描述为只不过是一群人在那里埋头读书,并且试图就所读之书谈出一些趣闻轶事而已”,这样做的目的,是要“系统地摧毁他们用以获得其学术地位并且可以使其他人接下来对他们的学术地位提出挑战的那些结构。”[6]128这有点“诛心之论”,但未必是无稽之谈。像实用主义者那样把理论与实践、反思和信念截然两分,抑此扬彼,很容易让讨论陷入僵局。好的反思总是具体的反思,有其特定的问题意识和方法论依据,并不只是抽象地标榜所谓“批评的自我意识”,或者要一劳永逸地达至绝对自明性,而是在特定的知识语境中有的放矢地进行观念清理,正如费什自己在解释学领域所曾做过的那样。所以,面对以上种种有关“理论不能指导实践”或者“理论意在脱离实践”的指责,理论家本可以有一个简单的应对方法,即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强调理论的阅读不是批评家画地为牢,以自说自话代替真正的探究,而是“对文本、符号以及符号实际运作机制的发现”,是“探索语言和文学奥秘的最好方法和智慧源泉”。[6]132有关本质的探讨并不一定就是抽象的,我们不是在一种普通语言学的意义上探究“符号运作机制”,而是在具体的作品中揭示相关机制的实际运作。面对作为复杂文本的文学作品,要想以不变应万变,除非敷衍塞责地对待文本,如卡勒所引罗兰·巴特的话说就是,那些不去下功夫反复阅读作品文本的人注定会到处听到同样的故事[6]132——这对罗蒂等人也是如此。理论家果真能够洞察符号的运作机制,在分析文本时便不会只是机械套用某种意识形态公式,他仍然可以从一个具体的文本中学到东西,或许这并不是向作者去学,因为文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作者的掌控,但是说某一文本为我们探索语言和文学的奥秘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不可多得的契机,却仍然是可以成立的。从一个作品所提供的形象整体中提炼出某种对现实人生的新的启示,与从一个文本中获得对符号运行机制的新的洞察,这两件事的差别也许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这样的辩护还不是十分令人满意。卡勒知道,问题的难点不在于罗兰·巴特们能否将作品读出新意,而是理论家打算怎么对待惠特曼、亨利·詹姆斯、康拉德等人,除了把他们当作某种集体无意识的不自觉的表达者之外,还能否就文学与政治、伦理的关系做一种正面但又不失理论风采的言说?实用主义者对文学之启示价值的强调,在卡勒这类优秀的文学教师听来未必就是陈词滥调。对于教师来说,也许最能打动其听众的,正是由他所传达的那种真正从文学中获得教益的欣喜。理论家相信自己对文学生产机制的探究能够产生伦理或政治效应,但这种效应似乎更多的是一种不可期待的间接效应,很少是正面的价值诉求。这无论如何也是遗憾,因为在文学研究中所表现出的敏锐和清醒,并不足以代替对文学本身的热情、期待与信心。理论家当然有自己的兴趣所在,也许就黑格尔看来,今天的批评家不管是赞同理论还是反对理论,都不是在以对待神启的方式对待文学,我们的虔诚首先是对反思的虔诚;但是这两件事情——对文学的信念与对反思的虔诚——的确是合之双赢,离之两伤。以文学为背景或者平台的理论反思一定是同时从文学和理论那里获得了能量,简单地以理论反思文学,或以文学统辖理论,恐怕都不解决问题。
三、重返文学性
2007年,当卡勒出版《理论中的文学》(The Literary in Theory)这部文集时,①此文集以《理论中的文学》一文为代表性篇章,也收入了他早年的文章《为过度阐释一辩》等。“文化研究”已不再能炫人耳目,“理论已死”、“理论之后”之类的呼声鼓噪四起,“回归文学本身”的呼声也再度响亮起来。②一 个极具代表性的文集是Daphne Patai和Will H.Corral主编的《理论帝国:一个表达异议的文选》一书(Theory's Empire:An Anthology of Dissent,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5),全书厚达700多页,西方学界对理论的种种批评意见荟萃于此。说理论终结了当然只是一厢情愿,事实上理论对当今文学研究的影响力有增无减;③我们只需要浏览一下国内“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论文的论题,便能真切感受到诸如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等等西方理论对当代中国文学研究的影响。不过,即便是最自信的理论家,也还是有必要对“理论如何文学”这个老问题做出更富建设性的回答。答案之一是前面已经提到的,文化研究本身就隐含着文学性因素,如果我们愿意靠拢后现代主义的立场,还可以宣称所有的知识都脱离不了文学叙事的底子。[4]40-41这一认识是有冲击力的,但是对于要“回归文学本身”的论者来说,最需要清算的是理论家对于文学作品之审美性、自律性和启示性的轻慢态度。
我们看到,在新著的导言中,卡勒承认理论对语言、欲望、权力、身体之类议题的热衷,确实造成了对某些有关文学之“特征”或“系统”的理论探讨的忽视,甚至他本人也难辞其咎,比方他1992年为现代语言协会(MLA)《现代语言与文学学科入门》一书所撰写的“文学理论”条目,就在种族和性别、身份与主体性等论题花费了太多笔墨,“文学”则多少是被遗忘了。既有这番检讨,是否意味着卡勒要回归形式本位,回归审美体验呢?并非如此。在2002年为《罗兰·巴特》(初版于1983年)一书补写的章节中,卡勒已特别指出,巴特最值得认真对待的身份是理论家,而非“语言与风格的热爱者”。[16]对卡勒而言,“文学性”本身就是个理论问题,有意义的是“理论中的文学”,而非“无理论”或者“反理论”的文学。但是,对文学性的探寻不能刻舟求剑,必须面对新的理论语境,为文学性这一范畴注入新的内涵。卡勒说,在这一问题上给他最大启发的正是当年理论的批判者斯蒂芬·耐普。耐普重提了这一问题:还有没有一种叫做文学的特殊的话语,有没有一种东西是只有文学能够表达而其他途径不能表达的?他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并且提出了一个概念叫“文学兴趣”。所谓文学兴趣,不是指对某种特殊的语言类型的审美或者说形式的兴趣,而是“某种特定的再现所引起的兴趣”,具体而言,是指一种“言语的具象化再现”,“它通过将所指涉的情感或其它价值特殊化来吸引对其自身的某种兴趣”,而这又是通过“将其指涉物置入与特定的语言和叙述结构不可分离的新脚本来实现的。”[17]这段话说得拗口,理解起来其实并不困难,文学兴趣是一种对再现本身的兴趣,而那些有可能直接引发兴趣的材料都被置入一个整体的再现结构之中。微妙的地方是,通过这个结构,“作者要做什么”的问题转化为“作品中发生了什么”的问题,作者的意图必须通过作品来表达,他不能再直接对读者说要什么,赞同什么,而只能向着作品中的对象言说。在作品之中仍然有所谓主体性(agency),但这个主体性已经被纳入形象的结构之中,置身于种种具体而复杂的情境。耐普由此指出:“文学兴趣并非能够使一个人成为更好的主体(agent),但是它能够提供一种对主体性——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独特而纯粹的体验。”[4]30
耐普的上述探讨让卡勒感到振奋,尤其是耐普对主体性这一当代理论的热点问题的关注,使卡勒看到了一个让“理论”与“文学”两大阵营和解的机会。主体性问题与文学理论的相关之处在于,它包含一个“具体普遍性”的结构,即文学提供了一个成为普遍性个体的具体的机会。卡勒举哈姆莱特为例,哈姆莱特是特定的个体,但是这个形象以其主体身份在特定情节中所做的选择,实际上是关乎无限的他人的,这就是耐普所说的文学不可代替的功能即文学兴趣的核心。卡勒抓住这一点展开论述,他顺势引入了著名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的一些重要见解。在《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一书中,努斯鲍姆指出,文学的再现以及成就此再现的文学想象是仲裁行为的范例,因为后者所要求的正是对当事者的处境与体验有尽可能丰富和深入的领会。[4]31卡勒认为这有两重含义,一是让读者去体验作品中人物的情境并且做出判断,二是让读者做出一种批判性的评估。后者是说,文学的叙述使读者成为满怀同情的观察者,但他最终要做出裁决,所以他不得不反复权衡角色的自身理解有多大的偏差,故事的结局又在多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角色自己的选择、某种偶然性因素抑或他们不可克服的社会影响等等,这就是努斯鲍姆所说的“文学裁判”。[4]31努斯鲍姆相信,“文学裁判能够比非文学裁判更好地把握事实全貌”[18]166,会“特别关注某些团体遭受的不公正对待”[18]127,而且能够克服社群对立,把政治平等和社会工作看作实现界限两边公民完整人性的共同需要的条件。[18]139
这一信念是否可靠是另一个问题,①罗蒂认为,“努斯鲍姆偏爱她所称的‘非常简单的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伦理学是寻找人类美好生活的具体说明’,而我却认为‘人类美好生活’,就像‘道德实在的准确表象’一样是空洞的、无用的概念”,“任何有助于道德进步的东西是通过帮助我们更忠实地描述已经可以模糊看到的东西。”见理查德·罗蒂:《哲学、文学和政治》,黄宗英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94页。卡勒关心的是近年来理论在探讨文学性问题时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不再把文学的特征定位于语言的特定质地或者组合方式,而是着眼于主体性的演绎以及与他者的关联——文学的读者被带入此关联之中”。[4]33此处卡勒不是重申那种“身份政治”(被哈罗德·布鲁姆称为“怨恨学派”的),而是强调文学可以暂时搁置“代表谁”的问题,因为把文学作品中的境遇当作是人类的普遍境遇要来得更容易也更自然。但这也不是反过来又像约翰逊博士那样强调莎士比亚的人物“是共同人性的真正儿女,是我们的世界永远会供给、我们的观察永远会发现的一些人物”,[19]卡勒是要提请我们注意,当代文学理论对类似种族、性别之类问题的探讨,必须在文学的参与下进行,因为正是文学作品以最复杂、最纠结的方式演绎了身份的构建过程,而不是简单地在先天决定和后天决定之间做选择。卡勒反复使用这样一些词汇:复杂(complication)、纠葛(entanglement)、悖论(paradox)等等,明显是要把身份问题(identity)安置在一个冲突、斗争的情境中讨论。卡勒认为,“理论中的文学”的关键点在于,文学不仅仅是为理论提供有关某某身份的“例证”,而且它应该成为有关身份的理论探讨的源泉,也就是说,它应该能够开启理论探讨而不只是验证理论命题。以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为例,它不是提供了安提戈涅这样一个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而是以一个原发的、独特的、难以评判的矛盾境遇,开启了一个从黑格尔到拉康到依利格瑞、巴特勒等等理论家的强大的阐释传统,[4]36正是文学杰作的个体性与理论的普遍性之间的永恒张力,推动着理论活动的持续展开。老牌人文主义者特里林早有这样的议论:“文学和政治有着独一无二的密切关联,这不仅因为众多的现代文学作品都明确地指向政治问题,更重要的是因为文学是这样一种人类活动,它对多样性、可能性、复杂性和种种困难予以最充分、最精微的考察。”[20]这种考察不是服务于政治,它就是政治。卡勒使用了这样的表述:文学作品的特点之一,是它们有能力抵制或者胜过它们被指望言说的东西,或者说,理论的剩余物就是文学。[4]42这个所谓剩余物,消极的理解是说未被理论耗尽,理论无法完全解释的东西;积极的理解则是经过理论的还原后所获得的绝对自明物,那不是某种“解释”、“原因”,而就是一种不能被化约的原发性的情境。对卡勒来说,这两种理解当然应该也能够统一起来。
卡勒有关“理论中的文学”的探讨,体现了一个具体的理论策略,即他要通过与其他学者在主体性(agency)、身份(identity)等当代热点问题上的交流,在新的平台上重建文学理论的政治性维度。①卡勒《理论中的文学》一文收入朱迪思·巴特勒主编的文集《理论剩下了什么:文学理论的政治新论》。Judith Butler,What's left of theory?:New Work on the Politics of Literary Theory,Routledge,2000.但是我想卡勒也会乐于承认,就基本的理论立场而言,他也已有所调整。卡勒早先对理论的解说强调的是追问、探究,是要发掘那些被本质化的事物如何被历史地建构,起点是文学,旨归在理论;而现在他的理论观更为主动地向阿多诺式的否定辩证法以及“新历史主义”靠拢,文学既证实理论,也否定理论;它是被建构,但也是建构;它无法拒绝被作为符号分析,但又总有能力成为“人类情感符号的创造”(苏珊·朗格语)。或许当代文学理论在不同程度上都有社会理论的色彩,但它们终究不等于社会理论,而是文学逻辑与社会学逻辑之间张力的产物——它不仅仅是为个体形象求取社会因果,还是在探讨个体形象如何为社会开辟出可能性。即如“文化诗学”的倡导者葛林伯雷所言,当代理论不是在具体的阐释过程之外,而是在谈判和交易的隐秘处,以更好地说明物质与话语的不稳定的阐释范式。[21]由此,理论在反思问题上所陷入的僵局有望打破:不再是在实践之外反思、在阐释之外反思,不再是“虚与委蛇”地传播文化,然后目光如炬地盘点观念;而是思入文学作品所提供的复杂性,未定性,思入文学个体与社会身份、决定与被决定的矛盾状态之中。
事实上,在1997年出版的《文学理论入门》中,卡勒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只不过那时他满足于一种二元论逻辑,即究竟从先天还是后天,个人还是社会去看待主体、身份,是两种不能归并却可以共存的视角,他当时的主张是,“我们必须深入每一种因素,在各种不可避免,但又不会得出任何综合结论的不同因素之间变换视角”,理论不是提供结论,而是“对预测提出挑战,对你赖以进行研究的假设提出质疑”。[1]125②《文学理论入门》一书有意纠正为MLA所撰文学理论条目的偏颇,所以在文学、诗学、叙述等问题上花费了很多笔墨。这一立场并没有被放弃,但是出版《理论中的文学》一书时,卡勒重归一元论,他所关注的不再是理论如何跳出现成的框架,通过视角的变换来展开反思,而是如何把握那个叫文学的、其内核就是一种矛盾状态的东西。他为此打造了一个概念叫“文学性批判”(critique of the literary),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起点。[4]42③卡勒应该也从罗兰·巴特那里得到了启发,后者提出:“哲学家给我们一个理性批判,我们今天也可以想象加一个语言批判,那就是文学本身。”见罗兰·巴特:《批评与真实》,温晋仪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3-54页。这一表述显然借鉴了康德式批判的形式,你可以说它有某种本质论色彩,但它不是去描述客观的、现成的、专属于文学的质素,而是借一次次具体的理论反思,在文本活动的整体中追问何谓文学式言说。这种追问必须以文学与理论的矛盾关系为基础,其运思的方向则是实现一种“双向成就”:一方面,文学成就理论,这不是笼统地说理论应该关注文学材料或者借助文学理论分析文化现象,而是说真正有活力的理论所操持的应该是真正复杂的文本,在探讨文学文本的结构与意义时所获得的微妙经验,是将“文化研究”推向深入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理论成就文学,这意味着要不断打磨理论反思的工具,使其保持对文学特有逻辑的敏感,并在启示与反思的张力关系中发现文学作品的独创性价值。卡勒本人究竟能把这种双向成就推进到何种程度,我们还有待观察,但是这一点我相信没有问题:文学从来都是信念与反思的纠葛,而理论原本就内孕于文学之中,真正富于独创性的文学作品和理论成果,都是要在现有的纠葛之外,为信念和反思开辟出新的可能。
[1]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入门[M].李平,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2]福柯.知识考古学[M].谢强,马月,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199.
[3]爱德华·萨义德.世界·文本·批评家[M].李自修,译.北京:三联书店,2009.
[4]JONATHAN CULLER.The literary in theory[M].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5]乔纳森·卡勒.结构主义诗学[M].盛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16.
[6]安伯托·艾柯.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
[7]JONATHAN CULLER.The pursuit of signs[M].Cornell: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1.
[8]STANLEY FISH.Is there a text in this class? [M].Bost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2.
[9]ROLAND BARTHES.Imagemusic text[M].London:Fontana Press,1977:146.
[10]杜小真.福柯集[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206.
[11]杜威.经验即艺术[M].高建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325.
[12]斯坦利·费什.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与实践[M].文楚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13]STEVEN KNAPP,WALTER BENN MICHAELS.“Against theory”[M]//VINCENT B LEITCH,GENERAL EDITOR.The norton anthology of theory and criticism.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2001.
[14]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M].江宁康,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7-8.
[15]理查德·罗蒂.哲学、文学和政治[M].黄宗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125-126.
[16]JONATHAN CULLER,BARTHES.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129.
[17]STEVEN KNAPP.Literary interest:the limits of anti-formalism[M].Bost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3:2-3.
[18]玛莎·努斯鲍姆.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M].丁晓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19]萨缪尔·约翰逊.《莎士比亚戏剧集》序言[M]//罗伯特·哈钦斯,莫蒂默·艾德勒.西方名著入门,第四卷,李宁,潘家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382.
[20]LIONEL TRILLING.The liberal imagination[M].New York :The Viking Press,1950:XV.
[21]葛林伯雷.通向一种文化诗学?[M]//朱立元,李钧.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681.
How Can Theory Be Literary?—Based on the Transition of Jonathan Culler's Viewpoint of Theory
TANG Yong-hua
(School of Humanities,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18,China)
Jonathan Culler played a vital role in supporting the transition of“literary theory”to“theory”.However,he argued recently that the research of literary theory couldn'tgowithout a consideration of“literary in theory”and it's just the time to rethink the foundation of“literariness”.Itaims not to return to the New Criticism or Russian Formalism,but to break the unfruitful antitheses such as theory-aesthetic,theory-practice and reconstruct a two-wa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ory and literature.
theory;literariness;reconstruction
I02
A
1009-1505(2012)06-0073-09
2012-06-28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当代文论的转型与文学性的重构”(11JCZWO7YB)
汤拥华,男,湖南常德人,浙江工商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文学与美学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 彭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