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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船厂外用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012-08-15黄伟郜东华

水上消防 2012年5期
关键词:上岗船厂用工

□ 黄伟 郜东华

近年来,随着造船工业的发展,造船企业中的承包外用工人数大幅上升。从事打磨、喷涂、电焊、舾装等劳动强度大的一线作业工种,绝大多数外包给各施工队承担,施工队伍一般由临时招用的外用工组成,采取粗放型管理,人员流动性大。而这些外用工基本来自农村、山区,文化知识和安全操作水平较低,消防知识匮乏,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施工队负责人强调经济利益,消防安全管理松懈,没有认真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这是构成火灾隐患与诱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例如:2009年6月份,芜湖江东船厂曾发生外用工宿舍一天之内发生两起火灾事故,都是外用工违反安全规程,用火、用电不慎所致,且发生火灾后,外用工不会自救互救,两起火灾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对造船企业职工、外用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外用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迫切而又重要的任务。

一、当前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

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少施工队负责人消防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对下属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存在侥幸心理,从思想上缺乏足够认识,甚至认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消防部门的职责,与自己不相关,只要大火不烧到自家,根本不管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如何。还有一些负责人把做好消防工作简单地认为是购买几个灭火器、应急灯,贴几张疏散指示标志就足够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见不着效益,还耽误工作时间,可有可无,无关大局,导致外用工消防安全意识得不到加强。

(二)外用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和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制度未能落实到位,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内容少,效果差。在造船企业,外用工文化水平低,大部分在初中文化程度以下,自我保护意识差。部分员工未经过必要的岗前消防培训就上岗,甚至存在电、焊等特种岗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这些人既不会发现火灾隐患,又不懂如何预防火灾,更不知道如何及时处置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低,一旦发生火灾,就会束手无策。

(三)员工消防知识跟不上科技知识进步发展的步伐,消防安全知识没有得到有效更新。随着造船工艺的不断提升、各种高科技含量船舶的出现,与之相配套的高新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等作业工作,在消防安全方面有更高、甚至更苛刻的要求,需要有一定文化程度、懂技术的人员去施工,需要有较高的消防知识去预防、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单靠会使用灭火器等最基本的消防常识,显然达不到要求,从而使火灾隐患也以新的面目凸显出来。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灭火技能训练脱节,重理论,轻实践。在船厂三级安全教育中,消防知识讲授多,而逃生、自救互救训练等实践活动少,甚至没有。致使一些外用工虽然接受了理论教育,但在实际生产劳动中缺乏“实战”经验,一旦遇到火险,仍然惊慌失色,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二、如何做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做好外用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应抓住重点,有的放矢,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

船厂的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始终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要切实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组织。船厂设立主要领导负责、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形成船厂、二级单位、车间、班组四级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在船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兼职义务消防应急队伍。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约束机制,消防管理部门还要根据生产实际,结合基层工作特点,制定各类作业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把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等具体工作落实好、常态化,为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依据。

(二)提高认识,全员培训。

企业要搞好生产,消防安全是保障,是前提。消防安全工作不是哪一个员工、哪一个部门、哪一个施工队的事情,是全厂每个员工、每个部门、每个施工队必须认真开展、落实的日常性工作。作为外用工也必须具有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作为企业,一方面要把好用人关,消防安全常识不达标的不能上岗;一方面要给外用工营造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氛围,经常开展消防安全趣味性活动,多种形式向外用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调动他们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的积极性。处在生产第一线的外用工,如果不懂、不会防火灭火方法,不但不能做好预防工作,而且发生火灾后也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处置,往往导致小火酿成大火,不仅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也会严重影响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预防为主,教育先行”。企业管理层要充分认识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把包括外用工在内的全厂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列入企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训练计划,坚持不懈地教育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只有具备了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自觉、积极、主动地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千方百计地防止火灾的发生,企业的消防安全才会有真正的保障。

(三)持证上岗、严格考核。

由于外用工不仅数量多,而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强,对他们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确有一定困难,笔者认为必须采取抓“两头”的方式:首先要抓好外用工队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然后通过他们来加强对外用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其次是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新来厂的外用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基础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消防知识。特种岗位、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消防部门统一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第三是要抓好在岗外用工消防安全持续性教育。在岗外用工消防安全持续性教育工作在很多船厂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要引起各级领导重视,在船舶修造行业发生的火灾事故中,绝大多数是在岗员工的违章作业造成的。

(四)教育实训、相辅相成。

宣传教育与防火、灭火技能训练要相辅相成,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结合本单位、本工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工作制度、措施和灭火疏散预案,认真组织检查、突查,定期实施灭火预案的演练。当前,全国各地公安消防站都已敞开红门面向社会开放,开放的消防站基本都设置了展板、录像、电脑及烟雾逃生、火灾报警及灭火训练演示室等各种模拟训练设施,可以定期组织员工走进这个特殊“课堂”,亲耳聆听消防官兵宣传消防知识,亲自动手进行灭火、自救演练,切身感受,身临其境,进一步增进对消防安全工作的了解。芜湖长江轮船公司在开展“119消防宣传日”工作时,就组织了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30余名干部、职工到芜湖市镜湖区消防大队参观学习。通过走进消防警营,亲临现场学习、体验活动,使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还在外用工宿舍楼旁设置模拟火场,从发现火警、报警、出警,到组织疏散、灭火施救等一系列措施,最后进行点评。通过演习使参训外用工基本掌握了火场逃生、使用灭火器材等消防知识和灭火自救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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