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就业服务的完善与发展
2012-08-15姚远
姚 远
(洛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河南 洛阳 471000)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由政府出资,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是政府调控市场和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它的宗旨、性质和担负的任务与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和服务有着本质的区别。目前,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原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设立的,以促进就业为根本宗旨的事业单位,即: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及下属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
近年来,我国为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求各地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合二为一进行整合,整合后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建立,实行专业化分工、一体化运作。这一决策的实现对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开发人力资源,减少资源浪费,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依据法律,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具有四个基本要素:一是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二是以提供公益服务来定性;三是以政府服务公众的职能来定位;四是由公共政策、公共财政给予保障和支持。
目前公共就业服务承担着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对用人单位用人提供通用性服务;二是对城乡具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人员提供基本的就业服务;三是对就业愿望迫切且求职困难群体提供援助性就业服务;四是对不同时期重点群体提供专题的就业服务;五是承担就业政策的具体实施,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会化管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等。
1 今后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趋势
公共就业服务不仅涉及民生问题,也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社会的进步对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势必提出更高的要求。
1.1 服务民生的地位要提升。民生问题涵盖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础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其中劳动就业的地位尤为重要。在社会发展时期,群众期待的就业服务呈现上升趋势,目前,灵活就业比例居高不下,劳动者频繁更换岗位必然对公共就业服务的依赖性不断增加。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期望值不断提高,要求公共就业服务应适应时代的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和稳定性强的就业岗位。
1.2 服务经济的效能要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不仅是一项社会服务事业,也是一项包含市场运营和价值规律的经济工作,其发展必然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岗位流失带来大量低端劳动力的释放将不可避免。公共就业服务将通过职业介绍上岗一批,失业认定保障一批,公益性岗位帮扶一批,技能培训延缓一批,创业指导扶持一批,使经济产业链中的低端劳动力因素在市场机制中维持正常运转,保障基本生活,形成内需的拉动,进一步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1.3 促进服务均等化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发展程度的加深是一种必然趋势。在服务对象上,由部分人群的重点服务向社会公众的规范服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发展机会均等;在政策享受上,劳动者将由在一定区域内享受的扶持政策向全国各地区发展,为广大民众提供综合配套的就业服务更加完善;在服务手段上,国家对公共服务领域将实施一批保障政策,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统一的服务网络,为民众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就业服务。
1.4 服务内容范围要拓宽。为适应就业形势的发展,公共就业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不仅涵盖城市区,更包含县以下的乡镇和社区。顺应群众的期待,公共就业服务的重心将继续下沉,服务端口将继续前移,逐步发展成窗口式、一站式服务。就业服务内容进一步拓展,在集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扶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多项内容为一体的基础上,还将完善城镇失业率调查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更好地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 当前公共就业服务的完善途径
历史在前进,时代在发展,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随着时代进步正在逐步完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无论是服务手段、功能、效率还是队伍素质,都难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客观形势对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需要各级政府强化工作落实,使公共就业服务的作用在就业促进中得到充分的发挥。
2.1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全面实施中央就业优先战略,迫切需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统筹到大就业格局当中,突出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职责,重点推进公共服务政策实施和服务流程、服务体系的统一,以利于统筹组织指导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实体开展服务活动。在就业服务中加快落实统筹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消除劳动者就业的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在重点做好三大群体就业的同时,统筹做好妇女就业、复转军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工作。
2.2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率。“十二五”期间,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招工难”与“就业难”现象普遍存在,迫切需要公共就业服务的及时有力跟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推行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多元化,拓展服务领域,充实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细化服务内容,满足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需求。要制定服务标准,全面规范服务操作,建设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全面增强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对机构管理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要提出明确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从而提升公共就业的服务效率。
2.3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一是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建立健全以城市为核心、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联网和业务经办信息化,并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二是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服务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并以此为基础,扩展就业信息覆盖范围,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广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三是当前要尽快建成以城市为单位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行统一的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为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服务。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全国联网工作机制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实现单位用工信息全国范围内统一查询。在现有基础上,打造就业失业信息监测、招聘求职公共服务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三大平台。
2.4 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方式。经济发展方式的巨大转变,对劳动者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提出更大挑战。一是强化满意化服务理念,营造温馨服务氛围。首先从优化服务环境入手,把“微笑服务”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营造温馨的服务氛围,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实现由“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的角色转变。通过满意化服务理念的提升和服务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服务环境得到全面优化,服务氛围更加浓厚,让所有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建立“满意化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定期进行考核评价;通过邀请社会监督员、开通监督电话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社会测评;在服务窗口设置服务评价器,安装办理业务短信评价系统,对工作人员进行即时服务评价,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三是拓展服务形式。完善各类服务形式,扩展就业信息覆盖范围,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广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满足各类人员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展望 “十二五”时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就业任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面临很大压力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满足公众多层次的就业需求。在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需要各级政府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在政府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