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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天保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研究

2012-08-15余清国

绿色科技 2012年8期
关键词:瓮安县天保天然林

余清国

(贵州省瓮安县林业局,贵州 瓮安550400)

1 引言

自2001年瓮安县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全县的森林管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在加强项目管理、促进森林管护、增加林草覆盖、提高林分质量和森林多功能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并于2010年圆满完成一期建设任务。

瓮安县位于贵州省黔中腹地,乌江中游,沅江源头,黔南最北部,全镇辖9镇14乡,247个行政村,17个居委全,总人口46万人,土地总面积1973.8km2,林业用地 102944.27hm2,占全县总面积的 52.1%,其中:有林地 71127.267hm2,灌木林地 26217.32hm2,疏林地 632.28hm2,未成林造林地 3041.1hm2,森林覆盖率(含灌)为49.3%。2001年天保工程在全县实施以后,为切实保护好全县的森林资源,将全县森林资源地块全部列入天保管护对象,并组织全县林业技术干部,利用1∶10000地形图,对管护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区划,每年编制了《贵州省瓮安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年度森林管护实施方案》。

2 森林管护采取的管理措施

2.1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机构

实施以森林管护为重点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国家进行生态建设,创造秀美山川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计划、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保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并由县编委下文明确办公室为挂靠林业局事业单位,设编制3人,由林业局内部调节人员专门办公,其办公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为此,抽调了5名骨干,负责项目、财务、档案等管理工作,为该县天然林资源管护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2 建好管护网络,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瓮安县森林管护对象点多面广且分散,没有一个严密有力的管护网络,难以保证森林资源的安全。因此,在组建好瓮安县天保办公室的基础上,相应地建立了乡镇管护站,采取公正、公开的办法,结合县国有林场、木材公司富于职工安置,招聘森林管护员。并制定了相应的切实可行的《瓮安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瓮安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瓮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瓮安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技术规则》等管理办法,和《瓮安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工作职责》、《瓮安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人员管护守则》、《瓮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检查监督制度》、《瓮安县天然林保护经费管理制度》、《瓮安县天然林保护经费资金兑现制度》、《瓮安县天然林保护经费资金奖惩制度》和《瓮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县人民政府与黔南州人民政府签订《天然林资源管护责任状》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天保办与各乡镇天保管护也相应地签订了《管护责任状》,各乡镇天保管护站又与天保管护员签定管护合同,做到管护对象明确到小班,管护责任落到个人,使瓮安县的森林管护工作步入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2.3 抓好基础设施配套,提高项目执行能力

在加大护林碑牌,防火公路、瞭望台、防火机(车)具建设,确保森林安全的同时,全面加强乡镇管护站建设,先后新建森林管护站房20栋,为各乡镇配置摩托车、办公桌椅、档案柜,为天保办落实专门的办公室,购置桌椅子,专用档案柜、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使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达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初步的要求,提高了瓮安县实施天保工程项目的执行能力。

2.4 加强护林宣传,加大林政执法

森林管护政策性强,需要全民共同参与,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是做好森林管护的基础,因此,瓮安县把加强宣传作为森林管护的首要工作来抓:一是通过会议培训,提高管护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林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开展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为主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实施天保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交通干线及集中村寨张贴安民告示,书写宣传标语。四是设立宣传碑牌,使之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同时,以林业派出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政科为主体,组织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的严厉打击。结合“春雷行动”和“绿剑行动”,坚决打击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10年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41起,(其中林业刑事案件仅发生60起,治安案件381起)。使林区百姓爱林护林的意识增强,森林资源安全得到大幅度提高。

2.5 突出项目、资金、档案管理,确保天保工程顺利实施

在项目管理方面,主要是对管护对象的监督和对管护人员的考核,对农民自用材,生活用材严格审批,做到伐中监督,伐后核查,严禁采伐天然林和禁伐区林木;对管护员的考核方面,按照各管护站与管护员签定的管护合同,以每月出勤的巡山记录作为考勤的依据,报县天保审核属实,以考勤作为支付报酬的依据,做到一月一考核,一环扣一环,层层考核落实;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天保工程资金管理规定,足额到位县级配套,拟定资金使用方案,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杜绝了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或违规使用天保工程资金的现象。在档案管理方面,做到专人负责、科学运作、完整齐全、分类准确、装订规范、一年一建、安全保管、有效利用,使天保工程在瓮安县得以顺利实施。

3 成效分析

3.1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实施天保工程,林业刑事案件、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均大幅度下降,并控制在省州指标范围内,林区偷砍盗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得到切实有效保护。

3.2 生态意识增强,社会效益显著

实施天保工程后,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干部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明显增强,爱林护林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乱垦乱挖的行为基本杜绝,偷砍盗伐、乱捕滥猎等现象大幅度减少;二是村组干部和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提高;三是森林植被的恢复,不仅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而且使森林生物多样性也初见成效,永和镇、岚关乡、老坟咀乡、小河山乡等乡镇野生动物明显增多,水土保持明显提高。

3.3 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通过一次性安置、森林管护,使瓮安县木材公司和国有林场的富余职工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无下岗待安置人员;离退休职工全部进入社保,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的后顾之忧得到解除,不再依赖木材生产作为生存依托,为瓮安县林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4 结语

瓮安县在项目管理、森林管护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实施工程带动战略,争取在天保工程二期中把瓮安县项目管理和森林管护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1]陈明祥.宜昌市天保工程十年建设成效分析[J].中国林业,2010(1):27~29.

[2]治风兰.林业重点工程要把六关[J].中国林业,2010(8):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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