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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力度 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2-08-15刘春宝张艳文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2年3期
关键词:渎职侵权渎职犯罪办案

刘春宝 张艳文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河北承德 067600)

如何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力度 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刘春宝 张艳文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河北承德 067600)

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本文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实践,就如何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进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一些粗浅的认识。

查办;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以及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实施妨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仍呈发案多、危害大的态势。如何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找准反渎职侵权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仅是反渎职侵权部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工作的重大任务,更是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内在要求。反渎职侵权部门应该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查办案件职能作用,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当前,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引发敏感社会问题的导火索之一,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之一,应通过惩治和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侵犯人权等渎职侵权犯罪,确保国家法律和政策在行政环节的正确实施,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社会管理的实质是权力运行,也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管理创新的目的在于提高管理效率和社会效果。因此,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尊重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反渎职侵权工作成为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才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新机制,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调整,渎职侵权犯罪不仅呈现出多样性、隐蔽性和智能性的特点,难于发现案件线索,而且一些案件当事人、知情者出于利害关系考虑,一般不愿作证,使一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查处。为了有效破解这些难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应抓好以下几点:

(一)广辟案源渠道,构建线索收集协作平台

首先,要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一是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建立和健全获取渎职犯罪线索的信息网络和协作机制。在大力加强举报宣传过程中,采用多种形式鼓励单位和公民举报,勇于检举、控告渎职犯罪行为。二是健全协作联系制度。加强与纪检、信访、新闻及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联系,保持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合作,密切检察机关内部之间配合,进一步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制度。三是调整获取线索方法。要改变原来等案上门的“门诊式”为主动出击、寻找案源的“出诊式”工作方法,积极主动“找米下锅”,善于从一些重大案件、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反映强烈案件中发现线索。另外还可以在案件多发部门发展“污点证人”,定能收到事半功倍办案效果。

(二)大胆创新,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反渎工作机制

当前,反渎工作仍然面临着“三难一大”的工作困境,要有效地破解这些难题就必须要在反渎工作机制上进行改革和完善。首先,进一步转变反渎侦查观念,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尽快适应当前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的时代变化。其次,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优势。实践证明,充分运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强化侦查协作、侦捕诉协作等工作模式的建设,是有效化解“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阻力大”问题的最有力措施之一。第三,准确把握反渎侦查工作的规律,更加强化初查工作,做到理性初查、慎重初查、秘密初查。把初查重点放在对原案事实认定和证据固定上,加强对原案承办部门的监督和跟踪。待原案证据固定后,再转入渎职案件侦查,突破渎职犯罪嫌疑人就水到渠成。第四,高度重视搞好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阻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制约因素。

(三)拓宽“宣传预防”,扩大预防效果

宣传教育是做好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工作的基础。要做到让腐败分子在国家机关中无藏身之地,只有让干部群众都了解“法”,都能做到知法、守法。反渎职侵权部门要积极参与本地区的普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渎职侵权犯罪所涉及的法律。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日活动,面对面向群众讲法,可以缩短反渎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通过开展打击渎职犯罪展览,对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警示教育。还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的宣传监督作用。通过这些方法,在社会中,有效地昭示党和司法机关打击渎职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广泛营造知法、守法、依法的氛围,让群众更多地了解什么是渎职犯罪,从而发挥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使已经犯罪的收敛其行为,甚至投案自首,使摇摆者放弃触碰法律的念想。

(四)打防结合,重点突出,强化监督

一要每办结一起渎职犯罪案件,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及时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从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效地限制权力的滥用,进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二要上好一堂法律教育课,以案件为反面教材,以案讲法,开展警示教育,在干部、群众的思想上筑牢防线,并提高群众的举报意识;三要适时对发案单位进行一次回访,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督促发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四要大力推广“政务、村务、司法、厂务”公开,推行阳光工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把各级干部的公务行为真正置身于监督之下,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有效地控制在第一道防线之内。

三、加强反渎职侵权查办和预防工作,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反渎职侵权部门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严肃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渎职侵权犯罪。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重点查办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案件,对危害政府投资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卫生等涉及民生、民权、民益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激化的问题,全力做好渎职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廉洁勤政公正执法。

(二)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彻于执法办案始终

结合办案实际,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和效果。首先要强化释法说理,积极调解疏导。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做好释法说理,通过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有序维权,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是反渎部门的责任。其次是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办案效果。坚持把反渎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培训和实践锻炼。执法办案中结合实际,全面、准确地执行和运用法律,防止简单、机械、片面地处理案件,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再次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司法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以实际行动使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爱和温暖,理顺当事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对立面,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刘春宝,男,系宽城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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