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2012-08-15李孙强
李孙强
(滁州市委党校 安徽滁州 239000)
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李孙强
(滁州市委党校 安徽滁州 239000)
本文阐述了“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理论从提出到确立的过程。在党的历史方位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执政后党群关系就不能仅仅是为人民服务,而是要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高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大旗。
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贯穿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的一条主线,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领导中国革命的时候,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更把“以人为本”上升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从革命到执政的历程,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
一、“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确立及其深刻涵义
1941年,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70年前的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第一次使用了“为人民服务”的科学概念。1944年毛泽东又以《为人民服务》为题,写了纪念张思德同志的著名文章,全面阐明了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队伍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45年4月23日,在党的七大开幕词中首次使用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一科学概念。在为人民服务前加上“全心全意”四个字,又进一步深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内涵。1945年6月,在党的七大制定的党章中第一次申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人的宗旨观,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在“党员”一章中,也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四项义务之一。还强调了每一个党员都要树立群众观点:即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系列科学的论述标志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宗旨的完全确立。
表面看来,“为人民服务”只是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人宗旨的一个解读,但深层次上反映的却是他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正确的理解。无产阶级政党建立的目的就是革命,它首先要表达的是无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真正把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理论继承下来的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中国共产党把《共产党宣言》中革命的理论发扬光大,并通过建立这样一个革命性的政党,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始终保持党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毛泽东始终认为共产党不是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1]进而,他1944年在《为人民服务》的讲演中明确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2]除了人民大众的利益,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没有任何特殊利益。1945年党的七大,毛泽东又把“和人民群众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作为党的三大作风之一。进一步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3]1945年8月,毛泽东在重庆谈判期间,还为大公报提写了“为人民服务”题词,向国统区各党派和广大人民进一步宣示我们党的宗旨观。
二、把为人民服务上升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实现了两个根本性转变。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两个根本性转变,既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对执政党建设提出了许多崭新课题,就是如何看待执政条件下的党群关系问题。党群关系虽然指的是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但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党同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即权力的主体在人民。如果说为人民服务反映了我们党领导革命时候的党群关系,那么执政后的党群关系就不能仅仅是为人民服务,而是要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高扬“以人为本”的执政大旗。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升华。党的十七大报告说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中的人,是包括当代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各阶层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以人为本”中的本,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党所讲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作为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
三、把以人为本具体化为执政为民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党是受人民群众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领导国家权力的。这就要求,在执政的条件下,党必须忠实地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以人为本作为党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执政为民,就是要紧紧依靠人民,切实造福人民,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工作都要以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坚持保障人民权益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致性。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以人为本”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在革命时期,党把以人为本具体表述为“为人民服务”。在执政时期,党把以人为本具体化为“执政为民”。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90周年大会上,还进一步强调“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当亲人”,“拜人民为师”。这些论断凸显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的与时俱进和理论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以人为本思想,既不同于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也与近代西方的人本主义有本质上的区别。
早在1943年,毛泽东就把所谓封建统治阶级爱民的实质点出来了,他说:“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古代还是现在,剥削阶级的生活都离不了老百姓。他们讲‘爱民’是为了剥削,为了从老百姓身上榨取东西,这同喂牛差不多。喂牛做什么?牛除耕田之外,还有一种用场,就是能挤奶。剥削阶级的‘爱民’同爱牛差不多。”[4]
中国共产党人的以人为本,其理论来源是马克思主义。我们党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自己的科学世界观,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根本观点。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根本力量。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讲到:“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谋利益的运动。”“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同时,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思想,特别是关于人的发展和解放的思想。在共产主义社会以前,人在不断地发展,人类社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谈不上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人们的发展受到种种束缚,人的发展是不自由的、片面的,甚至是畸形的。而到共产主义社会实现后,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条件,也就是强调“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1]《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页。
[2]《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4-1095页。
[3]《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4页。
[4]《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7-58页。
[5]《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1年版P31、40
李孙强,(1949-)男,江苏仪征人,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