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行之有效
2012-08-15本刊编辑部
浙江人大 2012年8期
期待“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行之有效
近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如“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等,引发热议。
网民“文艺演出”:对于公务接待,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文件并不少,但结果却很尴尬。一纸“通知”能否管住已成为痼疾的“嘴上腐败”,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执行。
网民“haluo123”:“鲍鱼、鱼翅、茅台……统统不得上桌”是不是规定太细了?一点也不!我们常说要把公权力这只老虎关进笼子,笼子当然是越细越好,只有几个大框框、粗线条的笼子怎能关住老虎?规范公务接待,我们恰恰需要一点“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神。
网民“王军荣”:为了避免出现政策与执行“两张皮”的现象,就必须完善监督、强化管理。公务接待要将最要害的“内容”公开,比如谁吃了“工作餐”、为何吃“工作餐”、上了几道菜、喝了几瓶酒等,一一详细列出,且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财务人员要“对账”,不允许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疑问要及时释疑,有问题要及时查办。如此,“工作餐”才会变得公开、透明,才不至于被“黑箱操作”,政策初衷才能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