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通报6起整治“吃拿卡要”典型案件
2012-08-15李全宏
支部建设 2012年18期
前不久,晋城市召开整治“吃拿卡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晋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梳理群众举报线索39件,立案调查9件,结案6件,处分违纪违规人员1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与此同时,该市还通报了6起典型案件,分别为:沁水县交通局原局长段国英“吃拿卡要”收受巨额贿赂案,高平市人社局原副局长闫保金向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索贿案,陵川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赵龙生等人索要“专家验收费”案,晋城市城区工商分局黄华街工商所副所长郎志江“吃拿卡要”违纪案,阳城县物价局认证中心副主任白朝蓬“吃拿卡要”不作为案,晋城市城区政府副区长赵宏斌等3人失职案。
沁水县交通局原局长段国英,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0次索取、受贿600余万元;4次与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人相互串通招投标,谋取私利;另有数百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鉴于以上违纪违法事实,给予段国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上缴财政,并将段国英及交通局涉案的其他4名党员干部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平市人社局原副局长闫保金利用分管社保审批和工伤鉴定的权力,先后6次向5家困难参保企业索贿39100元;借工伤鉴定不达条件的名义,向某公司困难职工李某的父亲索要现金3700元。鉴于以上违纪违法事实,给予闫保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其他4起案件的涉案人员也均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