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充分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
2012-08-15郜飞,郭鹏
支部建设 2012年28期
沁县:充分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
自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来,沁县始终把考核结果的应用作为考核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每年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本单位年度工作或领导班子被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单位,责令领导班子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特别是对本单位承担的市考核县指标排在全市末位或本单位工作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在同类型单位末位的,要对单位“一把手”和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整。两年来,共对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表现优秀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发放奖金100余万元,4个单位因未完成目标任务而受到了县委、政府的处罚。同时,还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县“劳模三干会”、“七一”评比表彰和选贤任能的重要依据。在近几次的干部调整中,先后将实绩突出、考核优秀的4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调整回县直单位,6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到重要部门任职,150余名科级干部被提拔重用,进一步树立了好者用、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郜飞 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