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玩文字游戏
2012-08-15
索要天价拆迁补偿款
2009年,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开始启动龙头港码头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然而,在拆迁时遇到了一个“钉子户”。这个“钉子户”开口就要出了1.2亿元补偿款的天价。相关部门了解到,开出天价的是一家企业老总魏少华。这家企业属于民营企业,是魏少华在2008年买过来的,全称叫重庆市涪陵东凯斯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凯斯公司)。就在与东凯斯公司的补偿谈判陷入僵局时,2010年初涪陵区有关部门和涪陵区检察院同时接到举报,称魏少华是从柳中全手中购买的东凯斯公司,东凯斯公司的前身是涪陵丝绸集团公司下属国有企业北拱丝厂,柳中全在国有企业改制时通过暗箱操作将该厂由“ 国”改姓“ 私”。
柳中全何许人也?他原任涪陵丝绸集团公司总经理。2002年企业改制时,北拱丝厂因经营不善停产,他提出对该厂进行关闭清算,当地政府任命他为清算组组长。
两字之差上演瞒天过海
北拱丝厂要清算,需要先评估。评估报告出来后,涪陵区财政局会同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厂处置财产进行了审核。最后,涪陵区财政局下文表示,整体处置北拱丝厂资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308.7万元、无形资产84.2万元和存货29.2万元。同时,明确写明不包括非生产性资产部分,这部分未纳入清算的资产移交当地社区或有关部门管理。北拱丝厂的非生产性资产包括宿舍、电影院、水厂等11处,涉及到的土地有1.1万余平方米、房屋有9869平方米。在拍卖前,2002年12月的一天,柳中全找到重庆国盛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宋建刚,说:“我们想把北拱丝厂的非生产性资产部分也纳入拍卖,该怎么办?”宋建刚出主意说:“你们将财政局批复中的‘整体处置’写成‘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概念比较模糊,我们拍卖也好解释,也说得过去。”而这只是第一步。柳中全的最终目的是想成为北拱丝厂的新老板,为此,他在2002年12月和宋建刚联手,商量通过一些非法手段进行暗箱操作以顺利拍卖北拱丝厂。
找来一家企业陪标
柳中全向宋建刚提出,想以丝绸集团公司职工的名义把北拱丝厂竞拍下来。宋建刚答应帮忙,表示通过设置限制条件即拍卖报名门槛,尽量让更少的人符合竞拍条件。当得知缫丝生产许可证在涪陵丝绸行业只有丝绸集团公司一家,周边区县很少有企业有这一资质的情况后,宋建刚告诉柳中全,拍卖必须要两家以上的单位才符合要求。当柳中全表示去找一家单位来参加竞拍时,宋建刚对柳中全说:“你们自己把条件设好,我想在双休日将拍卖公告发布出去,因为不上班,这样就可以让更少的人知道这件事情。”
随后,柳中全找到重庆市丰都县一家有资质的纺织公司来参加竞拍,并和对方谈好竞拍事宜。双方约定,拍卖起价是150万元,丰都的纺织公司就举牌到210万元,由涪陵丝绸集团公司举到215万元成交。
拍卖结束后,柳中全注册成立了东凯斯公司。柳中全要求拍卖公司将北拱丝厂的拍卖所有人改为东凯斯公司。就这样,北拱丝厂的产权所有者就成了东凯斯公司。柳中全及丝绸集团公司的150余名干部职工成了东凯斯公司的新股东。而在东凯斯公司中,柳中全属于绝对大股东,他共投资了64万元股本。2008年,柳中全瞒着一些小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魏少华。
私分国有资产受处罚
政府规定不能处置的价值430万元的北拱丝厂非生产性资产部分,在拍卖后也被一起过户到东凯斯公司名下。涪陵区法院一审认定,涪陵丝绸集团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在下属国有企业清算过程中,采取隐匿企业财产、虚构交易手段,将430万元国有资产转为职工持股的东凯斯公司所有。柳中全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时任涪陵丝绸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的经孝荣因在拍卖现场具体举牌,并在竞拍成功后,去房管部门将北拱丝厂过户到东凯斯公司。作为直接责任人员,二人的行为均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办案检察官还查到,柳中全在处置涪陵丝绸集团公司驻深圳办事处的房屋时,贪污了8万元房款。
2012年5月,涪陵区法院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柳中全有期徒刑7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经孝荣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同时,法院对二被告人分别并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