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法例会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好办法
2012-08-15邹德勤
文/邹德勤
乡镇政法例会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好办法
文/邹德勤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信访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切实抓好信访工作,急需创新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政法例会制度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并成为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载体。
政法例会每月按时召开。其流程是:首先由参加会议的各村、社区、农场的治保主任或人民调解员以书面形式汇报所在辖区内排查出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其次由派出所、边防哨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部门总结布置工作;最后,镇主要领导根据各单位反映的问题当场落实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解决问题期限,并提出下一步社会信访稳定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会后由维稳中心向各单位下发政法例会工作简报。
整个例会过程形成了责任部门推进,分管领导跟进,主要领导督察的严密机制,所有需处理的信访案件均在阳光下督办解决,及时便捷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真正使政法例会成为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
如庄河市青堆镇盛家村有一村民为儿媳妇户口问题,多次到镇政府甚至市政府上访,2011年8月的政法例会上,就把这个问题具体责成边防哨所给予解决。边防哨所接到任务后立即着手研究,仅用不到一周时间就把该村民儿媳妇和孙女的户口从黑龙江哈尔滨市迁移到盛家村。胡沟村一村民为道路问题上访3年。2011年9月,政法例会听取汇报后,当场责成包案领导牵头,组织信访办、司法所、交通部门到现场,召集村干部、部分群众和上访人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由村里出资安排劳力施工,仅3天就将道路修好,赢得了上访村民的赞誉。
青堆镇还通过政法例会这个载体,充分发挥例会“通有无”、“定重点”的独特功能。通过“通有无”,各基层单位互相学习借鉴,各相关部门互相沟通,并对大家所反映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重点;通过“定重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稳定工作责任,对重点信访案件,能尽早解决,不晚解决;能在基层解决,不在上层解决,真正做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政法例会在处理群众上访工作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单位:庄河市青堆镇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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