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法走入生活
2012-08-15
2012,新法走入生活
2012年1月1日起,一批涉及国计民生的法律正式施行,将给百姓生活带来深远影响,也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作用。
行政强制法:厘清公权力行使边界
2011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同时,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此次行政强制法的正式出台,被认为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向建设“法治政府”又迈进了一步。然而,规范行政权力以保护私权利,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实践起来并非易事,其施行对政府将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居民身份证法: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2011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
新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新居民身份证法加大了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期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保护。根据相关条款,有关单位和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拘留,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新居民身份证法对于提高居民身份证的防伪性能、夯实社会管理的人口信息基础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能够进一步严格有关单位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但人们依然担心,如今加装了“指纹锁”的身份证,能否真正锁住个人信息,确保其安全无忧?
车船税法:体现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导向
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新法降低了税额幅度,最终的方案是:乘用车排气量1.0升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1.0以上至1.6升的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为360元至660元……
同时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新法的规定体现了国家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导向。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车船税法在起草过程中扩大了公民对立法的参与程度,草案全文公布后的短短一个月内,就收到各方面的意见近10万条,被认为向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