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运用医学案例应注意的问题①
2012-08-15王华生赵玉鹏黄萼华
王华生,赵玉鹏,黄萼华
(右江民族医学院社会科学部,广西 百色 533000 E-mail:hswang6767@126.com)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以下简称“原理”课)不仅是一门理论课,而且是一门实践课、方法课。在医学院校“原理”课教学中运用医学案例“,以大学生的学科背景为导向”[1],既能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受到医学人文教育,又能使马克思主义起到对医学实践与医学科研的指导作用,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学水平、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但在抽象思想政治理论与具体医学知识相结合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否则就会影响教学效果,甚至偏离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
1 医学案例选萃应注意的问题
在“原理”课医学案例教学中,医学案例的选萃是一个较为关键的问题,能否选取恰当的案例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常艳提出[2],案例选编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和适度性原则。我们认为,案例选萃还应遵循相关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需要性原则。
所谓相关性原则,是指医学案例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间应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从医学案例能够推导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或者能够证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不能采取“贴标签”的方法。否则,就会陷入“牵强附会”、“推不出来”或“理由不相干”的误区。用理论剪裁医学实际,会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医学具体实际脱节,这样的案例教学不异于削足适履,不能真正达到解析理论的目的,不利于学生从整体上领会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反而可能造成学生的公式化误读。例如,通过血糖与胰岛素(双因果关系)案例教学,能让学生明白因果的辩证关系,探索人的生命过程。
所谓科学性原则,是指医学案例必须是经过医学科学的反复实践证明的科学事实与科学理论,医学科研中尚待实践证明的最新成果不宜引入“原理”课教学。否则,就会陷入“理由虚假”或“预期理由”的误区,因为尚待证明的医学科学事实与科学原理无法证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会使学生产生对马克思主义的怀疑。例如,纳米医学技术目前尚有许多需要探索的问题,不宜援引到“原理”课教学中来。
所谓需要性原则,是指要根据“原理”课教学的实际需要,能用则用,不能用则不用;有则用,没有则不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思维的一般本质与规律,特别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与规律,而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过程以及防治疾病的科学、经验、技艺和组织工程的知识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医学的关系是一般与具体的关系。一般具有的性质,具体并不一定具有。因此,“原理”中的每一概念与原理并不都有其相应的医学案例。
马克思主义理论魅力的根源,在于它的以实践为基础的、高度的科学性、鲜明的革命性与严密的逻辑性的高度统一。如果案例选择不当,就会造成马克思主义与医学实际的二元对立。这种二元对立或者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裁剪医学实际,或者是使马克思主义真理性受到怀疑,或者是在医学案例中不见科学理论的身影。
2 医学案例分析应注意的问题
在教学过程中要有明确的目的意识。运用医学案例进行“原理”课教学的目的,并不是要告诉医学生关于案例的具体医学知识,而是要通过医学案例教学举一反三,让学生在理论与医学实际的结合中学会、领悟马克思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例如,在讲解“科学技术的双重作用”时,以克隆技术与克隆人的案例进行教学,并不是要讲解克隆技术,而是让学生理解克隆技术的诊疗作用及其负面影响,尤其是生殖性克隆对人类发展的危害性。
教学中必须注意分清矛盾的主次,切忌跨越思想政治教育的边界。医学案例分析的目的在于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使马克思主义走进学生的医学实际,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涉及到医学人文知识内容,不宜深入展开;如果医学案例分析变成了医学哲学、生命伦理学、卫生经济学的讲授,则失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就会使马克思主义“失踪”。例如,人体本身就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整体,各组织器官之间、各体液之间,及组织器官与体液之间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如果把对立统一规律的讲解,变成了医学辩证法或人体辩证法,就失去了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大法的要义。
医学案例分析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对于医学及其实践所产生的社会、伦理、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理论界存在不同的学派,有的学派是非马克思主义的,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因此,对于医学案例的分析必须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而不是运用当代西方各种流派的思想。常宗耀认为,教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有丧失政治立场,甚至诋毁马克思主义的言论,也不允许用各种错误思潮去毒害青年学生[3]。对此,思政课教师应有清醒的认识。现象上的相同往往隐藏着本质的对立,基督教神学在生命伦理学许多领域存在着与马克思主义同样的观点,但如果我们在医学案例分析中运用基督教神学思想,就会导致有神论,这与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是相对立的。再如,中医学史中存在着许多的神话,如孙思邈为龙虎治病、预防天花的道士仙方等传说,在运用这些案例进行教学时,就要剃除其神话与神学思想,或对其进行批判,方不致于偏离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
3 医学案例讨论应注意的问题
在医学案例讨论中,要注意着重培养学生“下得来”与“上得去”的能力。“下得来”的能力,是指马克思主义的应用能力,即要注意培养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者的基本方法去观察、分析和解决医学具体问题的能力;“上得去”的能力,是指对事物或现象的认识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达到对事物或现象的深层次认识的能力,即要注意在医学案例讨论及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能力。
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医学实际问题是检验医学院校“原理”课教学成效的重要标准。毛泽东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如果你能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说明一个两个实际问题,那你就要受到称赞,就算有了几分成绩。”[4]因此,衡量医学院校“原理”课教学绩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在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否为学生所接受,能否解决学生思想的实际问题,能否解决医学实际问题。例如,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来解决疾病发展与转归中的必然与偶然、医疗过失的可避免性与不可避免性、医疗与诊断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因果分析方法在医学实践中的应用等等问题。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与讨论医学案例的过程,就是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内化的过程。
医学案例讨论的要旨,就在于指导学生从医学的历史发展中、从医学科学和从医学实践中总结经验,并把这种经验抽象上升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高度,从而认识各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事物的本质意义。周发财认为,案例教学与人们的认识过程相似,是从个别、具体逐步上升到普遍、一般的过程[5]。通过教师的引导,学生能够从医学事实与医学理论中经过总结与概括,上升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高度,学生学到的就不再是书本上的知识,而是生动有用的方法;学生接受的不再是识记训练,而是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如果学生对医学科学及其实际的认识能够上升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高度,这种认识就不是肤浅的。如果学生“只能记诵马克思主义书本上的个别的结论和个别的原理,”[4]只知道背诵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和个别结论,学会的只能是教条主义的、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比如,引入北京同仁医院血案、武汉协和医院医患血案、东莞市长安医院血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殴打事件、“拆线门”、“缝肛门”、“医跑跑”事件等案例,引导学生在医患关系的讨论中进一步上升到应用矛盾分析方法。
复合型医学人才,需要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与人和谐相处的能力、管理的能力、创新创业的能力等等。所有这些能力的培养,都离不开理论思维能力的提高,“没有理论思维,就会连两件自然的事实也联系不起来,或者连二者之间所存在的联系都无法了解。”[6]教师在学生案例讨论中,要注意鼓励和引导学生思考、发言与争辩,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去,在参与中把握案例讨论的方向,使案例讨论不致于偏离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总结与评析学生的基本观点,也要让学生自评或相互评析,以提高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
在“原理”课中有效运用医学案例进行教学,医学事实与医学理论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知识支撑点,学生不仅能够充分领略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魅力,而且能够提高分析和解决医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就切切实实地发挥出教学案例的实效性。通过教师对医学案例的解析,学生的讨论与交流,能增强学生对医学问题的把握能力,提高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使他们自觉地把职业理想、专业技能融入到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实践中去。
[1] 宫淑燕,夏维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学生导向型教学模式探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32(6):44 -45.
[2] 常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法探析[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5(5):141-143.
[3] 常宗耀.论理论联系实际的三种形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探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 (12):19-21.
[4]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815,814..
[5] 周发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案例教学的辩证分析[J].重庆与世界,2011,28(7):58-60.
[6]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