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运动员安全问题的探讨
——由“上官鹏飞事件”引发的思考
2012-08-15陈明华杨祥全
陈明华 杨祥全
(1.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天津 300381;2.天津体育学院武术系,天津 300381)
散打运动员安全问题的探讨
——由“上官鹏飞事件”引发的思考
陈明华1杨祥全2
(1.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天津 300381;2.天津体育学院武术系,天津 300381)
2011年“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上官鹏飞事件给中国商业搏击赛敲响了警钟,如何保护运动员安全的问题成为焦点。文章就目前商业搏击赛的规则、赛事运作和组织模式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旨在进一步保护散打运动员的安全。
商业搏击赛 散打运动员 安全
前言
武术散打是中华武术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是中国传统武术的擂台形式,是指两个人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踢、打、摔等进攻技术以及相应的防守技法进行徒手对抗的现代竞技体育项目。武术散打是中西文化融合的产物,自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引下,中国人的思想开始大解放,武术界也开始大胆摸索武术未来的发展之路。为了进一步丰富武术的竞技运动形式,促进武术事业的全面发展,因而发展武术散手的思想开始萌动,1979年在“积极、稳妥”的方针指导下国家体委决定首先在浙江体委、北京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三个单位进行武术散打项目试点工作,取得成绩后再全面展开。武术散打从迈出历史性的第一步发展至今历时30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国内到国外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与武术套路并驾齐驱的竞赛体系,为武术事业的发展带来蓬勃生机。本文将从现代武术散打目前商业搏击赛的发展状况和保护运动员安全的角度,对散打运动竞赛规则的变化进行简要回顾并探视散打运动商业搏击赛运作模式与体系中的缺点与不足,旨在为散打运动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1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演变
散打作为一个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则是散打运动发展的直接动力。它是衡量运动员技战术水平高低的尺度,在现代武术散打竞赛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散打运动正式成为比赛项目发展至今,期间一直在修改规则和裁判法,从1989年《武术散手竞赛规则》一书的出版至2003年就做了两次较大的修改,经过九运会、十运会和十一运会,期间补充了不少规则条款和裁判法。值得强调的是,1999年为了进一步使武术散打规范化、市场化并与国际接轨,又考虑到公众的接受能力,武术散手被正式改名为“武术散打”。同时,在比赛中除保留手套、护齿、护裆外,脱掉其它护具,使原来的“全护式”变成“点护式”,从而使武术散打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体育舞台上,为世界所接受,使更多的人开始接触学习散打。武术散打作为“新生儿”发展的三十年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自2000年起“散打王争霸赛”、武林风、武林大会等商业赛事的兴起,从K-1照搬过来的赛事运作和组织模式一度加快了中国商业搏击赛的发展,但商业搏击赛的密集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2011年“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上官鹏飞事件给中国商业搏击赛敲响了警钟,如何保护运动员安全再次成为焦点。
上官鹏飞,河南焦作市人,是河南散打队运动员,他从小去少林寺旅游就对很羡慕武僧们的武术表演,参加河南散打队后,先后拿到几个冠军奖,2009年和广东队的董传超比赛获得中国武术散打联赛75公斤级的冠军后名声大震。2011年10月31日,在2011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的一场80公斤级半决赛中,武警队选手崔飞在比赛进行到第二回合时用摆拳KO了河南散打名将上官鹏飞,上官鹏飞失去知觉晕倒在地。赛后被紧急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上官鹏飞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救治,头部伤情较重,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不幸的是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医治无效,于12月12日上午,上官鹏飞走完了他短暂的一生。
2 散打运动员安全的影响因素
2.1 商业搏击赛竞赛规则不足
对一项竞技运动来说,竞赛规则就相当于一部法律,它严格规定和限制着这项运动的技术使用和发展方向。自1989年10月,首次全国武术散手擂台赛举行至今不过22年,散打发展经历数次改革。20世纪末,散打开始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中国功夫对美国拳击等一系列的商业比赛为散打市场化摸清了道路。2000年散打运动职业化的第一枪终于打响,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正式推出。为了增加比赛的激烈程度和观赏性,散打比赛规则进行了大胆改革:去掉了除保留牙套、护裆以外所有护具,延长了比赛时间,增加了比赛的局数,并放开了对膝法攻击的限制。给运动员的安全带来了隐患,由于全国散打锦标赛和全运会的比赛规则与防护要求与商业赛事强调激烈对抗存在很大的区别,因此很多锦标赛选手的打法并不适应商业搏击赛的规则,这也是造成上官鹏飞事件的主要原因。始终变化的规则无法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平台,这无形中也增加了散打运动员人身安全的风险。正如一位资深退役散打运动员对记者的感叹“职业化搏击赛事的流行让运动员在技术改良上赶不上趟了,很多锦标赛冠军上了职业拳台都不知道怎么打了。”
2.2 裁判执法过程中的不合理性
裁判员是运动竞赛裁判工作的主体,是体育竞技场上的“法官”,是保证运动员公平竞赛的组织者。散打竞赛对抗的激烈性、技术动作的复杂性和快速性要求散打比赛中场上裁判员要有冷静的头脑,良好的应变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非常熟练地掌握比赛规则,客观、公正的评判以及如何保护运动员安全的意识,但是反观我们以往的各种比赛,有些裁判在场上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偏判或不判、该警告的没有警告、该劝告的没有劝告。看过上官鹏飞和崔飞的比赛后,很多散打爱好者都有疑问,在裁判第1局读秒前并未让崔飞先退回角落,崔飞一直尾随在裁判身后,这已然是违规,还有上官鹏飞在最后被KO的几秒钟,崔飞的一记后手摆拳打在上官鹏飞的后脑很明显的技术犯规,但是我们的裁判却“看不见”这种行为。散打运动员技术的改良需要时间,而现场裁判的合理引导和对规则的严格执行是淘汰危险技术的重要途径。裁判员执裁是否公平、公正,直接影响着运动员的竞赛成绩和比赛的顺利进行、运动员的生命安全,乃至影响到散打运动项目的健康发展。
2.3 商业搏击赛比赛经验不足
据业内人士介绍,商业搏击在国内发展很快,各地争相承办相关赛事,但因为经验不足,一些赛事组织者在保障运动员安全方面做的不完全到位。中国UFC(终极格斗冠军赛)第一人张铁泉在惋惜上官鹏飞遭遇的同时谈起散打这项运动说:“从某种意义讲,UFC比国内的散打更安全,前者看上去激烈但是对选手保护措施非常完善,比赛中,如果一名选手被KO后,另一名选手不得再上前击打对方。但是散打比赛则不同,如果一名选手被击倒后能够在8秒之内站起来,那么可以继续比赛。这也无形增加这项运动的危险性。另外,我在美国打比赛之前,都会做脑电图、心电图、血常规、尿、视力等检查,另外还要考察选手身体情况以及最近一段时间内是否有被KO记录,综合这些情况才能决定你能否上场比赛。另外,每场比赛之前,都会签订高额的保险合同,这也是对选手安全最基本的保障”。而我国的商业搏击赛对参赛队员的资格审查和赛前检查都比较简单或不正规,参赛运动员水平参差不齐,比赛安排以及各种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大部分参赛运动员没有保险,因为搏击赛事的强对抗性和高风险度,国内一些保险公司都会“谢绝受理”,这也表明有关部门在类似商业搏击赛事组织管理上存在疏漏。
2.4 散打运动员自身的问题
散打比赛时,对抗的双方往往是实力、水平相差无几的选手,具有“两两相当”的特性,这就要求运动员、教练员认真评价对手,制定适合自己的战术。兵法上讲两强相遇勇者胜,两勇相遇猛者胜,势均力敌的情况下运动员不单是运用战术打技术,我们要拼的是体力、抗击打能力和必胜的信心。仔细看我国运动员在与国外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视频,不难看出散打选手拳法大开大合、落点散乱、无有效的击打点、抗击打能力不足、拳腿没有杀伤力等缺点,不能对对手构成威胁,对头部保护意识不足更是是一种通病。在护具式的锦标赛规则下,这样的大摆拳打法可能容易与摔法配合,但是在职业擂台上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样落点散乱,连抡带搂的拳法很容易打中对手后脑,而后脑危险区域,也是散打的禁击部位。从以往的商业赛事来看,上官鹏飞并不是第一位不规范拳法下的牺牲者。2009年中泰对抗中张开印的扣杀式摆拳击倒泰拳王蓝桑坤,同样是打到了这一危险部位。
3 保护散打运动员安全的相关建议
3.1 进一步完善商业搏击赛规则
从保护运动员安全的角度出发,武管中心下一步要对散打商业搏击赛规则进行修改,在竞赛体制上应以挑战赛为基本模式,重点围绕散打运动员的价值挖掘,灵活运用,注重突出公开、公平的原则。在拳套、护具上可利用现代发达的科学技术,研发质量轻、有利于发挥技术、保护效果好的比赛用品。在赛事规则的制定上,应该将赛事规则的制定与完善市场经济相结合,贴近观众的需求,建立完善的散打王职业赛事竞赛规则,突出重拳、重腿的击打,在裁判评分上,改变打点得分的竞赛办法,只有力量充分、效果明显和组合性的方法才能给分,并突出击倒的分值,加强职业赛制的强刺激性。当然赛事的规则变化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以确保现代武术散打在实践中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因为有的时候参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是根据赛事的规则而制定相应战术的。
3.2 加强裁判执法能力
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各省市体育局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散打裁判员管理体制。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思想上必须要端正和树立良好的执裁动机,锻炼和培养自我控制能力,确保冷静的头脑,不紧张,培养独立性和抗干扰能力以及主动、果断的意志品质,把注意力集中在比赛的判罚上,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准确。裁判员的业务能力也需要严格培训,采用统一的尺度严格执法,加强竞赛规则学习,提高执裁判罚技巧,丰富执裁经验。对现行比赛中的“侵人犯规”、“技术犯规”和礼节问题应予以重视。对于比赛中的违规行为给予制止,当发现运动员存在安全隐患时,现场医生也有权中止比赛。
3.3 商业搏击赛运营模式要完善
随着商业搏击比赛的增多,相关部门不可被金钱利益遮住了眼睛,应对这些商业搏击赛进行统一规范以加强对运动员的保护。首先对被KO的运动员的保护问题,建议中国武术散打必须配备专业医务监督医生,并制定有关被KO运动员的专门保护条款,建立运动员有关比赛情况的档案,以保证运动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以美国搏击比赛为例,只有排位接近的选手才能安排比赛,选手们还要接受一次极为精细的体检;开赛前还得做一次临检,保证选手身体完全健康;比赛时,要求有4名现场医生和至少2辆救护车在场外待命。所以说我国的职业赛事应该从选手配对制度建立,到裁判和医生职业赛事临场经验,再到赛后安全监管,中国搏击产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向发达国家学习、积累经验,不断完善赛事运营模式和竞赛体系。
3.4 运动员要全面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
运动员要在技术全面的基础上突出特长技术,练就自己的“杀手锏”给对手造成威胁,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训练中运动员有意识地针对所参加的比赛进行训练,在提高重拳重腿、有效的击打点、节省体力、增强抗击打能力、如何保护自己等方面刻苦训练。其次,运动员加强组合动作尤其是适合自己的组合动作的训练力度,促使其尽快定型并能够熟练应用;三要运动员训练自己如何在比赛中捕捉战机,使其在比赛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即兴创作”,以取得竞赛的主动。
4 结语
此次上官鹏飞事件引起了社会大众高度的关注,尤其是武术界,对散打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把事件归咎于职业化改革本身并不公正,是一种因噎废食的行为。从美国职业拳击的风靡全球到美国终极格斗锦标赛UFC的后来居上,职业拳击选手帕奎奥的影响力堪比菲律宾总统,UFC格斗大赛付费电视观众数以百万计,世界武坛的繁荣早已证实了体育产业职业化的必然性,而规则最为开放的UFC赛事开战18年来死亡率为零,充分说明搏击赛事的激烈与安全可以兼得。而“功夫王”争霸赛是我国探索这条职业化道路的代表性赛事,散打项目本身是无可非议的。当然我们也承认武术散打项目发展当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要通过发展来解决。武术散打项目要继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使之科学、健康、持续地发展。武术散打项目在过去、现在和今后都是为武术展示功夫、展示力量,提供一个不可或缺的舞台。我们不能因为所谓的危险而“一刀切”,否定武术散打或者停止一些比赛,所以我们还是希望大家能够正现武术散打这项运动,让争霸赛继续举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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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Safe of Sanda Athletes——Thinking Triggered by Shangguan Pengfei Accident
Chen Minghua1Yang Xiangquan2
(1.Postgraduate Department of Tianjin University of Sport,Tianjin 300381;2.Wushu Department of Tianjin University of Sport,Tianjin 300381)
Shangguan PengfeiAccidentmakes an alarm for2011 quot;King ofChineseKungFu Wushu Championshipquot;--Chinese business fighting games.How to protect the safe of athletes,has become a focus.The article doesthe analysison the current business fighting game rules,tournament operations and organizational models,to explore itsshortcomingsand make recommendationsfor Sanda athletesfurther safe protection.
BusinessFighting game Sanda athletes safe
G85
A
1004—5643(2012)04—0055—03
1.陈明华(1985~),男,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武术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