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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与诗的起源及原始功能异同

2012-08-15李晓红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太原030031

名作欣赏 2012年29期
关键词:巫术礼乐起源

⊙李晓红[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太原 030031]

作 者:李晓红,硕士,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学。

郑樵《正声序论》指出:“凡律其辞则谓之诗,声其诗则谓之歌。作诗未有不歌唱者也。”《乐记》中也说:“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皆本于心。”可见在人类社会的最初阶段,“歌”与“诗”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艺术的两种不同形式,在歌和诗的起源问题的诸多讨论中,目前学术界提出并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有:基于人类模仿天性的摹仿说、以艺术的非功利性为出发点的游戏说、从社会学角度考察的巫术说、将人类基本实践联系起来的劳动说,此外还有宗教说、心灵表现说、理念说以及近几年出现的审美需要说。本文认为,“歌”与“诗”在起源上存在一个先后顺序,在原始功能上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互相影响,不断转化。

一、歌的起源及其功能

(一)原始的歌:劳动起源及激励功能。“歌,咏其声也”,最原始的歌应该存在于人类早期未开化成真正语言的声音中。“想象原始人最早因情感的激荡而发出有如‘啊’、‘哦’、‘唉’、或‘呜呼’、‘噫嘻’一类的声音,那便是音乐的萌芽,也是孕而未化的语言……这样界乎音乐与语言之间的一声‘啊’……便是歌的起源”(闻一多)。但是,声音只是歌产生的一个物质条件,最重要的外在推动力还是早期人类的劳动生产实践。上古时期,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现实,那时的人在集体劳作时发出有节奏的无明确意义的“啊”“哦”等声音,以便协调动作,巧妙使力,减轻疲惫,激发劳动激情。这便是原始的歌的主要功能,这些由“啊”、“哦”组成的“劳动歌”即是歌的原始形态。

(二)“歌”的概念:巫术起源和人神沟通功能。根据现有史料的掌握情况推断,“歌”的概念大概在商代形成,在金文中已经出现不少“歌”字,但在目前已释读的数千甲骨文和金文文字中尚无“诗”字,《易经》中亦难觅“诗”字踪影。原始时期,人类对自然的了解十分有限,对于自然界诸多无法解释及理解的现象感到畏惧,因此将这些无法理解的事物归咎于神灵的力量,内心欲望渴求能够得到满足时,往往会寻求神灵的庇佑,通过法术、祭祀等礼仪,以声音或肢体动作等作为传递信息的手段将其心意传达给神灵,这声音或肢体动作就渐渐演变成“歌”或“舞”。“歌”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咏也,从欠哥声。”歌从欠,可能是模仿开口高歌的人的情状而创建的。古人通过组织语言、文字形成咒语,咒语赋予巫术以灵力。为了加强巫术的灵力,必然对语言有一定的要求,即组成咒语的语言有要适当的节奏以达到抑扬顿挫、表达强烈情感的效果,但此时的语言并不是“诗”的语言,而更多地表现为音乐的形式,这就是最古老的歌谣。所以歌在最初的功能是加强与神灵的沟通。

二、诗的起源与功能

(一)起源:孕育于歌。如闻先生说的那样“原始人最早因情感的激发而发的‘啊’呀,‘哦’呀……就是歌,而这些词就是歌词,也就是诗的原始形态”。原始人出于协调劳动和表达情感而发出的歌唱,正是为后来有丰富内容、有强烈节奏感、有齐整韵律的诗的产生奠定基础。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古时的“诗”是当时歌谣中用语言形式表达出来的内容,好比如今歌曲中的歌词,或歌舞剧的唱词。先秦时代的诗与乐存在着同体共存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就其内在规律而言,我们可以肯定地推论,当时的诗是在乐中孕育发展的。在已整理的卜辞中找到很多类似诗歌的记录:例如,《礼记·郊特牲》里的《蜡辞》,记载的相传是神农时伊耆氏: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勿作,草木归其宅;其他卜辞如“今日雨,其自西来雨?其自东来雨?其自北来雨?其自南来雨”等,这些用于占卜的卜辞,从内容看有完整的文字和非常明显的意义,从表现形式上看也已基本具备诗的形式。

(二)功能:始于服务巫术,由文学向政治教化工具转化。“神人以和”是上古人类心目中神人关系的理想状态,而诗与乐舞一起被用作巫术的载体或手段,并被赋予了巫术祈求功能,成为沟通神人、获得福佑的重要手段。西周结束夏、商混乱局面,建立西周王朝后,汲取夏、商前车之鉴,对夏商两朝的宗法制进行改良,创立并发展了礼制,通过礼制来规范人们各方面的行为准则,以达到感化人心,加强并巩固等级观念的目的。为促进礼制有效地推广和彻底地贯彻,周朝统治者将礼乐结合,使“经礼三百,典礼三千”,通过诗、乐、舞三种形式加以表现,史称“礼乐制度”。先秦时代,诗是乐的一部分,因此在乐的理论中也包含着对诗的有关理论的论述。但是,礼乐制度是把“双刃剑”,它虽然使诗的地位在当时的主流文化中大大提高,但同时也使诗的功能发生异化,成为统治者教化的工具。儒家论乐的三个重要理论:乐与政通、知乐有德、制乐为节,包含着对诗的理论阐述;儒家的诗论,如《论语》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不学诗,无以言。”“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便是极力宣扬当时统治者所倡导的孝道。由此可见,诗是先秦国家统治者宣扬自身政教的工具。

三、歌与诗:基于起源和功能的异同

(一)本质不同。原始的歌是用声音来表达情感,其本质是音乐。格罗塞说:“原始民族用以咏叹他们的悲伤和喜悦的歌谣,通常也不过是用节奏的规律和重复等等最简单的审美的形式作这种简单的表现而已。”《吕氏春秋·音初》所载涂山氏之女所歌“候人兮猗”,虽有文字表意,但其音乐的作用远远超过文字。

诗的原始本质应是语言文字。在原始宗教、祭祀等礼仪产生后,歌作为有效的通神工具被时人普遍接受并使用,但在祭神时,歌乐不仅要发挥娱神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达到与神灵沟通的目的。音乐旋律固然能传达喜怒哀乐等各种情绪,却难表述具体要求,要准确表达对神的“要求”,只能诉诸语言或文字。诗作“歌词”具备了较音乐更优越的语言表达效果和文字表意作用。歌的音乐性质和表达情感功能,也逐渐在宗教、祭祀、礼乐形态中减弱,而文字的表意功能,却不断地得到加强,最终提高了用于宗教、祭祀的措辞(即发展到后来形成的诗)的地位。

(二)言说主体、场合、对象的自由程度不同。战国之前的歌,有一些使用的场合很有限,使用的主体也只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如用于祭祀场合的祭歌、《五子歌》《冻水歌》等,这些都有着特定适用场所,即朝廷;使用主体限定在朝廷官员内;言说对象唯一,即君主;言说关系特定,即君臣关系。但更多的歌,诸如《麦秀歌》《采薇歌》等,虽使用主体的政治身份是朝廷官员,但言说场合和对象不受限制,“官员”是抛开了“朝廷命官”身份、作为相对自由个体存在的“官员”,即不受自身身份限制而可自由发表一些言论的“官员”;有些歌,使用的主体是百姓,歌中言论虽也有些涉及政治,但大多是百姓对时政发表或抒发的个人意见或感慨,抒情性比较强。从歌者中百姓占的比例居多这样的情况看,歌是普通百姓表达个人意愿的一种普遍形式。而作为统治教化工具的“诗”则不同,“诗”的言说主体、场合、对象等等有严格的规定:谁能说(主体)、说什么(对象)、怎样说(关系)等等,这些都设有不同的标准和限制。这些都决定了“诗”的言说主体、对象、场合只能限定在政治这样的上层建筑内。

(三)社会功能不同。随着文字的发展,诗作为统治阶级教化工具的作用越来越得到统治者的倡导和强化。马银琴说:“西周早期的诗是指规正人行的讽谏之辞”,认为诗原本承载的是政治功能,是不无道理的。在西周时期,诗主要起到补察时政的功能。诗作为礼乐政治的产物,体现着礼所规定的伦理道德的价值取向,与一般的歌所体现的情感价值取向不同。《礼记·孔子闲居》载孔子说:“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可见,在周代、战国以前的人将诗看做是礼乐的一部分,诗所承载的是礼乐道德的价值取向。一般的歌虽有音乐性质,但一般的歌所具有的“音乐”却非礼乐之“乐”,不一定承载礼乐等伦理道德,不能用于乐教。

早期的歌,本质是音乐,篇幅短小精悍,适合娱乐、抒情,而不适合用于朝廷之上讨论治理国家的方针、政策。更为重要的是,歌是大众表达个人情感、意愿的一种普遍形式,发展到后来,其内容和形式已远远不能满足统治教化需要。尽管歌的节奏旋律有一定的表意功能,但诸如歌德讽刺都是音乐旋律所不能胜任的。

四、结语

歌是人类在原始劳动时产生的,它的形成时间远远早于文学,比起逐渐发展并形成文学体裁的“诗”,歌产生的时间就更早了。本文通过“歌”与“诗”的起源考察了两者原始功能的异同,意在说明原始的歌与诗之间相互区别又千丝万缕的联系,诗的表意性如果和歌的音乐性结合起来,会大大加强诗艺术感染力;而歌的音乐性如果与诗的表意性结合起来,自然也就大大加强了歌的情节性和明确性。

[1]吴中杰.文艺学导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朱自清.诗言志辨[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张松如.中国诗歌史论[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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