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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之“气”赏析

2012-08-15苏洪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系广西柳州545004

名作欣赏 2012年18期
关键词:生命体书家空灵

⊙苏洪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系, 广西 柳州 545004]

“气”在中国文化中是个非常重要的形而上学范畴。它被中国古代哲学家们认为是形成天地万物的动力,同时也是所有生命体的本质,有了“气”的凝聚,才有万物之生命体。这是中华民族对宇宙生命体之形成的独特认知。这种认知论逐渐被引入中国文学艺术创作与赏评之中,以独特的审美思维创造了独具魅力的艺术形式和艺术内涵。因此,探讨中国书法之“气”,有助于我们对书法艺术进行深层的把握和深度的创造。

一、“气”义之辨及其在书法中之所指 “气”是万物形成的动力和关键元素,也是万物生命力的本质,它具有丰富的含义,涵盖了“天”(自然)与“人”两个方面。

其次,对人而言,气的原始义指出入于人口鼻之气息。“气者,体之充也。”②引申义则包括人的元气、气势、气质、气格、习气、意气、骨气、气脉等。如“:恢弘志气。”③“气吞万里如虎。”④所言之气,皆为引申之义。人之“气”分形质和动能,生命力是气,意识、思想、精神、心灵也是气。

在书法中,气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贯穿于点线之中,并赋予个体生命之气;二是弥漫于空白之中,且滋养着每个审美意象之气。

书法的神采是气的表现,如同人的精神气质。书法神采的体现是通过组成字形的诸多点线汇聚而完成的。点线之气,即书论所言之骨气。力与运笔之法紧密相连。中锋用笔,则笔毫行进顺畅,线条松透,松透则可使骨气洞达顺畅,充盈于点线之中,力透纸背,气沉势足,势足则神显。因此,气与势密不可分。气与势两者合一,谓之气势。

形是神的基础,神是形的灵魂。形为神服务,所有体势之创造,其目的都是为了展现书家理想中的精神气质。书家书写过程,其实就是创造生命情态的过程,所有的生命情态都因为书家的赋予才得以产生,它与书家的生命体验是浑然一体的。此时,书法中的字已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字,而是主体与客体的融合,笔随意走,神随势出,韵随神生;另一个方面,气还弥漫于线条所分割出来的每一个空间,它的存在使每个书法生命体得到滋养。如是观之,书道通于天道,书法之空白,亦是阴阳之气在摩荡,空白之阴气与点线之阳气,相鼓相荡,共同构成书法生态环境,是书法生命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气”在书法中的美学价值 “气”从哲学范畴引入中国文学艺术领域,影响着文艺家的创作与赏评理念,具有重要的美学价值。限于文章主题与篇幅,本文仅就书法艺术展开论述。

首先“,气”是书法生命体的有力支撑。如前所述“,气”在书法中首先表现为骨气,是线条由静及动的重要保障,使点线的血、肉、筋得以联结,构成一个整体。“气”在点线中的鼓荡,使点线得以盘活,成为一个个气韵生动的书法意象群(笔势)。这些意象群按照书家的审美意趣汇聚在一起,和谐地构成一个更大更为复杂的书法气象(体势)。正因为有了许多鲜活的、富有情趣的、耐人寻味的意象群,才使书法所书之文字摆脱实用意义,将审美接受者引向陌生的艺术审美国度,在特殊的审美磁场中感受、体验书法独特的审美气象,得到独特的审美享受。

其次“,气”是书法生命体的孕育之宝。空白是书法生命意象赖以生存的空间,其中之气,类似自然之气,它的价值首先在于向书法生命体提供足以存活的养分。有了这些“气”,书法生命意象群体才得以呼吸,伸展,吐故纳新,活灵活现,生命得到维持;同时,点线对空间的界划,对空间进行了挤压、引导,促进气流的运动、摩荡,活动的气流便成为书法生命意象群体的生命之源。

第三“,气”是创建书法审美意境的重要元素。意境是中国传统美学中的重要范畴,是中国审美思维与西方审美思维的一个重要区别所在。创建意境的根本元素是虚与实,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实的存在使境中之象得以显现,并因有虚之衬托而更为突出;虚的存在则让意境悠远空灵,审美心理空间得以开阔和深远。从书法之构成看,点线为大实,空白是大虚。虚白如同飘渺之灵境,氤氲着灵动之气。点线之气是书家所赋予的,在书家的审美意趣引导下,“气”让文字之点线摆脱冰冷而又僵化的外衣,变成灵动的审美意象,直接进入审美接受者的期待视野,引起人们的审美共鸣。

第四,“气”是彰显书家精神气格的心灵窗口。在中国传统艺术创作中,“直抒胸臆”“寓情于物”都是惯常的艺术手法。书法创作亦然,强调意在笔先,笔随心走,手应于心,书如其人。古人论书,甚重其气,气上则书上,气下则书亦下。为此,古人将书法之气分为:书卷气、金石气、山林气、萧散气、逸气……书法之气成为评价书法品格的重要依据。其实,这些都是以人的精神格调作为观照点,以人之精神品格高下取书之品格高下。由于书法创作强调意在笔先,且需一次性的、不可重复性的完成,所以不管书家愿意与否,书法之气息都是书家精神气格的自然流露。为书之法,用笔千古不易,唯不同者,人也;人之不同,气息迥异。

三、“气”在书法中的审美呈现 “气”既然是书法作品品格的评判基准,那么,气息何者为高,何者为低?又应如何追求与培育呢?

从儒家审美取向看,儒家提倡仁、义、忠、孝。于书法,则多崇尚刚正、雄强、浑厚之大气。同时,儒家重礼,讲谦让,重修为,儒家审美气格的培育,在技法训练上,需以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书家书迹为临习范本,以求内在气格与外在气格相一致。在历代书家中,颜真卿书法可谓儒家书风之典范。其楷书笔势雄浑,质朴敦厚,结体宽博宏大,稳健庄重,无处不体现出盛唐之气象。而其行书则点画犀利、笔势雄强,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在儒、道、释中,对中国传统艺术审美理念影响最大的是道家。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天马行空是道家审美取向的至高境界。表现于书法,以“逸气”为最高。

“二王”、杨凝式、苏轼等人书迹多以道家审美观为取向。深受玄学影响的王羲之,纵情山水,性情洒脱,其作品也是灵动潇洒、俊爽飘逸、劲健遒美。然而,欲存超逸之气,却非易事。首先,它要求书家能够深入体察老庄思想,领会“大音希声”的审美内涵,从日常行为乃至艺术理念及创作活动都将自然、素朴、率真作为终极追求。这样,在书法创作中才能做到无意于佳,自然天趣,不拘陈规,随意而行。在内外修炼培育之后,久而久之,逸气自然显露。否则,口言无心,实为经意,故作朴拙,尤效颦增丑,将不足观。

佛学东进,与中国本土文化相融相合,逐渐演变成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禅宗,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也结出丰硕的精神果实。在艺术创作中的体现就是追求一种无比静穆的灵境——禅境。禅境往往透出一种超脱的空灵之气。道家的逸气追求的是“无法而法,是为至法”。禅宗的空灵之气则追求“诸法无我,寂灭涅”。其境界是超越物我人己之界限,我与世界浑为一体,不分彼此,心境淡远,思绪寂灭,无欲无求,瞬间达到永恒。道家崇尚的自然,尚属“有我之境”,而佛家崇尚的“空无”,则属“无我之境”;道家表达的是我心(小心),而佛家则是无心(大心);道家的审美取向是有目的性的,而佛家的审美取向是无目的性的,在静穆中表现出“空”,但空中有蕴,让人有所悟、有所感,这便是空灵之气,是佛家审美理想的至高境界。

历代书家中对佛家审美境界进行了独到的演绎,唐有怀素的自然平淡,宋有黄庭坚的沉着超凡,明有董其昌的古雅平和,清有八大山人的简练静穆,近代则有李叔同的朴拙圆融。虽然他们书风各异,但都是长年的佛理禅心与书法完美结合的结果,表现的都是空灵之境。

空灵之境不是在创作中留出大片的空间就可获取的,这样的空是空而无物,而空灵之“空”为空中有物。达此佳境需要长时间的佛学参悟,从心灵深处去掉偏执,从五光十色、物欲横流、繁扰纷乱的尘世中超脱出来,由耳根清静到心灵清静,不受瞬息万变的假象所困扰,才能进入物我两忘,宇宙与我同体同一的奇妙境界。书家有了此意此气,在书法创作中就可超越一切,就可在空寂的审美气场中创造出空灵的艺术境界。

无论是儒家的正大之浩气,还是道家萧散之逸气,或是佛家空寂之灵气,都是书法气格中之佳气,它们的获取都需要书家长时期的学识积累与品格修炼为基础,而欲将其转化为书法作品之气格,真正做到我书我心,则又需具有高招的表现技巧。此内外双修,方能心手合一,达到妙境。

综上所述“,气”于人于物于书法,均为生命创化之动力,不可或缺。人不可有奴气、匪气、市井气、江湖气、霸气、黑气,书法亦当弃之。人之气与书之气相通,书气如人气,人气高则书气亦高。故欲书气高,人当养而蕴之,如此,书法之气格高矣。

① 许慎:《说文解字·第一上六》,中国书店1989年版。

② 孟子:《公孙丑上·第二章》,时代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

③ 诸葛亮:《出师表》,见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④ 辛弃疾:《京口北固亭怀古》,见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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