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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尤利西斯”——《热爱孩子的男人》的文体风格剖析

2012-08-15郭志军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成都610039

名作欣赏 2012年6期
关键词:萨姆路易叙述者

⊙郭志军[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 成都 610039]

作 者:郭志军,硕士,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及澳大利亚文学。

《热爱孩子的男人》描述的是一个在华盛顿的美国家庭悲欢离合的故事,但故事取材于斯特德在澳大利亚青少年时期生活的经历,具有很强的自传性质。小说淋漓尽致地描绘了让人窒息、充满浓重火药味气氛的波利兹一家。聒噪不休的父亲萨姆,用一堆他自创的语汇和疯狂的家规来巩固他在孩子中如同太阳一般的崇高地位。妻子亨妮则是自怨自艾、有点神经质的母亲形象。她不停地抱怨经济上的入不敷出,抱怨丈夫的无能,与丈夫话不投机,两口子经常陷入冷战。以大女儿路易为代表的孩子们则是父母关系恶化下的替罪羔羊,成为家庭暴力下的牺牲品。《热爱孩子的男人》叙述条理清晰,人物刻画栩栩如生,在小说文体的创作构思方面值得借鉴。本文尝试从小说叙述视角、话语表达方式及修辞特点三个方面探讨《热爱孩子的男人》独特的文体风格。

“在小说、戏剧等叙事类文学文本中,无论用第一人称、第三人称,抑或是第二人称,大都是用的虚构的叙述者。”一般来说,小说中的叙述者可以采用第一人称,也可以采用第三人称。在《热爱孩子的男人》中,斯特德主要采用第三人称来叙述故事情节。在这种叙述模式中,叙述者不是小说中的人物,而是作家的“代言人”,处于无所不知的状态,即无所不知的叙述者。这样的叙述者不受小说故事情节的控制,可以根据小说情节的发展自由地进行叙述,还可以就小说中人物的情感、行为等进行评论。如下面一段描写:

亨妮是路易的继母。没有人包括路易会指望亨妮会像爱她自己孩子一样爱这个女儿,路易就更不用指望了……亨妮本来就生得纤小、贫血,实在是不喜欢这个精力充沛、身体健康但又笨手笨脚的孩子,因此尽可能避免与她接触。碰巧这种隔膜正是路易求之不得的……因此,路易很小就对继母亨妮感激不尽。

在这里,作家通过路易的口吻,以孩子的独特视角展示了其内心对继母的态度。同时,介绍了母亲亨妮和女儿路易莎的关系,交代了两者将来可能爆发的矛盾的根源,为以后的故事发展进行了铺垫。只有叙述者即作者才对这些事实了如指掌,直截了当地向读者传递故事信息。

如果叙述者把他的所知局限于某一特定人物,并从这个人物的角度去观察事物,那么就产生了新的第三人称叙述角度。作者巧妙地变换叙述视角,在叙事中有意地在文本中多次变换叙述人称,使叙述呈现出一种变幻多姿的形态,营造一种和谐的交流氛围。请看小说开头第一章“亨妮回家了”中的一段:

孩子们从学校或果园一拥而入时,就会发现她在那儿,安安静静的,瘦瘦的,一脸倦容,一双青筋暴露的橄榄色的手……有时孩子们会发现她的样子很丑,头发倒梳着,戴着眼镜……

可以看出,作者斯特德即叙述者在用一种冷静、客观的语气介绍女主人公亨妮的外貌特征。叙述者是叙述视角的控制者,他既可以自己对故事情节进行描述,也可以通过故事中人物的感知来和读者交流。如上文,尽管有“孩子们会发现”等词语,但这里采用的仍然是叙述者的,并非孩子们的叙述视角。叙述者不是直接地向读者描述她所观察到的孩子们的感知过程,即他们对母亲的印象,而是让读者通过孩子们的眼睛来了解女主人公亨妮的情况。这种机智的转换,让作者巧妙地将故事主人公的性格特点等直观地呈现到读者面前,消弭了读者与故事的距离感,让读者感受得更真切。虽然斯特德主要采用了第三人称叙述,但其通过巧妙地设定叙述人称、变换叙述人称来造成叙述视角的新奇性,创造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随着文体学和叙述学的兴起,批评家愈来愈关注人物话语表达的不同方式。许多作家也注重通过人物话语来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向前发展。变换人物话语表达方式是小说作者用以控制叙述角度和调节叙事距离、变换感情色彩及语气的有效工具。大量使用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是小说语言的一个显著特征。

在传统小说中,直接引语是最常用的一种形式。直接引语比间接引语表现力强,它允许表现呼喊、感叹等感情行为,这些在间接引语中省去了。如果我们试图把直接引语:“天啊!”她惊呼道,“它太可怕了!”改为间接引语:她惊呼说它太可怕了。在这个过程中,只有纯粹的主题内容被保留下来。经历了叙述者的思维过滤或加工后,实际语言的音韵特征和情感因素消失了。细读《热爱孩子的男人》不难发现斯特德在话语表达方式的选择上颇具匠心,比较突出的是直接引语。以下是描述亨妮临产前与丈夫萨姆的对话:

“我没钱,要生就得在这儿生!”

“没钱?那我寄你的钱都到哪儿去了呢?我省吃俭用都是为了你和孩子。”

“我现在这种情况,不要为钱吵架好吗?去叫罗克医生来。”

“我跟你讲过不要叫罗克医生,他名声不好。”

“我不管他名声好不好,反正他对我适合就好……我一个弱女人到了这种情况还要求同情、祈祷和解释。”

两口子居然在孩子即将出生的时候大打口水战,夫妻矛盾时时存在,一触即发。如果作家改用间接引语平铺直叙的话,就没有这种表达效果。“直接引语的直接性和生动性,对通过人物的特定话语塑造人物性格起很重要的作用。”再如下面的片段:

萨姆脸都气红了,说道,“干吗没香蕉吃了?我这人本来要求就不高。我干活都是为了大家,都是为了把这个家搞得和和美美,可我连香蕉都没得吃……你们干吗没有一个人替可怜的父亲着想呢?”他继续讲道,以一种可怜巴巴的样子环视着饭桌,“这要求并不算过分,我给你们这些娃娃们一幢房子……可我连一口香蕉都吃不到。”

男主人公萨姆是一个喜爱孩子到如痴如狂地步的男人。他和妻子亨妮在情感几乎决裂的情况下,居然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甚至有收养各个民族孤儿的念头。亨妮曾嘲弄地说道:“好一个热爱孩子的男人!”这句话成为本书的书名。在上述片段中,萨姆在好几个月失业的情况下,并不感到烦躁不安,为了一个香蕉和孩子们闹“小孩子式”的脾气。文中出现的直接引语看起来很平常,但其原原本本地记录了人物话语,很好地保留了反映人物主体意识的成分,让读者直接面对人物,使人物性格刻画入木三分。

《热爱孩子的男人》使用了大量的修辞手法,主要有比喻、拟人、夸张和反讽等。以下是亨妮把自己和邻居威尔逊太太做对比的时候,内心独白中的一段:

她(威尔逊太太)“个儿大得像头公牛”,她也曾经被野兽般大块头工人侮辱过,那些家伙腋窝里淌着汗,色迷迷地看着她……她经常把那些饿得半死、瘦得像牙签,小猫似的少女调教一番,令其不敢放肆。她窈窕淑女般站在那里,屁股一扭一扭的,冲着一个男人笑着,像个俗气的街头浪女的。而那个男人黑得像帽子衬里,他的血肯定也是黑的……

这段话中,明喻和隐喻的修辞手法十分明显。亨妮看到邻居威尔逊太太的一举一动,便不由自主地和她对比起来。亨妮眼里的威尔逊太太“体型大如牛”,“像妓女一般”;女孩们“瘦如牙签”;男人们“黑得像帽子衬里”,这些描写语句里都有明显的“as”或“like”,是形象的明喻。同时,作者用暗喻的修辞手法,“野蛮人”来形容工人的邋遢且粗鲁的形象和“小猫”来描写女孩子们的精灵古怪,这些描写极为生动地展示了亨妮对自己婚姻生活的不满情绪,觉得自己连“荡妇威尔逊太太”的生活都不如。亨妮曾叫嚷道:“生活就是一大堆破烂衣服,臭的要死。我的命苦啊,为什么我要苟活在这个世上?”她把生活比喻成一堆破布烂衫,而且是一堆臭烘烘的破布烂衫,可见女主人公亨妮对婚姻生活的憎恨态度。

反讽也是作者擅长使用的手法之一。我们从反讽中能看出人物对某人或某事物的不满或不赞同,看出人们的爱与憎。本小说的标题“一个热爱孩子的男人”就是一个反讽修辞。“一个热爱孩子的男人”是妻子亨妮嘲讽丈夫萨姆时说的,因为萨姆虽然年近四十,但仍然“一半是大人,一半是宠坏的孩子”。萨姆渴望收养“一个黑种婴儿、一个褐色婴儿或者中国婴儿——各种各样的婴儿”。可见萨姆口是心非,虚伪面目显露无遗。对孩子们来讲,父亲对他们的一切都要横加干涉。所以,作者用“热爱孩子的男人”来描写男主人公萨姆,深刻地揭露其人物性格,从而形成了强烈的反讽效果。

[1]秦秀白.文体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

[2]克莉斯蒂娜·斯台德.热爱孩子的男人[M].欧阳昱译.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1999.

[3]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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