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互助: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
2012-08-09唐晓燕
□ 唐晓燕
文明互助: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
□ 唐晓燕
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实践运动、一种社会制度,更是一种价值选择。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领域,在当今世界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文化与经济、政治、科技紧密结合和相互交织的大背景下,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矛盾与问题空前复杂。随着改革发展步入关键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与调整,引发思想文化观念的复杂化、多样化,对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以供给民众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以满足人民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出了现实紧迫的诉求。价值观在文化的构成要素中占据核心地位,是社会个体实现文化认同的重要手段;文化的理念支撑、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作用,也主要地通过文化核心价值观体现出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构与提炼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是当务之急。
一、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建构维度
作为在社会主义文化领域居于主导地位、起着支配作用、反映文化发展趋势和内在要求、体现统治阶级文化利益的价值观,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党性原则、意识形态色彩及民族特性,其建构应体现三个维度:一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基础之维。依据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建基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者平等互助的劳动关系以及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保护和促进所有劳动者在一定的物质生产条件下相对充分地实现自身价值和更好地发展自身为目的,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领域基本的、长期稳定的关系及价值追求的集中反映。二是党的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探索的历史成果之维。党的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探索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我党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实践探索的深入与发展,是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建构的重要资源。三是以儒家价值观为中心的传统伦理文化之维。儒家精神是两千多年传统社会中华民族的主流意识形态,儒家“天生万物,唯人为贵”、“仁者爱人”、“民贵君轻”等思想是整个中华民族几千年信奉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建构唯有兼顾这三个维度,才能既体现马克思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成果,又体现传统伦理文化特色,集科学性、历史性、现实性于一身。
二、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文明、互助
依如上三大维度来建构,可以将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简明地概括为文明和互助。
作为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文明”,特指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相区别的狭义的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反映人类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发展水平。文明是社会主义文化领域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社会从本质上而言应是高度文明的社会。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高的文明形态,不仅物质极大丰富,人也将彻底摆脱异化状态,得到全面的发展。我党在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文化自觉实践中,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更是由浅入深、逐渐成熟。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3页。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更是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看作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67页。江泽民重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献选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页。并多次强调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表现在经济政治方面,表现在创造出高度的物质文明上,而且表现在思想文化方面,表现在能够创造出高度的精神文明上。”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80页。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精神文明是精神上的真正幸福,是自由人的必然生存状态,因而也是无产阶级解放的最终形式。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越发展,人的思想文化素质越高,人类所获得的自由程度就越高,自由王国的实现就越为迫近。
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必然成为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公德和行为准则,互助的理念与实践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生生不息、从未间断。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仁”及“爱人”的道德学说,强调“仁者爱人,泛爱众”,奠定了中华民族友爱互助、精诚团结的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继承和发扬了互帮互助、助人为乐的民族传统美德。毛泽东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应“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 。邓小平多次强调,在青少年中大力提倡“助人为乐”的革命风尚,培育集体主义精神。江泽民也强调,要发扬“互相帮助、互相友爱、助人为乐”的集体主义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则把团结互助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项基本要求,作为民众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评判行为善恶的基本尺度。这些对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精辟概括,充分体现了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特殊精神,互助则是这种集体主义精神的集中表现。
互助精神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社会主义社会是团结互助的社会,人民群众在经济上的平等地位决定了其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共同的根本利益使得在社会主义国家人们之间形成文明和谐、互帮互助的人际关系成为可能。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人民解放军临危受命,顽强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社会各界齐声响应,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支援灾区;亿万人民群众慷慨解囊,与灾区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中国人民在这场巨大灾难面前表现出的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精神,正是对社会主义互助的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互助要求人与人之间形成和谐共进、帮扶支持的关系,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显著标志。
文明与互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文化领域集中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文明和互助又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文化领域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
作者唐晓燕,女,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杭州3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