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警察参与控申接访场所维护信访秩序的思考
2012-08-06陈庆彬夏辉福
陈庆彬 夏辉福
[摘 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维稳工作”的总体要求中,接待来访人员工作一直是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负责维护接访场所秩序的司法警察则是最前线的保障力量。如何定位自己在接访工作中的角色,如何应对接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如何依法妥善、有效地处置,已成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在当前形势下,司法警察应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源头管理,注重工作细节的落实和完善。
[关键词]司法警察;控申接访场所;维护信访秩序
当前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愈来愈受到人民群众的重视和认可,面对纷繁复杂的申诉需求和日渐凸显的各类社会矛盾,检察机关提出了“大接访”制度。“大接访”制度的提出不仅是控申部门内部职责范围的变动,同时也使司法警察这个保障部门的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在高检院对“维稳工作”的整体部署中,接待来访人员工作一直是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负责维护接访场所秩序的司法警察则是最前线的保障力量。如何定位自己在接访工作中的角色,如何应对接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如何依法妥善、有效地处置,已成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在当前形势下,司法警察应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源头管理,在维护接访场所秩序工作的更多更细的方面下功夫,笔者就此作以下几点思考:
一、司法警察维护信访秩序工作的职权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内部配备一定警用装备的一支队伍,是国家强制力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严肃执法的重要力量。司法警察参与维护信访秩序与执行一般日常警务有很大不同,法警在维护信访秩序过程中的作为程度和言行将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早出台有关规定,明确法警在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的职、责、权是什么,哪些行为是可为的,哪些行为是不可为的,遇到突发事件如何处置,在什么情况下联系公安警察介入,在什么情况下实施强制措施,以及维稳中的指挥关系等等。应明确司法警察在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规范行使的权力范围,与公安警察行使权力的区别和各自的权力边界,减少执法盲区,避免推诿扯皮。从而使司法警察在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职责明确,权限清晰。应当充分认识司法警察服务信访工作突出作用,时时警醒干警心存忧患意识,牢记“责任重于泰山”,努力提高防控突发事件能力,服务和谐有序信访秩序。要深化认识,周密部署。对交办的信访接访案件,高度重视,全面了解案情,分析个案特点,制定详实、周密、切实可行的处置化解预案,力求化解最佳方法,做到防控突发事件有计划,有要求,有目标,达到防控效果。其次要讲究策略,注重方法。要坚持“依法治访、文明受理与果断处置”相结合,力促“四到位”,即:诉求合理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最后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在信访接访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信访当事人亲缘地缘等各种社会关系,以“法律教育和亲情感化”相结合,耐心做当事人思想疏通工作,达到息诉罢访目的。
二、司法警察维护信访秩序工作的工作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
检察机关维护信访秩序工作,牵涉到控申、业务部门和法警队等多个部门,如何使信访和警务工作顺畅地协调运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一是要有统一领导。建议由一名院领导统一负责具体的维护信访秩序工作,在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对控申、业务部门和法警队予以全面地指挥和协调。另外,要将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控申、业务部门和法警队的目标管理考核,实行量化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使得司法警察在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同样有职、有权、有责。二是要有统—管理。法警在具体的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接受控申、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坚持召开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共同研究维护信访秩序方案。三是要统一调遣,实行调警令制度。由法警总队对辖区内的法警进行统一调遣,充分发挥法警总队对法警队(支队)的统一领导。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如遇到警力不足时,可向兄弟院法警队申请调警予以增援。统一调遣机制的建立,能使辖区范围的检察机关法警真正形成一盘棋,协调一致,上下联动。另外,还应该建立与公安警察的密切联系机制,及时得到公安警察及时到位的有力支持。
三、司法警察维护信访秩序工作的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司法警察执法水平的提高,一方面是要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建立维护信访秩序工作的各项具体规范标准,使司法警察能按照规定执法,严格每一道执法程序,规范每一个执法行为。履行职责时,要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司法警察参与维稳,有时也容易与控申、业务部门之间形成各自为政的现象,这就需要建立合理的职能履行监督制度来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另一方面,在规范高效执法的同时还要求做到文明执法,这是新时期对司法警察在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的更高标准。法警队要不断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形成系统的、周密的、灵活的应对各种情况和问题的预案和措施。面对不同的场面和情势,司法警察要做到遇事沉着冷静,机智灵活地控制事态,协助化解矛盾,避免僵化操作、教条化行事。要善于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与实际情况的特殊性灵活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的各类事件。
四、司法警察维护信访秩序工作的强制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
强制措施是司法警察参与维护信访秩序工作的重要后盾。在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中,遇到当事人有极端行为和险情时,司法警察要敢于冲在最前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及时处置,化解险情。对于这方面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保证。特别是当出现重大群访事件时,对于法警队而言,一是要想方设法迅速集中警力,及时取得本院各部门、兄弟院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有效防止事态扩大。二是要限制人群流向,通过阻拦、劝解、疏导,使集中点汇集的人群散去。三是必要时要疏散人群。对严重危及稳定秩序、公共秩序,不听劝告的密集人员,要根据情况,实施强行驱散,对煽动闹事的带头人员必要时使用警用械具。四是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打击违法闹事者和挑头分子的嚣张气焰,体现司法警察应有的威严。
五、司法警察维护信访秩序工作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根据司法警察性质及维护信访秩序的要求,要在司法警察的工作能力与实战技能上加强培训和训练,要重视法警培训课程。第一,要提高积极性、自觉性。在授课过程中,要采用互动式教学方法,通过讨论来理清思路,澄清误区;在管理工作中,要严格要求,采取军事化管理,用正规化来体现激发出司法警察的职业光荣感;在后勤保障中,要有力度,采取优先保障措施,激发法警做好自我培训的内在动力。第二,要突出实用性、有效性。培训学习课程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检察院的要求,安排车辆驾驶、擒拿格斗、微机操作、警械具使用等技能训练。要立足实战,大力开展涉诉处突的实战演练;大量开展警械具的使用,武器的拆卸、保养及射击的训练;扎实开展警械具的使用,包括佩带、上铐时机及动作、警棍操、强光手电使用规定等内容,及枪械等武器的使用操作。第三,要科学施教,注重心理素质训练,要教育并培养法警勇敢顽强的品质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忘我无畏、顶天立地的气概,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
在各类社会矛盾突出的今天,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复杂的申诉需求,司法警察应不断深入对检察职能的探索,同时也要注重平时实际工作的经验积累,每一次出警工作后都进行适当交流总结,充分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在职能权限基础上,既要做到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合法的利益诉求,又要切实保护接访人员安全,维护接访场所信访秩序,充分体现司法警察在维护接访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简介]陈庆彬,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队长;夏辉福,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