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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基于国民幸福的视角

2012-07-27周绍杰胡鞍钢

中国软科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国民幸福感指标

周绍杰,胡鞍钢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84)

一、引言

2007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引发了全球对于发展模式的反思。在这一反思过程中,国民幸福指数(Gross National Happiness,GNH)引发了政治领袖、社会科学研究者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成为国际上衡量发展的新探索。国民幸福指数最早于1970年由不丹国王提出。当时的不丹国王认为,政府施政应该以实现人民的幸福为目标,注重物质和精神的平衡发展。基于此,不丹政府把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视为国家发展的四大支柱。而最近,对于幸福指数的全球关注与法国总统萨科齐的提议有关。法国总统萨科齐于2009年倡议成立了“经济绩效和社会进步测度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了25位来自5个国家多个领域的杰出社会科学学者(包括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等领域),其中包括5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①包括1972年得主阿罗(Kenneth J.Arrow)、1998年得主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2000年得主赫克曼(James Heckman)、2001年得主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和2002年得主卡尼曼(Daniel Kahneman)。该委员会的主席由斯蒂格利茨担任,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担任首席顾问,巴黎政治学院教授让-保罗·费图西(Jean-Paul Fitoussi)担任协调人。现任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教授也位列其中。详见:http://www.stiglitz-sen-fitoussi.fr/en/membres.htm。。毫无疑问,这个委员会的豪华阵容足以让世界对幸福指数产生关注。此后,英国首相卡梅伦也要求英国国家统计局制订评估国民幸福的方案,作为英国政府制订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数。因此,以国民幸福衡量发展的理念将逐步成为国际共识,这必将对世界各国的公共政策以及全球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以及伴随的社会转型,中国已经进入“经济增长繁荣”和“社会矛盾凸显”并存的发展阶段。如何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全面推动社会进步成为中国迈向中等收入国家的历史任务。特别是,中国已经进入了全面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阶段,并成为了当前发展政策关注的重心②“十七大报告”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二五”规划也对“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了重点阐述,明确提出“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推动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其重要影响不亚于“十四大报告”所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而,尽管早在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就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发展哲学,然而在实践中往往是“中央讲科学发展、地方讲加速发展”,其根本症结在于各级地方政府仍旧把经济增长视为最大的政绩。有的地区为了追求短期的GDP政绩,甚至不惜以“环境赤字”、“社会不和谐”为代价采用“黑色发展模式”,这种“涸泽而渔”的发展模式无疑在透支未来的发展能力,为后代人累积“发展债务”。从某种意义上讲,各级地方政府长期奉行的以“GDP挂帅”为理念的发展模式已经偏离了科学发展的主旨和内涵。随着中国逐步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全面提升国民的幸福水平”是政府必然的执政之道,这也是政府的最大政绩,需要在公共政策制定上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

在中国初步实现经济繁荣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动社会进步不仅是推动政府转型的重要力量,也是全面提升国民幸福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和必要条件。当前,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的发展哲学。如何实现这种发展哲学取决于各级地方政府的具体落实,这关键在于能否建立全面衡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政绩考核体系。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说的,我们用以衡量的标准决定着我们的行为。因此,如何正确衡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中国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篇论文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简略介绍现有关于发展测度的实践,着重分析GDP增长在衡量发展上的缺陷;(2)借鉴以往研究的成果,提出一个分析框架,解释社会进步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以人均GDP水平衡量)对国民幸福水平的影响;(3)参考法国“经济绩效和社会进步测度委员会”的研究报告(简称SSF报告)的核心观点,我们提出了以“公共服务水平”、“国民幸福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支柱的科学发展体系;(4)着眼于当前中国的发展现实,我们从公共政策的视角,分析政府如何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理解发展

对于发展的理解,阿玛蒂亚·森认为自由的扩展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和主要手段。这是一种对发展的哲学认识。而在测度发展方面,传统的观念是基于以GDP统计为基础的经济增长。二战以后,GDP逐步在世界各个国家得到采用,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然而,由于GDP作为衡量发展的指标存在诸多缺陷,GDP中所隐含的信息与真实社会的福利状况相差甚远。

首先,GDP是对包括公共部门在内的所有市场经济活动的增加值进行加总的结果。因此,从统计方法来看,GDP统计基本上是遵循了“加法”的原则,并没有剔除各个部门增加值产生过程中的各类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相反,与这些成本相关的投入却成为GDP的一部分。例如,经济活动产生的污染所造成的社会成本没有被统计到GDP中,但是治理污染的投入却在GDP的统计范畴。此外,政府在监狱、警察等涉及社会安全方面的投入是GDP的一部分,但是这些投入实际上也是社会成本的一种反映。因此,GDP的增长并不必然地意味着社会财富或社会福利的增长。其次,许多非市场的经济活动没有被统计到基于市场经济活动的GDP中,而这类非市场的经济活动对个体福祉的影响至关重要。例如,家务活动没有被统计到GDP中,但是家务活动是个体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此外,与个体幸福感密切相关的休闲活动,也不在GDP统计之列。再次,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相对是固定的,而GDP的增长往往也伴随着对自然资源攫取的加速。由于自然资源的储量是固定的,自然资源的使用在当代人和后代人存在着代际分配关系。如果当代人对自然资源过度地攫取,这必将影响到后代人的福利水平,甚至是牺牲后代人的福利。从这个意义上讲,GDP水平越高,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也越大。最后,GDP统计不反映收入分配。对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往往也伴随着收入分配的恶化。收入状况恶化的直接结果是造成对低收入群体的“相对剥夺”,从而造成“有GDP增长,无国民幸福提高”的状况①一方面,收入分配状况恶化会导致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夺感增加,从而降低物质条件改善给这一群体带来的幸福感提升;另一方面,高收入群体的幸福感在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以后,收入水平提升并不显著带来幸福感的提升。。斯蒂格利茨甚至用“充满穷人的富裕”来形容GDP指标与真实社会福利脱节的现象。

由于GDP衡量发展存在诸多缺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世界银行先后采取不同的方法衡量发展。从1990年开始,UNDP利用人类发展指数(HDI)代替GNP作为衡量发展的指标。HDI采取了复合指标的方式,包括健康、教育和实际人均GDP三个方面,强调了以教育和健康为代表的“人类发展”,修正了以GDP作为衡量发展指标的片面性。1995年,世界银行提出了绿色GDP核算体系来对GDP进行修正,该核算是在传统GDP核算的基础上扣除了自然资源枯竭以及环境损失,强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与GDP相比,绿色GDP的核算突出了“减法”。例如,传统的GDP核算没有剔除经济活动的“外部性”损失,而在绿色GDP的核算中,环境退化的损失被列入核算的“减项”。此外,与资源和环境恢复相关的支出是传统GDP核算的一部分,但在绿色GDP核算中也被剔除。因此,从概念上,绿色GDP更接近于经济活动创造的“国民净财富”。而最近所提出的幸福指数,虽然在国际上并没有公认的指标体系,但是其主旨思想是从更加全面的角度衡量发展,并注重对个体本身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体验的衡量。

三、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国民幸福:文献评论及分析框架

关于国民幸福问题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从微观上探究什么因素决定个体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以及不同人群之间是否在主观幸福感上存在差异;第二,从宏观上对一个国家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进行历史性分析或者对不同国家的主观幸福感进行跨国研究,以分析经济增长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相互关系。

从微观的角度,我们可以把影响个体幸福感的因素归结为两类,包括个体性因素和外在性因素。个体性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反映个体特征的非经济因素(例如个体性格、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人口状况等);其二,反映个体经济状况的因素(例如家庭收入、家庭消费、就业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因素),这类因素反映了在特定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政府的公共政策具有密切的关系。外在性因素大致也可以分为两类:其一,反映社会进步、并与公共政策的实施具有密切关系、具有阶段性特征的因素,例如社会环境、生态状况、公共服务等方面;其二,与文化、传统、习俗等非制度性因素相关的外在性因素,这些因素具有历史传承性,短期变动较小,与公共政策的相关度较低。综合以上讨论,我们可以把个体幸福感和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分析框架(见图1)。该分析框架表明,公共政策通过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对个体的幸福感产生影响。如果公共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间不能取得平衡,公共政策对于个体幸福感的影响将有可能面临政策失效。

图1 个体幸福感:个体性因素与外部性因素

对于给定国家的研究主要是关于一国主观幸福感的时间序列变化趋势。研究发现,有些国家的主观幸福感长期保持相对稳定[1]。例如,Inglehart[2]发现大多数西欧国家在1973-1988年期间生活的满意度非常稳定,Kahneman和Krueger[3]也有类似发现。这些结果似乎表明,经济发展并不必然地带来幸福感的提升。针对这一现象,一个可以解释的理论是社会比较理论(social comparison theory),该理论认为:个体的幸福感判断是根据他在这个社会所处的相对位置,因此如果经济增长的收益的分配是不公平的,受益较多的群体的幸福感的提升和受益较少(或无收益)群体的幸福感的下降可能互相抵消,从而导致社会整体的幸福感没有出现明显的上升或下降。然而,也有研究表明,经济发展有助于国民幸福感的提升。例如,Hagerty 和 Veenhoven[4]利用 1972-1994 年期间的数据,发现在21个国家样本中有14个国家出现经济增长提升国民幸福感的现象。但是,由于幸福感的测度和可能存在的季节性影响,Easterlin(2005)[5]认为他们的结论并不是稳健的。总而言之,现有研究对于经济增长是否促进国民幸福感提高并没有得出一致性的结论。

在跨国的比较研究中,国际上最有影响的研究当属世界价值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和欧洲价值研究(European Values Study)。这两项调查在1981-2007年期间在世界上进行了五轮调查,涵盖世界人口的90%。利用该数据,Inglehart(1997)[6]把国民幸福水平与人均GDP的关系划分为两个阶段:经济收益阶段(Economic Gains)和生活方式多样化阶段(life style)。根据Inglehart的研究,5000-10000美元期间(以1995年美元的购买力作为计量标准)是经济收益阶段和生活多样化阶段的转换区间。在前一阶段,个体幸福感的提高对经济增长比较敏感,经济增长可以显著提高国民幸福水平;而到了后一阶段,经济增长对国民幸福提高的作用并不显著。与Inglehart相关的另一个研究是Kenny(2004)[7]对发展中国家的研究。Kenny发现在中等收入国家,国民的主观幸福感与经济增长并不呈现明显的相关性。因此,处于中等收入阶段的国家,很可能存在一个“国民幸福的中等收入陷阱”,即在中等收入阶段国民幸福水平对经济增长的敏感性较低。

根据Inglehart的阶段性划分以及在中等收入阶段可能存在的国民幸福水平对经济增长的低敏感性,我们把国民幸福水平与人均GDP水平的关系划分为三个阶段(见图2):高敏感阶段(对应低收入阶段)、低敏感阶段(对应中等收入阶段)和不敏感阶段(高收入阶段)。由图2可知,在人均GDP水平较低的发展阶段,国民幸福水平对人均GDP水平处于敏感阶段,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水平提高具有密切的关系。在中等收入阶段,国民幸福水平对经济增长的敏感性降低,社会进步的路径决定了国民幸福对经济增长的敏感性,社会进步是发展路线图(roadmap for development)的关键性要素。

根据以上讨论,我们认为中国正在经历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转换阶段,即国民幸福感的提升对经济增长进入低敏感阶段。2010年,中国人均GDP(PPP)达到了7519美元水平①数据来源:World Economic Outlook Database-April 2011,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Accessed on April 11,2011。,正处于Inglehart所定义的转换区间②1995年的5000美元购买能力相当于2010年7332美元。具体转化参见http://www.usinflationcalculator.com/。。因此,在中国进入中等收入阶段,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地提升国民幸福水平,公共政策应当全面权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需要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进行有效测度。

四、如何测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Stiglitz、Sen 和 Fitoussi(2010)[8]认为,对于发展的衡量从测度经济生产(GDP)转向测度国民幸福的时机已经成熟,这是因为在总体的GDP数据中所包含的信息与影响普通民众幸福感所涉及到的信息存在着日益扩大的鸿沟,这意味着有必要建立一套统计体系以测度国民幸福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是对市场活动的测度的必要补充。本论文结合Stiglitz、Sen和Fitoussi三者研究成果中所提出的12条关于如何测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建议,把它们归纳为如下五个方面,并结合中国的情况加以讨论。

第一,SSF报告认为,在评价物质幸福(material wellbeing)时,要着眼于收入和消费,而非生产(SSF报告的第一条建议)。在衡量家庭收入和消费方面,还应该涵盖政府提供的服务(例如教育和医疗方面)(SSF报告的第二条建议),这意味着政府在事关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将是影响国民幸福水平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于中低收入群体。除了收入和消费指标以外,SSF报告认为财富也是影响物质幸福的重要指标(SSF报告的第三条建议)③这是因为个体的财富拥有状况影响个体的消费能力,使得个体可以在当期和未来进行消费选择。。关于财富方面的指标,SSF报告把财富方面的指标扩展为广义的财富指标,包括实体资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尽管某些资本在利用货币价值衡量上存在困难,但是这些指标是衡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指标。

SSF报告在评价物质幸福这一观点对中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尽管我国的GDP保持长期快速增长的趋势,但是家庭消费占GDP的比重明显低于世界其他国家。例如,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0-2009年期间,中国居民家庭消费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由46.7%下降到35%,而2009年的世界平均水平为62%。这个比例持续走低的根本原因,除了受家庭储蓄率不断上升的影响以外,居民家庭收入占GDP 的比重不断下降是主要原因。例如,1999-2008年期间,中国居民家庭收入占GDP的比重由67.2%下降到57.1%。因此,尽管中国的经济增长在过去的十年中保持了较高的速度,但是,与居民物质幸福密切相关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的增长速度相对缓慢。也就是说,居民的物质幸福水平的提升明显滞后于经济增长。

第二,SSF报告强调分配性因素对国民幸福的影响(SSF报告的第四条建议)。在分配方面的讨论,SSF报告给出两点建议。其一,在利用收入、消费和财富衡量生活水平时,应该使用“中位数值”来衡量居民的物质幸福。这是因为,基于平均值的增长往往掩盖了指标增长的分布不公平。因此,相对于平均值而言,中位数值更有“典型性”。其二,收入、消费和财富三者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应综合考虑它们的“联合分布”(joint distribution)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分配性因素对于国民幸福水平的影响至关重要。如果经济增长的成果主要被高收入群体获得,那么处于“中位数”以下的居民的物质条件可能根本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得到实质改善;而高端收入人群虽然物质条件进一步提升,但是其幸福水平可能并没有随之显著改善。从中国基尼系数的变动趋势来看,中国的收入差距仍处在上升趋势①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中国基尼系数从30年前改革开放之初的0.18已上升到2009年的0.47,在所公布的135个国家中名列第36位,接近于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水平。。收入差距扩大表明,我们当前的经济增长模式在收入分配上缺乏利益共享机制。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将直接导致阶层之间的社会认同感降低。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即使收入水平出现绝对的上升,他们也会产生相对的剥夺感,从而导致幸福感的下降。从这个意义上讲,当收入分配恶化到一定程度,国民的总体幸福水平有可能与经济增长无关,出现“有增长、无国民幸福提高”的局面。

第三,SSF报告认为国民幸福的测量应该由多维度指标构成。SSF报告列出八类指标,包括物质生活水平(收入、消费和财富)、健康、教育、个体活动(包括工作)、政治影响和治理(即让各个社会阶层均有利益表达渠道,进而促进社会公平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社会联系和关系、环境和安全。针对构建多维指标,SSF报告提出如下建议:其一,人们的生活质量依赖于所处的客观条件和拥有的能力,特别是应该开发可靠的指标来测度反映政治声音和治理、社会联结和关系、环境和安全这些对生活满意度有影响的变量(SSF报告的第6条建议)。其二,用以考察国民幸福水平的问卷设计应当反映居民生活各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SSF报告的第8条建议)。该建议表明,尽管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指标是多维的,但是认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有助于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找到“抓手”。

第四,SSF报告强调人民生活质量在衡量国民幸福方面的重要作用。其一,SSF报告提出应当重视非市场活动对于国民幸福的影响(SSF报告的第5条建议)。非市场的经济活动(例如家务劳动和休闲)对于家庭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但是在使用货币度量来衡量它们的价值存在困难。其二,衡量生活质量也应当综合考虑人群之间、各类社会经济组织之间、性别之间和代际之间在生活质量方面的差异(SSF报告的第7条建议)。这表明不仅物质条件(收入、消费和财富)的分配性因素重要,生活质量的分布状况同样也重要。其三,应当设计一个指标以反映生活质量各个维度的总体状况(例如,生活满意度),在衡量生活质量方面,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同等重要(SSF报告的第9条建议)。其四,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均提供反映人们生活质量的关键信息,主观指标应当包括一些用来衡量生活满意度、快乐体验等方面的指标,以反映个体生活质量,并有助于识别影响生活质量的因素(SSF报告的第10条建议)。

第五,SSF报告强调开发一套指标体系用以评估可持续发展。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衡量指标应包括一系列反映自然资源、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实物资本的数量和质量(SSF报告的第11条建议)。此外,SSF报告也明确指出,应该精心选择反映环境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实体指标,以衡量环境风险状况(SSF报告的第12条建议)。

根据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发现,SSF报告所倡导的衡量发展的标准比注重GDP的传统衡量标准更为全面、更为科学,也继承了人类发展指数和绿色GDP的核心思想。总体而言,SSF报告为我们正确衡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一个框架,这对我们如何认识发展和如何衡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并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以及检验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依据。

五、构建全面衡量国民幸福的指标体系

以国民幸福的视角全面衡量发展是新的发展视角,与“科学发展”的内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中国如果能够实现经济增长与国民幸福水平同步提高,将有助于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同时也有助于执政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提高。以国民幸福看待发展在公共政策的应用取决于两个重要方面。其一,基于国民幸福的视角,构建一套全面的、科学的指标体系衡量发展;其二,指标体系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实施和评价公共政策的重要参考。

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上,至少应该包括如下三个部分:反映政府公共服务的指标;反映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以及生活满意度(包括主观幸福感)的指标;反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公共服务方面的发展主要利用客观指标衡量,指标包括“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所提出的九类指标(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反映物质生活水平以及生活满意度指标包括两类指标:反映物质生活水平的指标主要用客观指标衡量,例如居民的收入、消费水平、居住等方面;反映居民生活满意度方面的主观指标(数据通过问卷调查获得),用以评价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例如,出行满意度、食品安全满意度、生态环境满意、安全感)、评价政府社会管理水平的指标(例如,政府行政满意度、司法公正满意度、政治参与等方面),同时也包括居民个体关于生活质量和主观幸福观的综合判断。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的衡量包括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方面,具体的指标可以包括单位GDP产出的资源消耗水平、资源开采区的生态恢复、地下水沉降水平、森林覆盖水平、自然灾害事件损失等指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评估指标的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测度面临诸多困难,这也是SSF报告所特别指出的。因此,在衡量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要广泛吸纳包括资源、环境领域在内的各个领域的专家意见,建立全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监测系统以评估资源和环境对人口因素变动及经济增长的承载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全面推动社会进步的制度基础,也具有实施以国民幸福为发展视角的制度优势。首先,中国的“五年规划”体制在功能上已经实现了从经济指令计划向发展战略规划转型,五年规划的目标逐步从经济增长为主转向促进社会发展为主,五年规划的指标也逐步由经济类指标为主转向社会发展类指标为主,反映了政府职能在促进发展的重新定位,即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9]。特别是,“十二五”规划突出了政府在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反映了该规划全面推动社会进步的主旨思想。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十二五”规划强调了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战略,以形成人口布局、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因此,当前的发展规划为中国全面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明了发展路线图。其次,在当前的体制下,政绩考核在实践中对各级地方政府发挥了“指挥棒”的作用,引导着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绩观”的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讲,五年规划战略的落实在根本上取决于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绩观,而政绩观的根本决定因素是政府政绩评估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也是“十二五”规划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中所明确提出的。因此,如果能把与国民幸福密切相关的发展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中,政绩考核体制将发挥着重要的激励作用,这也是能否建立以国民幸福提高为目标的发展机制的基础和关键。

六、总结性评论

以国民幸福看待发展的发展观将成为全球性的发展共识。这种发展共识是对以往发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扩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设计一个多指标体系综合衡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至关重要。正如SSF报告所指出的,致力于改进我们的统计系统是一场全球性的行动,在这项行动中,政治领袖是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进入2000年,中国已经基本实现邓小平所提出的“三步走”的前两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基本达到小康水平。然而,正如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小康社会的建设还处在“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阶段。“十七大”进一步强调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设“高水平的、全面的、均衡发展”的小康社会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承诺,而检验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的根本标准在于国民幸福水平是否随着经济增长而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当前,中国已经具备了全面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中国教育事业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为实践科学发展准备了人力资源基础;长期的高投资率为实践科学发展提供了物质投入保障。然而,在实践层面中国还没有完全建立与“科学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突出地表现在“GDP挂帅”的发展思路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从某种意义上讲,以GDP增长为衡量标准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未来十年是中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期,是全面推动社会进步的攻坚阶段,也是中国平稳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关键发展期。在这一阶段,正确衡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地方政府树立“以国民幸福提高看待发展”的政绩观,是中国实现科学发展的制度基础。

[1]Inglehart R,Roberto Foa,Christopher Peterson,Christian Welzel.Development,Freedom,and Rising Happiness:A Global Perspective(1981-2007)[J].Perspectives on Psychological Science,2008,(3):264-285.

[2]Inglehart R.Culture Shift in Advanced Industrial Society[M].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

[3]Kahneman D,Krueger A B.Developments in the Measurement of Subjective Well-being.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J].2006,(1):3-24.

[4]Hagerty M R,Veenhoven R.Wealth and Happiness Revisited:Growing National Income Does Go with Greater Happiness[J].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2003,(1):1-27.

[5]Easterlin R A.Feeding the Illusion of Growth and Happiness:A Reply to Hagerty and Veenhoven[J].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2005,(3):429-443.

[6]Inglehart R.Modernization and Postmodernization:Cultural,Economic and Political Change in 43 Societies[M].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7.

[7]Kenny C.Does Development Make You Happy?Subjective Wellbeing and Economic Growth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2004,(1):1-22.

[8]Stiglitz,Joseph E,Amartya Sen,Jean-Paul Fitoussi.Mismeasuring Our Lives:Why GDP Doesn't Add Up[M].The New Press,New York,2010.

[9]胡鞍钢,鄢一龙,吕 捷.从经济指令计划到发展战略规划:中国五年计划转型之路(1953-2009)[J].中国软科学,2010,(8):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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