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实证分析
2012-07-19王恺刘艳萍
王恺,刘艳萍
(山西农业大学 经济贸易学院,山西 太谷030801)
煤炭是“工业的食粮”,煤炭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全国各个省份中,山西省是我国产煤、输煤和煤炭出口大省之一,其中,晋中市更是全国十大能源基地之一。
具有“煤炭之乡”美称的山西省晋中市,煤炭工业一直是全区的支柱产业。煤炭工业的发展不仅对全区的经济产生直接作用,而且对国家的经济建设也具有一定影响。
但煤炭产业在拉动晋中市全区的经济发展和城镇、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包括晋中在内的山西各个地区的煤炭市场出现“多、小、散、乱”的症状,煤炭产业集中度很低。需要指明的是本文及所参考的文献中的产业集中度,是指在产业经济学范畴内,用于表示特定产业中,卖者具有怎样的相对的规模结构的指标。它表现为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全部企业中占一定比例的企业,积聚或支配着占多大比例的生产要素,常用绝对量指标CR4表示。[1]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认为,在一个产业中,前4家企业市场占有率要达到40%以上,前8家企业至少达到60%以上,这样的产业才比较健康,竞争才会有序。王岚[2](2006)提到,我国煤炭行业前四大企业的市场集中度约为13.67%,同年澳大利亚前四大产煤企业行业集中度约为46%,美国为51%,印度约为89%,可见我国煤炭产业集中度明显偏低,其煤炭产业结构属于“原子型”。在这种市场结构中,卖方数量多、规模小,其集中度十分低。煤炭行业处于分散、过度竞争的状态,不利于形成煤炭行业规模效应,它制约行业技术进步,并且小型煤炭企业大多考虑眼前利益,对于煤炭这种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度不高,易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开采的安全性也令人堪忧。针对我国煤炭市场出现的上述状况,近年,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小上大、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并批复同意在山西推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在一系列政策下发后,晋中市持 《采矿许可证》煤矿总数由2004年的438座缩小到2010年由地方监管的101座,[3]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比2004年提高了2倍多,但产业集中度仍然很低。
一、晋中市煤炭市场结构现状
在SCP分析框架中,哈佛学派认为集中度是决定市场结构的首要因素。在对晋中市产业集中度进行实证研究之前,对其市场结构分析将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在该期间产业集中度的变化趋势。基于市场结构理论,对于晋中市煤炭产业结构的剖析将主要从产品分化、进入门槛和退出壁垒三方面进行。
(一)产品分化
晋中区域的煤田分属沁水、霍西两大煤田,成煤时代为石炭系、二叠系。晋中区域煤种有:气煤、肥煤、焦煤、瘦煤、贫煤、无烟煤,其中按我国通用的以可燃基挥发分和胶质层厚度为标准来区分,晋中煤炭粘结性最好的煤种是肥煤。晋中区域内煤种的大致分布情况为:灵石、介休、平遥以肥煤、焦煤、瘦煤为主;榆次、寿阳、和顺、左权以瘦煤、贫煤为主;昔阳以无烟煤为主。[3]从上述情况来看,晋中市煤炭企业所拥有的产品因地理区域的因素使得在煤种、煤质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但就从煤炭本身的使用价值来看,其差别并不大,各企业所售产品的产品分化度小,不易形成以产品的独有性而造成的垄断。
(二)进入壁垒
在“十一五”之前,晋中地区的煤炭工业发展迅速,煤化产业相机兴起,以“九五”为例,截止1997年底,晋中地区拥有有证矿井718对,附属井276对,共计994对矿井,其中年产3万t以下的矿井578对。是年,原煤产量为1728万t,上缴各种税费5.5亿元,占地区财政收入的20%。[4]从上述 《晋中煤炭志》的记载中可见那时企业数目之多,由此也反映出当时进入门槛十分低。而在“十一五”的头一年,晋中地区持证煤矿数量也多达303座,在2009年之前,由于本身煤炭行业产品差异度不高,并且小型煤矿开采的技术含量要求低,当时国家也并未出台具体的产业政策等因素使得2009年之前的进入壁垒并不高,据 《每日经济新闻报》报道,甚至从2002年起,便有温州来的商人加大了对晋中地区煤矿企业的投资。
随着从2009年开始政府加大对煤炭行业进行资源兼并重组力度,以行政干预的方式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淘汰年产量在30万t以下的企业,到2010年,由地方监管煤矿数量骤降到101座。可见以行政干预手段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煤炭行业的准入门槛。
(三)退出壁垒
煤炭行业作为矿产资源开采型的产业,不论从对矿井的开拓、掘进到采煤这一井开采过程,还是生产辅助系统,其固定资产的投入相较其他行业都是巨大的,并且用于煤炭生产的设备都具有行业专用性,这也就使得若煤炭行业遇到冷季时,企业从沉没成本这一角度来看退出壁垒是比较高的。其中,将国有大型企业与中小采煤企业相比,由于国有大型企业采煤所用的技术、设备投入都较小型企业先进且需投入大,以及大型企业对于煤炭的回采率、安全率要求高,由此也可知国有大型企业的沉没成本要远远高出小型企业。
从职工解雇的难易来看,煤炭行业在此方面的专业人员转移至其他行业的难度大,且从业人数也较多,政府往往考虑到就业率和社会的稳定性,一般不会让国有大型企业解雇大批人员。与此相比,小型煤企用的开采方式较原始,所用的人员有好多是临时雇佣,相对职工解雇较易。
由上述分析来看,煤炭行业的产品分化并不大,若没有强制的政策干预,进入门槛低,而煤企退出壁垒较高,就使得行业易造成过度竞争的局面。
三、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现状
煤炭产业市场集中度是市场结构最重要的指标,通常用在规模上处于前几位企业的生产、销售、资产或职工的累计数量 (或数额)占整个产业的生产、销售、资产、职工总量的比重来表示。[5]考虑到数据的收集和计算的方便,本文以原煤产量为基数计算的绝对卖方集中度系数CR4为考察指标,数据资料主要来源于 《晋中市统计资料提要》、《晋中市统计年鉴》。
表1 2003~2010年晋中市前4位企业原煤产量表 单位:万吨Table1 2003~2010raw coal production of Jinzhong city's former four enterprise U:万t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整理可得到2003~2010 年晋中市煤炭产业卖方集中度的状况,如下:
表2 2003年至2010年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Table2 2003~2010Tendency Chart of Concentration of The Coal Industry of Jinzhong City
2003年至2010年晋中市煤炭产业卖方集中 度的趋势图如下:
图1 2003~2010年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趋势图Fig.1 2003~2010Tendency Chart of Concentration of The Coal Industry of Jinzhong City
由上图知,在2003年至2006年之间,晋中市煤炭卖方集中度很低且成下降趋势,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形,可能是由于2002年开始“温州炒煤团”带着大笔资金进入山西投资煤矿而造成的。
2008年9月2日山西省政府下发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紧接着在2009年又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全淘汰了年产30万t以下的煤企。从上图可看出2007年之后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基本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资源整合的政策对集中度的提高起到了效用。
三、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影响因素分析
(一)微观因素及其指标选取
1938年哈佛大学以梅森教授为主成立了包括经济学家贝恩在内的研究小组,对不同行业的市场结构、企业行为进行实证分析,他们以案例研究作为突破口,重视市场结构对厂商行为和绩效的影响,对美国主要行业市场结构的研究取得一系列成果,并为以后的计量分析铺平道路。经过20世纪30~50年代梅森和贝恩等人的努力,以哈佛大学为基地的建立在新古典经济理论基础上的结构—行为—绩效分析框架,即SCP(Structure-Conduct-Performence)分析框架,成为了正统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核心,称为哈佛学派。[6]该学派的SCP分析框架假定在市场结构、厂商行为和市场运行绩效之间存在着确定的因果关系,即市场结构决定厂商行为,从而市场结构通过厂商行为影响经济运行的绩效。这种因果关系可以用来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理论基础。在SCP分析框架中,集中度是决定市场结构的首要因素,其高低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共同影响:[7]
1.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的动机和行为。在某个特定的产业的市场容量不变的情况下,少数企业的规模越大,市场的集中度就越高。
2.产业的市场容量及规模的变化。一般认为,市场容量扩大易降低集中度,这是因为随着市场扩大,一方面会抵消大企业和合并企业规模扩大而造成的集中趋势,另一方面又会为新企业的进入以及小企业的成长提供机遇,从而降低集中度;与此相反,当市场规模下降或停滞时,卖方集中度往往易提高,因为这时一些小企业很容易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挤垮,而大企业趁机加强其对中小企业的兼并活动。
引起市场容量发生变化的原因包括经济发展速度、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及宏观调控所引起的金融因素等。[8]
3.进入和退出壁垒。美国哈佛学派学者贝恩指出进入壁垒是新企业在和产业内原有企业竞争中的不利因素,这些不利因素包括已有企业的成本优势以及政策准入门槛等因素。退出壁垒是指企业在退出产业时所遇到的包括沉默成本大、职工解雇难度大等法律或政策上的限制等壁垒。而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有高低之分,不同的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组合导致不同的经济效率:低进入壁垒和低退出壁垒组合的行业,通过企业的自由进入和退出不一定能够提高行业的经济效率;低进入壁垒和高退出壁垒也不是很好的组合,低进入壁垒使进入比较容易,当需求增加时产业比较容易进入,但当需求下降、产业处于衰退期时,过剩生产能力无法退出,生产能力聚集在产业中导致产业内的过度竞争。在存在进入和退出壁垒的前提下,降低退出壁垒和提高进入壁垒是实现规模经济、避免过度竞争的两种途径。不过,现实中的一些因素也可能使行业进入壁垒失效,如政府采取行政性的措施,人为地增加和减少行业的进入壁垒或退出壁垒。[9]
因此,本文主要选取期初集中度、进入壁垒、市场容量以及扩张能力四个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它们对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的影响。
设定2004年至2010年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为因变量,期初集中度、进入壁垒、市场容量和扩张能力为自变量,其具体含义如下:
期初集中度,是指上一年的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
进入壁垒,本文用非重点煤矿与国有重点煤矿的比值来表示。若其比值越大,说明小煤矿的相对产量比重越大,从而进入壁垒越低;比值越小,说明进入壁垒提高。进入壁垒的提高,有利于产业集中度的提高,所以,估计进入壁垒指标和集中度呈反方向变化。
市场容量,以晋中市2004年至2010年各年的原煤销售量表示。该因素对于当年卖方集中度的影响方向不确定,因为在求大于供时,既可能有新企业的进入,也有可能原有企业将扩大生产,抢占市场份额。
扩张能力,本文用2004年至2010年各年的国有单位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来表示。
(二)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用SPSS11.0软件进行回归得结果如表3。
由回归结果得知:判定系数R2=0.947,表明在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取值的变差中,能被期初集中度、进入壁垒 、市场容量和扩张能力的多元回归方程所解释的比例为94.7%,该值接近于100%,十分接近直线拟合。
表3 系数表Table3 Coefficients Table
从所得到的回归系数可得看出:
1.期初集中度的偏回归系数为0.946,期初集中度对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有影响显著。
2.晋中市煤炭产业进入壁垒的偏回归系数为-0.0401,说明进入壁垒对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的影响是负向的,即进入壁垒越低,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越低;反之,当进入门槛高时,集中度也会提高。
3.市场容量的偏回归系数为-0.00004,对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的影响是负向的,表明当晋中市煤炭市场容量增加时,会吸引民间投资,使得小煤企纷纷进入市场。但该值很小,表明在一定程度上,由于一些宏观政策,使得该因素对整个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影响不是太明显。
4.国有企业的扩张能力的偏回归系数为0.00356,该值虽然比较小,但对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的影响是正向的,由此可见在资源行业提高投资额度,对于提高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有一定的帮助。
四、提高晋中市煤炭产业集中度的建议
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体系中最基础的能源产业之一,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战略性意义。煤炭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重要的能源,它重要性及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任何地区乃至国家都应该使该资源得到有效地配置。
煤炭行业本来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可在晋中这个“煤炭之乡”,在2008年之前煤炭产业集中度仅为4%左右,晋中煤炭市场明显处于过度的竞争、分散型,甚至在晋中一些煤炭资源十分丰富的乡村,当地人只要在自家地下挖上几铲,就足够成为个比较富有的小煤老板。而煤炭是不可再生的、重要的战略性资源,该行业不仅仅是看赚了多少,更要看资源的回采率、安全率,需要长远的规划资源,毕竟这种能源终有一天会用完。可很多小煤企除了管自己眼前的利益,什么也不管,甚至在利益面前可以牺牲人命。从整个社会的利益出发,政府有必要适时介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进而使得煤炭行业能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
依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的途径主要有:
1.由于煤炭行业的特殊性,首先要强化政府的进入规制,提高煤炭行业的进入门槛。[10]具体又可从三方面入手:在注册制上,从源头就开始制定严格的、完善的行业准入要求,比如煤矿的年产量应该达到90万t以上,以及利润率、煤炭回采率、安全防护应达到什么样的要求;在许可制上,制定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检查验收企业的安全运营,尤其是在春节后各矿井的复查验收,要坚持先复工,后复产,先自查、后打报告,经上级检查验收后发给 《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方准于恢复生产的原则,紧紧把住年初安全生产第一关。此外,制定规定赋予矿工权利,形成基层自查;在申报制上,对于准备进入煤炭产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禁止不符合准入资格的个人和企业进入煤炭行业。
2.降低退出壁垒,使得不符合或绩效不高的企业能够顺利退出。在退出壁垒方面,不仅仅要考虑沉默成本,还要考虑职工因素,这需要政府完善煤炭行业的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煤企要严格处理,强制关闭;而对于行业绩效不高,技术落后的企业,可采取兼并重组的方法,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用经济方法解决,以实现资源整合。对于关停煤企职工,妥善安置,主要是生活福利方面,其中优秀的工程师可吸收到兼并企业中。
3.加大国有大型企业在煤炭行业的技术、安全方面的设施投入,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软件、硬件要求规定,制定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奖罚分明,使得企业不仅达到规模优势,同时也防止由于之后缺乏竞争使得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下降,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间接使不符合要求的小煤矿退出煤炭行业。此外,政府的行政手段应着重放在行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制定上,而对于涉及具体的市场经济运行,不应使用行政手段干预,应该同样以经济方法调整。
[1]臧旭恒,徐向艺,杨蕙馨.产业经济学 (第三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68-69.
[2]王岚,余国新.新疆煤炭产业集中度研究 [J].煤炭技术,2006(8):3-4.
[3]晋中地区煤炭志编辑委员会.晋中煤炭志 [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12.
[4]晋中地区煤炭志编辑委员会.晋中煤炭志 [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23.
[5]苏东水.产业经济学 (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8.
[6]范金,郑庆武、梅娟.应用产业经济学 [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12.
[7]杨公朴,夏大慰.现代产业经济学 (第二版)[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3.
[8]于良春,郭恺.市场需求与市场集中度演变的相关性分析——以中国保险业为例 [J].经济评论,2005(6):41-45.
[9]赵国浩,车康模,卢晓庆.基于产业集中度视角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分析 [J].煤炭经济研究,2010(2):15-18.
[10]刘传庾.煤炭产业进入退出机制改革研究 [J].山东工商学院报,2008(6):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