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应利用中移动现有资源
2012-07-10作者金峰
作者 | 金峰
近期,中国移动成立了“改革创新领导小组”,计划对中国移动来一场较为深刻的变革,董事长奚国华拿出了“中国移动互联网公司”的草案,计划继终端公司、政企公司、国际公司后,再成立一家面向互联网领域的专业性公司。
对于中国移动的互联网公司,笔者认为,在定位上,应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中国移动的互联网公司不应是一家纯粹的互联网公司,而应该充分利用中国移动现有资源。从整体上来看,中移动互联网公司难以同行业内的成熟公司相匹敌,因此需要利用中国移动现有资源;另外,对于未来可能诞生的一系列创新业务,现有的资源也能够让其站在较高的起点。其中,可以利用的资源包括产品进套餐销售,利用实体渠道进行促销等。并且为了扶持互联网公司的成长,中国移动应给予互联网公司一定的特权,例如互联网公司可以被打造成为一个平台,社会上的互联网公司若期望同中国移动进行合作,则首先应同互联网公司合作,由互联网公司再同集团公司、省公司签署整体合作协议。
第二,中国移动的互联网公司应在竞争的情况下,同集团公司或各省公司进行合作。例如集团公司或各省公司如果需要在套餐中包含一些增值业务,则可以向中国移动自己的互联网公司采购,也可以向社会公司采购,双方确定相应的分成比例;而互联网公司若想将应用安装进集采的手机当中,则需要同终端公司等进行协商,确定结算的价格。
第三,中国移动的互联网公司,应在集约的基础上,重点实现业务创新、运营、营销与合作职能。从整个互联网领域来看,创新是生存的根本,运营、营销与合作等工作的集约是关键,因此中国移动成立互联网公司后,也同样需要承担这一系列职能。
第四,中国移动的互联网公司,需要有一定组织上的分散、落地。同其他互联网公司不同,中国移动的优势在于本地的落地,而从国内互联网业务发展看,除了全国性业务之外,一些本地特色的内容与应用,也受到各地用户的欢迎,例如当地新闻、当地的购物等,而这些正是拥有分散渠道的电信运营商的优势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