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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施加快发展湘潭市粮食规模化生产

2012-07-10秦广才

中国农业信息 2012年4期
关键词:大户种粮规模化

秦广才

(湘潭市农业局)

湘潭是双季水稻主产区,水稻的单产和品质位居全省前列,湘潭县和湘乡市都是国家产粮大县,以水稻为主的粮食生产是湘潭农业生产的支柱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近年来,湘潭市通过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提高了水稻单产和生产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粮食增产增收。但在国内外粮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的严峻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快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湘潭市粮食规模化生产的现状

1.1 粮食生产水平提高

201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22万hm2,比2009年增加5026hm2,粮食总产达153.02万t,比2009年增加3.06万t,湘潭市粮食播种面积、总产实现了连续7年稳定增长。湘潭县、湘乡市齐获 “2010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湘潭县连续8年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标兵县),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支撑,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1.2 政策扶持力度加大

为了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国家从2004年开始就实行了种粮补贴,后来连续5年对种粮补贴制度进行了不断完善,并加大了对农资综合直补、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的力度,同时对种粮大户也加大了奖励。2011年,湘潭市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也是大幅增加,湘潭市本级农业切块经费重点对粮食生产进行了倾斜。湘潭县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不少于20%的资金 (1300万元以上)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其中按照6元/667m2的标准计提双季稻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乡镇、村,粮食高产创建、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湘乡市从国家粮食大县转移支付经费中,拿出20%用于粮食生产,其中用于粮食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的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同时整合支农资金1500万元以上用于促进粮食生产,而且对粮食生产奖励资金也已由上年的10万元增加到了100万元。

1.3 种粮大户发展壮大

据统计,2010年全市粮食规模种植户 (承包耕地面积2hm2以上)共计760户,比2009年增加102户,总承包耕地面积达2600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2%。其中:种植面积 2~3.3hm2的 646户,3.3~6.7hm2的 84户,6.7~1hm2的26户,33~67hm2的3户,67hm2以上的1户。

1.4 土地流转初见成效

近年来,湘潭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多种有效形式。通过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发展粮食规模生产。2010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6万hm2,涉及近10万户农户,分别占全市耕地总面积和农户总数的22.37%和16.70%。全市一些乡镇,如河口、谭家山、茶恩寺、龙洞、毛田等,土地连片流转都在66.7hm2以上。

1.5 合作组织异军突起

在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过程中,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发展较快。目前,全市在农经部门备案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有21家,尚未备案的也有将近20家,涉及水田面积在1万hm2以上。如湘潭县 “军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连片规模化经营水田333hm2,湘潭县茶恩寺 “湘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承包水田106hm2,全部实行双季种植。

1.6 龙头企业积极参与

聚宝、华龙、新皇粮等省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采取与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粮食收购、补贴生产投入和种植技术支持;通过这种 “公司+合作组织 (种植大户)”的新型模式,2012年全市共签订优质稻订单面积达到4.7万hm2以上。此外,聚宝米业还在107国道沿线承包了200hm2水田作为优质稻基地进行规模化经营。

2 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的意义

2.1 有利于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种粮大户在减少季节性抛荒、稳定粮食面积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如茶恩寺镇晓花村种粮大户黄云军,承包上丰、晓花、金坪、柏塘、复兴等村水田67hm2,全部种植双季稻,扭转了这几个村 “双改单”的局面,提高了复种指数,扩大了双季稻播种面积。

2.2 有利于提升种粮效益

由于实行规模经营,加上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种粮大户 (合作组织)的生产效率、效益均明显高于普通种植户。据统计,种粮大户每667m2生产成本比普通种植户要低110元左右,净利润则比普通种植户高223元左右,具体情况见抽样调查表1。

表1 2010年种粮大户与普通种植户收益对比

2.3 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

与普通种植户相比,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 (合作组织)更易接受新品种、新技术,在生产经营上更注重经济效益。从调查的信息看,种粮大户 (合作组织)的科技素质要高于一般农户。他们基本都选用优良品种,采用机械化生产,实现了 “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播种时间、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抛插密度、统一防控病虫”的 “六统一”,带动了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的推广。

2.4 有利于劳动力资源配置

种粮大户 (合作组织)实现规模化生产离不开社会化服务,由于规模较大,6.7hm2以上的种粮大户单靠自家劳力远远满足不了生产的需要。大户常年要雇佣临时工,吸纳了不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了农民增收。通过规模经营,又可使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流向非农产业,同时签订的转包合同又维护了他们的土地权益,解决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

3 制约进一步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因素

3.1 土地流转机制不畅

目前,土地流转机制不畅、种粮大户租赁的耕地不连片、租赁年限不稳定等因素增加了种粮大户的经营成本,制约了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发展,无法发挥种粮的规模效益。粮食规模化生产者想签订较长期限的合同,但出租土地的农户认为签订长期合同担心以后经济上会有损失,因此要求一年一签。由于承包时间较短,具有不稳定性,导致种粮大户在承包期内不敢进行大量投入,而粮食生产中的大型农机具购置、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土壤改良等需要长期性投资。另外,有的种粮大户与转让土地的农户之间仅仅是通过口头协议达成转包,没有书面合同,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

3.2 资金缺乏,贷款难

在粮食规模化生产中,种粮大户 (合作组织)不仅需要缴纳为数不少的转包租金,还需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同时还要雇佣劳力,发放工资等,投入资金大,资金常显不足。虽然目前不仅有种粮直补、良种补贴,而且还有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但缺乏一个综合统筹的组合平台,补贴分散现象比较突出,重点扶持种粮大户的政策导向还不突出。如农资综合直补采取一卡通方式,而一卡通的实名制却是承包农户,而不是实际种粮的大户,在操作中出现种粮大户难以享受直补资金的现象。而且现在农村信用社信贷手续复杂,贷款比较困难,且贷款金额小,难以满足生产需要。

3.3 硬件设备缺乏

目前,湘潭市不论是种粮大户还是合作组织都缺乏烘干、仓储设等施,无法对刚收获粮食进行较长时间保存,一般只有将稻谷立即出售,否则易造成霉变等损失。目前随着粮食市场全面放开,价格趋升,销售顺畅,粮食不易出现滞销积压,但是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渠道仅靠个体经营户收购,存在不同程度的压级压价现象,上门收购粮食的商贩往往抓住大户没有仓储条件,急于出售的心理压低了粮食收购价格,降低了大户收益,也制约了大户的规模。

3.4 粮食生产风险大

农业是典型的风险行业,与其它产业相比,农业受季节和天气的影响最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病虫灾害仍然严重威胁着粮食生产,这直接影响着种粮大户的收益,一旦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就会造成规模越大损失越大的风险。大户普遍都有对粮食生产进行保险的意愿,但由于湘潭市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在参保和理赔方面还不完善。

3.5 农田水利设施还有待改善

由于种粮大户大都和零散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大都分散,穿插在其他农户的田中,大户不便统一布局和集中管理。一些种粮大户田块周边的水田种经济作物或种植一季稻,给大户的生产布局、稻田排灌、病虫防治、机械作业等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少部分乡镇的农田基础设施还存在沟渠不畅、机耕道不通现象,影响了种粮大户的正常生产作业。

3.6 政策扶持、技术服务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大多数种粮大户没有得到和养殖大户同样的关注与政策扶助服务,而种粮大户对科技要求迫切但自身素质不高,这对各项技术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种粮大户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加大扶持和农技服务力度,尤其是在政府扶持、政策倾斜、资金帮助、技术培训、统一供种、防病治虫、配方施肥等方面,真正把技术交给他们,把服务延伸到田头。

4 加快发展湘潭市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几点建议

4.1 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要尽快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流转的长效机制,提高耕地的有效利用,切实搞好耕地流转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户在不改变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就是要做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土地,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有效监督和规范管理,使土地流转顺利、健康有序地进行。三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解放土地对农业劳动力的过度承载,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让农民有条件、有保障地流出承包土地。

4.2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应协调农村信用社通过小额贷款帮助种粮大户解决生产资金,增设种粮大户专项贷款基金,并积极推行农民土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让 “死”资产变成“活”资金,缓解种粮大户贷款压力。此外,要严格将粮补以及农资综合补贴等资金按 “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既真正贯彻落实了政策精神,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要整合各类支农资金,统一调配使用,重点解决粮食规模化生产中急需解决的关键环节上的问题。“撒胡椒面”式的项目资金,往往导致钱用完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4.3 引导龙头企业参与

粮食规模化生产是粮食产业化的前提条件,是为粮食产业化服务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到粮食规模化生产中来,采取订单生产、建设基地、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等形式,充分利用自身资金、信息、设备、仓储以及运输优势,切实解决种粮大户的品种、烘干、仓储、收购等难题,变被动收粮为主动产粮,既保证了粮源,又保证了质量。全市要重点扶持1~2家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开发适销的粮食深加工系列产品,并且引导种粮大户逐步改变 “卖原粮”的单一经营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4.4 强化农技服务

各级农业农技部门应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改进农技服务体系,突出服务重点,将服务对象向种粮大户延伸,真正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一是抓好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提高他们的素质;二是开展农资服务,以统一供种为重点,实施农资连锁经营,及时将质优价廉农资产品供应到田间地头;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农技人员与种粮大户结对子,帮助解决生产上技术难题,重点是帮助种粮大户进行有效的病虫害统防统治与配方施肥;四是信息入户。把农技、土肥、植保信息和农作物病虫预报等信息通过广播电视以及利用现代互联网和网络通信技术予以发布,指导种粮大户进行粮食生产。

4.5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良好的生产条件是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也是降低风险,增产增收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确保各级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向种粮大户倾斜。要将粮食规模化生产者承包的农田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范围,集中投入,实施路、田、水、沟、林综合改造,切实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建晒场和仓储设施,满足种粮大户需要。

4.6 研究制定配套扶持政策

种粮大户以及合作组织类型较多、情况各不相同,不同阶段面临的问题也各有侧重。必须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摸准现状,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有针对性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并加以落实。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当前或近阶段应就农业补贴、农技服务、竞标承包与标价控制、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灾害保险和农资产品质量与价格监管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制定新政策、新办法,为种粮大户的培育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7 提高专业化生产程度

从长远看,提高粮食生产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大户的经营管理能力、产品营销及科学决策水平,大力发展粮食专业协会,是加快粮食规模化生产的重要手段。将种粮大户、专业技术人员吸收为会员成立粮食专业协会,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同时依靠协会产业带动力,切实在技术培训、农资连锁、基地建设、订单生产、产品贮运加工、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专业化程度,为种粮大户提供有效的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将粮食规模化生产与市场有效对接,指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创建粮食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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