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张乃根:做学问就要理论联系实践

2012-07-07金芳翠徐娜

检察风云 2012年18期
关键词:思想史国际法知识产权

文/金芳翠 徐娜

张乃根:做学问就要理论联系实践

文/金芳翠 徐娜

“教学科研带学生,都是很平常的事情,我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经历。平时也就喜欢安静的环境,读书教书适合我的性格。”

张乃根:

1955年生于上海。1983年于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后考入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并于当年转为该校恢复建立的法律系首届法学专业研究生。1986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200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国际关系专业同等学力)。1995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年起为博士生导师。自1989年以来先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密歇根大学和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作为福特基金会访问学者和富布莱特高级研究学者。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前国家教委)第一届至第三届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记者(以下简称“记”):张教授,您能谈谈您的求学经历么?

张乃根(以下简称“张”):说来话长。那我就简单地谈下我曾经在华政的生活吧。我的求学经历也就是从华政到复旦,中间也没有换来换去,像别人可能还去过其他单位部门。我的经历也很简单,就是从华政毕业,然后在复旦教书,一直到现在为止。

记:您从事国际法这方面研究的兴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张:事实上刚来复旦的时候,我考的是国际经济法,董世忠老师的。我们有六个人考,北大一个,本校有两位是国际政治系的,他们英语很好,西北政法一个,然后就是我,还有一个大概是上海大学的。六个人考最后录取了四个人,四个人只招了三个,他当时实际上是想招本校两位,王铁崖介绍一个,他就扩招了一个。所以后来我就没有直接读国际经济法,他们就征求我意见,如果转到法制史是否同意,因为法制史当时是正式授予学位的,国际经济法当时还挂靠在华东政法学院,挂靠到1994年为止。法制史是唯一的,叶孝信教授和李昌道教授,他们这个学科点是最早的。我当时就说,只要你让我到复旦念书,把我转到哪里都可以……所以就转到法制史专业里来了。

研究生毕业之后我就留校,就教西方法律思想史。因为我们这里没有人教西方法律思想史。叶老师教中国法律思想史,李昌道老师教西方法律制度史,但是没有人教西方法律思想史。所以叶老师就说你喜欢英文,看英文的资料,那你就教西方法律思想史吧。其实这一阶段的学习对我是至关重要的,西方法律这一块从本身上来说,讲的都是西方法学理论;而原先我自己学的这一块,包括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念国际政治,讲西方政治学,就是教柏拉图法律、政治篇;所以实际上,我教的西方法律思想史就是在听国际政治系课的当中,由他们的西方政治理论,然后再变成我的知识。

政治和法律是分不开的,所以你看我的《西方法哲学史纲》,最初也就是他们给我的书,然后通过自己读,读完以后教给学生,教过之后就写成书,因为当时这些书国内是买不到的。从1983年到1992年,我花了10年写这本书。后来院里面,我们这里有一个副主任叫史文清,他是教知识产权的,后来他调到西藏去支边当副校长。他走了之后这里就没人教知识产权,所以我第一次出国是去哥伦比亚大学,1989年,是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回来就写了这本书。

后来第二次,还是福特基金会的这个项目,作为再访学者,专业方向就改成了知识产权。到美国去研究知识产权法,回来就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但是一回来,马上又有工作需要,因为董老师年纪大了,本来出国之前是转到知识产权法的,结果出国一回来,学校就叫我负责国际法,1994年我们学校正好获得了复旦的第二个硕士学位点,我就被安排负责这个点了。所以实际上1994年回来以后我就转到国际法这个专业方向了,从1994年至2005年,我们也都以国际经济法为主。

在国外一个最为深切的感受就是图书资料很多。像我不需要修学分,听课就可以选择性地听一些有名的老师的课。比如像约翰·杰克逊教授等等,这也是很重要的。大学就是这样,一个是老师,一个是资料,学生就是靠这两样培养出来的。

记:张老师,您出国这么多次,您觉得和我们国内的学术氛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张: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之间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我主要指的是硬件。因为每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不一样,美国是普通法,中国是成文法,但在中国现在判例的重要性也越来越为大家所认识。实践当中光靠司法解释还不行,还是需要判例的运用,要让大家知道案件是怎么样判定出来的。各国的法律制度受到本国的历史等很多因素的影响,尽管中国很多法律制度是引进的,但是还是带有很多中国本土化的特征。但是从硬件条件来说,为什么要经常出去学习呢?因为国外的图书资料多,而且管理得当,基本上你需要的课题信息搜索很快就查到了,因为它定了好多的reference,在图书馆里面,都是提供给学生,免费的。他们经常会更新一些,我们当时国内的条件还是打印的,一册一册的。比方说国际组织法、WTO,都有一些reference,有很多为学生准备的参考的目录。

现在国内也有很多电子类书籍了,以前都是打印的。但是在美国,信息更新得都比较快,书也很多,大多数都是新的书。你看我们现在的图书馆很大,但里面的书籍还不及别人的十分之一。藏书量太少。华政算是比较多的了,我印象当中以前的华政书还是比较多的,现在就不太清楚了。比如我去哥伦比亚大学,哥伦比亚一个图书馆有七层楼高,中间还有个像复式一样的,算是很高了,七层楼四周是办公室,办公室没有我们这么大,我们这个办公室太大了,他们的办公室只有我们的一半。中间呢就全是图书馆,从地下一层到最上面,整个中间都是藏书。你到地下那个图书室书都看不完,实在是太多了。当然,人家学校历史也比较久,像哥伦比亚大学就有两百多年,和美国的年龄差不多。像美国的密歇根大学,老的图书馆还不算,新的图书馆也有地下室,从地下室到最上面,也全都是图书。所以像我出去,大部分时间都在写书。我的大多数著作也都是在外面写的。在外面利用资料,边看边写,也不需要复印,书就放在旁边,很方便,不像我们国内资料都很有限。我都是回来之前复印一些带给我的学生,上课可以用,弥补国内资料的相对空缺。现在可能相对好一点。因为主要是经费,你需要用经费去买这些书,很贵的。像我这边和国外合作,国外一方大概就送了上千本书,算是我们这里最宝贵的了。所以在国外一个最为深切的感受就是图书资料很多。像我不需要修学分,听课就可以选择性地听一些有名的老师的课。比如像约翰·杰克逊教授等等,这也是很重要的,可以听很多名家的课。大学就是这样,一个是老师,一个是资料,学生就是靠这两样培养出来的。

记:您除了对资料的丰富、名家授课印象比较深刻之外,还有别的感受比方说法学研究的状态和我们存在的区别么?

张:我觉得法学研究还是各有千秋的,各有各的特点。总体上来说我们在国外做研究,包括我在哥伦比亚参加得比较多的是Law and Economic,所以我后来写得比较多的是法经济学,因为这个比较具体,我一方面学的是理论,但实际上,我对具体的法学理论还是比较感兴趣的。人家做理论也是全美比较一流的了,除了芝加哥大学之外就是它了。后来到美国去研究知识产权,我去的那个时候知识产权也是全美第一的。我刚才说的知识产权的教授,前两天也刚刚来,我和他已经是十五六年的老朋友了。欧洲的也请我去进行学术交流,了解人家学术研究的情况,我们多半还是先学习别人的,回来之后自己也研究,然后人家也和你交流。知识产权是这样,国际法也是这样,但国际法总体上来说现在还是向国外学习,出理论成果专题性质的也不是很多,虽然教材很多。我是在李浩培先生的基础上研究条约解释法,他研究的是条约法。因为条约最重要的还是解释,是在适用当中,在案件当中。在华政召开的国际法年会上我也提交了关于条约解释法的研究成果。国外虽然有很多知名的教材,但更多的是学术专著。我们国内在学术专著上就比较缺乏,至少在我研究的领域里面是这样的情况。所以我希望我的博士生做的也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比较具体一些的,不要太空。

主要著作:

张教授著述颇丰,主要专著有《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法》(第1版、第2版先后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二等奖、一等奖)、《TRIPS协定:理论与实践》《西方法哲学史纲》(司法部优秀著作奖)、《当代西方法哲学主要流派》《经济学分析法学》《WTO争端解决机制论——以TRIPS协定为例》等。中文译著有:德国马克斯·韦伯著《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美国路易斯·亨金著《国际法:政治与价值》、约翰·杰克逊著《世界贸易体制: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与政策》等。

该重理论的时候就重理论,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要讲透,要让别的做实践工作的人从中也能受到启迪。在理论上毫无疑问,书本身就要有一定的理论性,否则你写的东西就变成一本指南了。所以理论和实践要结合。

记:从国内学术研究而言,国外的研究是偏理论还是偏实践?

张:该重理论的时候就重理论,但是我刚才所说的专题性的内容至少要理论联系实际,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要讲透,要让别的做实践工作的人从中也能受到启迪。在理论上毫无疑问,书本身就要有一定的理论性,否则你写的东西就变成一本指南了。所以理论和实践要结合。我算是比较偏重于理论的了,但还是要和实践结合。法学必定是实践的,多关心一些实践当中发生的问题,用理论去分析它。

记:是不是对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这种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尤为如此?

张:我到现在已经研究差不多30年了,我的研究差不多大家也都了解了。一个是西方法律思想史,去年第四版,可能还会有一版到两版;还有就是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法,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第三个就是国际法理论,我现在教的书也主要是后面两个,西方法律思想史不教了。国际贸易法、知识产权法和国际法理论是我带博士生和硕士生的课程内容,本科生我就教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现在也让年纪轻的人上了。

我觉得我的学术观点很简单,西方法律史说到底是要研究西方法律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通过研究西方的法律思想史我们可以知道什么是法律,因为中国的研究尽管有法律,但不是法治,法治的研究严格地说还是应该从希腊、雅典开始的,我们了解西方的法律史,了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正义,因为法律的灵魂就是正义,要有正义感,这是最最基本的。我学习法律的原因就是在此。

每个学习法律的人都应该看看,不管以后你学什么,这是基础;第二点,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法应该说我研究这个领域是得到了大家的认同的,因为我也获得了上海的一等奖。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法很重要的一点,我认为现在对外贸易本质上和知识产权是分不开的,因为现在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一定要保护知识产权。我跟我的学生也是这样说的,研究国际贸易法,一定要懂知识产权法。尽管可能分专业,但在生活当中是分不开的,国际贸易理论实际上跟前面是分不开的,西方的国际法跟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并行发展的,到现在才变得国际化了,很多理论都是一致的实证法理论,我以后研究的领域重点就是这一块,就是研究目前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式。说到底这是个理论问题,从近代的格老修斯创立国际法,从没有国际法到有国际法;从康德提出创立国际联盟,从没有国际组织到有国际组织;然后凯尔森认为在国际社会还没有建立国家的情况下,不能够让议会、立法机构来统一制订国际法的情况下,可以司法先行,解决国家间争端,用法律来解决各个国家之间的争端,不要打仗,避免武装冲突战争,走和平道路等等。凯尔森写过一本《经法达到和平之路》,康德写过《永久和平》。凯尔森他希望走一条司法先行的道路,这是他的理想,但事实上不能做到。联合国的管辖权受到很大的限制,WTO也仅限于贸易方面。今后的国际社会怎样按照法治来发展,国内社会法治如何走向国际社会的法治,如中国社会从原来无法无天到经过法制建设人人有保障,这关系到全体国民的前途命运。中国要成为有影响的大国,就要提出人类社会要往何处发展,我们应该要有自己的回答,这是我们大家今后要研究的。

“学生还是要在一年两年内找个能写好的题目出来,不要空对空,所以方法论不能一概而论。我很少要求我的博士生让他们告诉我方法论,你把论文写出来了也就知道方法了,你就知道如何钻研下去,否则论文也就写不出来了,工作做好了方法也就自然学到了。”

记:张老师,在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里面,您比较欣赏哪一种?

张:方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看你要达到什么目的,抽象地说方法那就要回到哲学上来了,什么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回到实践,这是最大的方法论。各个领域的方法并不完全一样,教《西方法律思想史》,没有什么方法,只有一本本啃下去,啃下去就是方法,就研究;啃不下去就打退堂鼓。《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法》更多的是要研究国际组织,研究国际国内的案例,国际国内结合起来,研究规范的条约、条款以及在实践当中的应用。所以我要求手下研究《国际法》的学生要研究案例,要下工夫。我自己原来研究《知识产权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分析案例,很苦,但你若不做这个工作,就不知道说什么。

记:张老师,作为您所在的国际经济法专业,是不是要求实践与理论联系起来?

张:对,我一直要求博士生、硕士生论文开题要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不要空对空;但如果是研究法理,有可能是空对空,但这个空对空是相对的。我刚说的国际法理论这一块我是不会要求我的学生做的,因为从时间上、经历上都是不够的。像我们除了平时教学,很多时间就是坐在那里看书,考虑问题。但是像他们学生还要考虑就业问题,平时看书研究要是考虑不出问题来,写不出论文就不能毕业,这我是要负责的。所以学生还是要在一年两年内找个能写好的题目出来,不要空对空,所以方法论不能一概而论。我很少要求我的博士生让他们告诉我方法论,你把论文写出来了也就知道方法了,你就知道如何钻研下去,否则论文也就写不出来了。工作做好了方法也就自然学到了。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猜你喜欢

思想史国际法知识产权
论陈顾远之先秦国际法研究及启示——基于《中国国际法溯源》
作为国际法渊源的条约
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为什么弱者难以接近正义——一个思想史的考察
知识产权
费孝通学术思想史识认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之探讨
美国内战的国际法实践及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