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财税政策分析
2012-07-06张小梅
张小梅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 天津 300071)
讲收入分配,必然要谈到公平,但这个公平不是平均主义,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而是机会的均等,是能够参与分配权利的均等。当前,我国收入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收入分配的差距明显扩大,已经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并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财税政策作为收入分配调控功能的主要杠杆,应在调节收入分配不公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总体说来,我国收入分配有四种表现形式:第一,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第二,行业收入差距悬殊;第三,城乡之间人均收入差距明显;第四,地区差距逐渐拉大。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制度和政策的不完备是主要原因,首先,政府缺乏限制垄断、鼓励平等竞争的有效政策;其次,政府缺乏打击、遏制违法非法收入的政策;再次,没有完备的再分配领域及税收和社会保障政策。收入分配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必然会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难以拉动消费,经济容易出现负增长,必然会引起政治的不稳定,最终导致社会的动荡。因此,利用财税政策调节我国收入分配不公是一个丞待解决的问题,下面,就利用财税政策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1978年以来,“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打破了传统经济体制下居民收入单一,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的利益格局,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劳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由分配不公带来的收入差距过大,贫富悬殊的现象也相伴而生,具体表现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及城乡之间个人收入差距明显,并且逐步拉大。
目前,国际上通用“基尼系数”[1]来反映个人收入的差距,大致标准为:当基尼系数>0.2时,收入差距“绝对平均”;
当0.2<基尼系数<0.3时,收入差距“比较平均”;
当0.3<基尼系数<0.4时,收入差距“较为合理”;
当0.4<基尼系数<0.5时,收入差距“差距较大”;当基尼系数>0.5时,收入差距“相当悬殊”。
表1 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2]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前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处于绝对平均状态,1978年以后,收入差距有明显拉大的趋势。
此外,城乡人均收入水平差距也在逐步扩大,见表2。
表2 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3]
由以上两组数据我们可以肯定,由分配不公导致的地区、行业、部门的个人收入差距,必然会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当前,我国作为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责是针对收入分配格局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增长,具体做法有:
(1)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抑制垄断性经营收入和非法收入。①建立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增加市场开放度,加强对经济活动中垄断成分的限制和管理。②要建立特许经营制度,规范垄断收益分配,对各种领域的国家特许经营机构征收特许经营权收入税,采取规范的办法将留归部门和企业的垄断收益收归国家财政,从而调节因垄断造成的不合理的行业收入差距,建立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2)强化对居民收入的宏观调控,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①要对不同性质的收入采取不同的调节政策:保护合法收入,同时加强治理整顿不合理收入,规范价格行为和收费行为。②对各种体制漏洞和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要通过改革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整。③还要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牟利行为,必须依法严惩。④要通过立法规定公务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增强公务人员办事过程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程序性,完善权力的制约机制,完善税法,加强征管,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条件与环境。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投入。①政府应继续提供和增加对就业技能要求低的公益性岗位,帮助下岗职工度过难关。②加大培训投入力度,提高知识水平。各级政府要投入一定的资金,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普通劳动者,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尽快掌握就业的基本技能和必备知识,扩大就业机会和空间。③鼓励民间投资,扶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劳动密集型和能源低耗型的第二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使城镇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得到提高。④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和招聘广告等市场化网络,增加劳动就业机会。⑤要在税收减免、小额贷款、再就业培训补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增加下岗人员、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
(4)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提高人口素质,缩小贫富差距。财政应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支出力度,改善公共教育的支出结构,逐步改善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小于非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对农村教育支出水平小于对城市教育支出水平的现状,特别应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农村教育。①加大科教投入,建立教育援助制度。加强对落后地区和贫困群体的科教投入,实行科教扶贫。财政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供给的同时,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增加城镇居民受教育的机会,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他们的就业和竞争能力。②建立教育援助制度,建立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基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以帮助那些贫困学生完成学业。③为落后地区培训必要的师资,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资,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缩小收入差距。④全面落实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在加强医疗制度改革的同时,完善和建立城镇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城镇低保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众到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时能够按规定享受到医疗费用减免政策。⑤建立特困群众住房救助制度。加大经济适用房和低价廉租房建设。⑥筹备应急救助基金,建立应急救助机制。财政应该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并吸收社会捐款,建立应急救助基金,用于解决群众因重大疾病、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⑦鼓励发展社会慈善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扶、捐助制度。从政策上、税收上、法律上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献爱心,将社会爱心的涓涓细流汇集起来,形成强大的社会救助力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积极开展全国范围的社会捐助活动,实现捐助活动经常化,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日常生活困难。
[1]冯海法.综合调节体系缓和个人收入不公[J].经济研究参考,2007-07-02.
[2]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Z].1994.
[3]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Z].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