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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赖宁精神”到智勇双全?

2012-06-24高荣伟

做人与处世 2012年18期
关键词:救火英雄精神

高荣伟

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同一天,三起事故就致16名学生溺水身亡。在震惊之余,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松花江溺水事件发生时,为救落水女同学,有5个少年勇敢地“手拉手”,对女同学进行施救,结果造成其中4人遇难。在莱芜市溺水事件发生的这一天,据说是其中一名学生的生日,12个未成年人相约一起到莱芜汇河河边玩,其中一个学生下水后发生危险,其他的学生“奋不顾身”地去营救,结果有6名学生被带到水里,溺水身亡。

由他们的“奋不顾身”,很自然地想到了少年英雄赖宁,想到了见义勇为精神。

什么是赖宁精神

赖宁,1973年出生于石棉县,小学毕业后,他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石棉县中学。1988年3月13日这一天,赖宁写完作业向楼下走去,一眼望见冲天的火焰正在山林里蔓延。此刻,大片国有林、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和石油公司油库面临着巨大的危险!

见此情景,赖宁飞快地直奔火场,汇入全县2000多人的救火队伍中,投入扑火战斗。他不顾个人安危,一次又一次地冲向火海与火魔搏斗。奋战四五个小时后,赖宁不幸遇难,年仅14岁,成为当时全国闻名的少年英雄。赖宁遇难后,先后被授予“英雄少年”“全国十佳少先队员”“革命烈士”等称号。他的事迹在全国青少年群体中广为传颂。于是,有人把“赖宁精神”等同于见义勇为。

我国著名儿童教育学家孙云晓曾经去赖宁的家乡进行过深入采访,他说:“人们怀念赖宁,绝不仅仅因为他在救火中牺牲,更重要的是怀念他那些动人的追求,那是一种使人变得更加高尚和更有力量的追求!”赖宁生前的老师李昀志记得,1987年,赖宁在《见风有感》《保护森林》两篇作文中提出“少砍伐森林多栽树”的呼吁,“这在11年后的1998年长江洪灾和之后的退耕还林政策出台中得到印证”。而《从渔人想起》和《河畔见闻》中呼吁的“保护鱼类资源和保护大渡河”,直到今天才得以逐步落实。

一个少年,何以有这等远见?“从中不难看出,一个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李昀志说。日后,赖宁奋不顾身奔向山林大火的念头。是一个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胸怀崇高理想的少年自然的流露,而绝不是突发奇想。

在很多人眼里,赖宁是一个热爱科学的阳光少年。赖宁生前的同学李林洲说,当年我们大多数小学生还沉迷于嬉戏玩乐时,赖宁已经立下了当探险家、地质学家的志向。他组织“金龙探险队”,带着同学到周围的大山中采集矿石、植物标本,小学毕业时还凑齐一套矿石标本留给学校作教学用;赖宁曾用放大镜聚焦阳光,在木条上烧出“春蚕到死丝方尽”的诗句;他为了收集作文素材,从树上捅下马蜂窝还亲口品尝。

可以肯定的是,见义勇为扑救山火只是赖宁精神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除了见义勇为,赖宁还有其他很多方面令人敬佩的优秀品质。

赖宁精神不能等同于见义勇为?

近年来,赖宁精神遭遇了不少尴尬。有评论认为,不应鼓励未成年人参与救火这样的危险行动。于是,有学校从墙上摘下了赖宁的画像。有人甚至质疑,赖宁的事迹有夸大的成分。由此,赖宁精神一度淡出人们的视野。面对赖宁的事迹,需要认清的问题是:他是在救火中牺牲的。我们深感痛惜的同时,绝不提倡。也就是说,学习赖宁绝非效法他去救火,而是要学习他的高素质和高追求,学习赖宁的精神实质。

《辽宁省消防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这个条例获得了普遍赞誉,被认为是一个闪耀着理性光辉的条例。面对大火,是不是未成年人只能够畏首畏尾,退避三舍?面对大火,需要指出的是,未经训练的成年人也不被提倡参加扑救,但这并不意味着,除了专业消防人员,所有的人员看见大火就只有逃跑一个选择,他们应该在基本可以确保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在火场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组织疏散、传递信息,等等。我们首先要宣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但要做到见义“智”为。所谓见义“智”为,应以保证未成年人自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学校、社会有义务和责任教育我们的孩子,必须在确保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去见义“勇”为。

我们在无比痛惜的同时,也为赖宁等临危不惧的高尚品格和精神所震撼和感动。他们的牺牲,与战场上英勇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战士一样,净化和升华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我们不倡导少年儿童救火,不等于不倡导学习赖宁精神。见义勇为扑救山火只是赖宁精神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赖宁还有其他很多方面的优秀品质值得每一个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学习和发扬。同时,学习赖宁精神,还应以保证他们的生命与安全为前提,而不应以牺牲他们的生命为代价。

时代呼唤赖宁精神

必须承认,对每一位公民而言,人的生命对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没有什么比生命安全更重要,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来说。有人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少年儿童不必要学赖宁了”“赖宁精神过时了”“千万不要有赖宁第二了”……

在赖宁精神遭遇质疑的今天,我们恰恰发现,赖宁精神正是当下稀缺的品质。我们在加大力度重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如果教育孩子只是一味地遇事退缩、推卸责任,那么,孩子长大后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只顾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而对国家、社会、他人利益毫不关心的狭隘、冷漠、利己之徒。

见义勇为的孩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每念及此,心情无比沉重,眼泪在眼眶里不自觉地打转。看到他们离我们而去,就那样默默远行,内心似乎压了一块石头,无比沉重。这是怎样的一种社会悲剧?而他们的悲剧还在一次次地上演,也一直在强烈地冲击和荡涤着全社会一颗颗被世俗尘埃蒙蔽的心灵!

必须指出的是,见义勇为的精神如果在一代未成年人身上丧失,也将导致一个民族气节的退化。引导未成年人力所能及、见义“智”为的主张应当受到肯定和称赞,例如,发现火灾或在其他灾难发生的时候,未成年人在保护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传递信号和报警,进行力所能及而又不危及安全的救助,这是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见义勇为。

见义“智”为绝不是见义“不”为。溺水事件的发生,给每个溺水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其中有一点,就是要做到见义“智”为。比如,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要学会报警或者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在先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防止被拖带入水。若不会游泳不宜强行下水救人,可以在岸上试着用救生圈、竹竿、绳等将溺水者拉出水来。如水性好,下水救护溺水者,应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观察清楚位置,从其后方出手救援等。总之,不能擅自盲目救助。不能为了学习见义勇为精神而盲动,要做到科学施救。

我们今天的时代,英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英雄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和推崇,而常常是受到挖苦和嘲弄。嘲笑英雄,淡忘英雄,实质上就是在嘲笑崇高,远离高尚。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而不懂得珍惜英雄甚至蔑视英雄及其精神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编辑张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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