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研究
2012-06-17韩海洋
韩海洋
【摘 要】: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的一个重要阶段,它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对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研究了如何在招投标阶段控制投资,确定工程造价,以达到理想的投标质量和取得较高的中标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阶段,如何在招投标阶段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投资,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既可以控制设计阶段概、预算,又可以核实工程投资的规模。同时加强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做好造价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因素
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做到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条件下,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因此,掌握并控制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便显得十分必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市场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对工程经济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当建筑市场处于完全竞争时,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非常敏感,建筑市场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会反映在工程造价的改变上,当建筑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时,其影响程度相对微弱。
2、业主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选定质量标准时,一方面要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另一方面,对是否还应进一步提高质量标准,则应加强价值工程分析,避免因为提高质量标准而使工程造价提高。在某些情况下,业主可能以缩短建设工期为目标,达到减少建设期贷款利息,提前发生投资效益的目的,但由于承包商施工资源配置不合理,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保证适当的利润水平提高投标报价,并且由于抢工期,容易出现质量事故。总之,业主为了获得更高的质量或缩短工程合理的建设工期,必然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3、建设工程本身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项目的特点与工程造价有密切关系。主要表现在建设规模的大小,建设和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建设工程的客观及主观环境。
4、投标人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投标人对建筑产品的定价有密切关系。投标人通常根据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竞争对手实力状况,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作出最后的报价金额。在此过程中,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报价,进而影响工程造价。
二、我国目前在招投标阶段控制造价存在的问题
鉴于我国目前工程造价体系现状和我国的企业定额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在大多数内陆省份,还需要按照预算定额的体系向实物工程招投标方法过渡,因此,还不能真正由市场形成价格。
1、评价体系不够合理
在目前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主要采用“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办法,它的评标价是由参考工程造价与各投标单位平均投标报价按一定的权数组合,再乘以市场平均优惠率确定。这种评价体系决定中标的主要条件是接近投标人的平均报价,带有很大程度的随机性,造成投标人的废标,甚至串标或哄抬造价或恶意竞价。
2、竞标行为不够规范
由于建筑市场规范是一个长期过程,国内的承包商与发达国家成熟的承包商不同,缺乏成熟的市场行为,有时为了急于中标无视市场风险,视招标投标为博彩,以拿标为目的,恶意降价,存在进门再说的心理,中标价格甚至连买材料都不够,中标以后,不是亏损,就是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追加费用。有的承包商追加不到费用时,以停工要挟,有的承包商偷工减料,更有的承包商以更低价的手段分包转包,致使工程质量受到严重影响,留下极大的隐患。返工重建的费用远远突破了成本,导致造价失去控制。
3、市场价格体系不够完善
涉及招投标核心内容的工程计价定价模式,尽管已逐步在向市场计价定价模式转变,但招标项目一般仍按定额计价的方式计费定价,承包商没有建立企业内部定额,多数业主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离不开定额计价定价模式。“控制量、竞争费、指导价”的计价模式尚未真正放开和达到市场化的要求,要真正达到通过对投标者的优胜劣汰的竞争,促使投标者自觉地降低自身的劳动力消耗水平,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从而降低成本,合理降低工程造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加强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
针对我国目前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就相应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对症下药,在招投标阶段做好造价控制。
1、改进评标办法
对评标办法,不能为了中标而盲目压低价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和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而具体实践中应当强调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积极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即使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同样在商务标的评审时,也要突出造价的比重,拉开评分差距,加强询标环节的作用。当前大多数评标对工程造价只注重总价,不详细分析单价,为以后的造价控制留下漏洞。因此,应该对评标委员会选出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询标,从而杜绝漏洞。
2、规范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各方都应该严格依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制度不折不扣地办事,坚决杜绝各种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投标人以贿赂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和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的现象发生。此外,可采用第三方监理制度,加强造价控制。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尤其是加强对业主的管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下,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的一体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以及全过程管理的公正性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得到保障。要打破特殊性行业垄断的局面,按照市场规律,公平竞争,由施工能力强、质量好、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任务。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内部消耗量定额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在清单模式下,各种造价一目了然,有利于招标人对造价的控制,从而使建设单位最大限度地获得最优的价格。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招投标市场。
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规范建筑市场。对招标代理机构加强业务监督检查,在交易活动中严格把好交易条件审核关、投标人入围关、招标文件审核关及开标评标关。继续把治理招投标交易领域串标、围标、挂靠等问题作为加强监管的重点,积极探索完善招投标交易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制度。特别是对于招投标结束后的工作,应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审定,因合同条款的一词、一字及一标点符号之差,极可能引起造价的大幅上升,并且招投标机制和建设工程的定价方法与现行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的深层次问题息息相关。因此,招投标结束后,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加强对合同的签订管理。
结束语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改变现有的计价方法,发展工程造价咨询,加强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使我国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化、完善化。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招投标阶段要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必须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与质量及建设工期的关系,工程经济管理人员必须提高造价管理水平,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依据。业主必须优化投资方案,选择出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提高投资效益。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工程造价领域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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