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脑梗死超早期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体会
2012-06-12蒋玉侠
蒋玉侠
河南商丘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 商丘 476000
我院2005-02-2010-02对23例急性脑梗死患者进行溶栓治疗,与同期住院的24例常规治疗的脑梗死患者进行比较,评价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入选47例患者均发病在6h内,并经影像学证实为急性期脑梗死。治疗组23例,男14例,女9例,年龄42~75岁,平均(60±10)岁。对照组24例,男13例,女11例,年龄44~76岁,平均(61.5±6.8)岁。2组性别、年龄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入选标准:(1)发病6h内的初次脑梗死患者;(2)无意识障碍及凝视麻痹;(3)头颅CT检查排除脑出血,且无与神经功能缺损相对应的明显低密度改变;(4)年龄<75岁;(5)4分≤NIHSS评分≤20分;(6)家属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治疗前收缩压≥185mmHg(1mmHg=0.133kPa)或≤90mmHg,舒张压≥110mmHg或≤60mmHg;(2)近期服用抗凝药物或在48h内应用肝素或PT、APTT延长;(3)血小板计数≤10万;(4)3个月内有颅内出血或严重的头部外伤;(5)有颅内出血病史者;(6)血糖≤3.9mmol/L或≥11.1mmol/L;(7)卒中发作时伴有癫癎;(8)1个月内有消化或泌尿系统出血;(9)近期有心肌梗死;(10)其他不适合溶栓的情况。
1.2 方法 治疗组一次性应用尿激酶75万~100万U+生理盐水100mL静滴,1h滴完。为防止再梗死,溶栓24h后应用抗血小板聚集的药物,口服拜阿司匹灵片0.2~0.3 g/晚,或应用抗凝药物,低分子肝素钙5000U,皮下注射,q12h。7d后拜阿司匹灵剂量调整为0.1g/晚,应用低分子肝素钙者,改为口服拜阿司匹灵片0.1g/晚,对照组入院后即给予口服拜阿司匹灵片0.2~0.3g/晚,或(及)低分子肝素钙5000U皮下注射,q12h,7d后拜阿司匹灵调整为0.1 g/晚,应用低分子肝素钙者,改为口服拜阿司匹灵0.1g/晚。其他治疗2组相同,据病情给予减轻脑水肿,改善微循环,控制血压、血糖,保护脑细胞。
1.3 疗效判断标准 患者治疗前及治疗后1d、7d、14d进行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和疗效判定[1]。基本治愈:神经功能缺失评分减少91%~100%,致残程度0级。显著进步:功能缺失评分减少46%~90%,,致残程度1~3级。进步:功能缺失评分减少18%~45%。无效:功能缺失评分减少17%左右。恶化:功能缺失评分增加18%以上或死亡。同时评价溶栓后24h内再梗死及出血转化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卡方检验、t检验。
2 结果
2.1 神经功能缺损评分 2组治疗前后神经功能缺损情况均有改善,治疗组改善更显著,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1。
表1 2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
2.2 治疗效果 治疗组治疗14d后,14例基本痊愈,显效8例,无效1例,无恶化病例,对照组基本治愈4例,显效14例,无效4例,恶化2例。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2。
表2 2组治疗14d效果比较
2.3 并发症 治疗组24h内出血转化1例;对照组再梗死1例,死亡1例。
3 讨论
急性脑梗死病灶由中心坏死区及周围的缺血半暗带组成,脑缺血发生后的8~10min内局部缺血组织中心区就开始发生不可逆性坏死,周边逐渐形成缺血半暗带,缺血半暗带和中心坏死区是一个动态的病理生理学变化过程。坏死区由于完全性缺血导致脑细胞死亡,但缺血半暗带存在侧支循环,可获得部分血液供应,尚有大量可存活的神经元,如果血流迅速恢复使脑代谢改善,损伤就可逆,神经细胞就可存活并恢复功能。因此保护这些可逆性损伤神经元是急性脑梗死治疗的关键。溶栓治疗能使闭塞的血管再通,迅速恢复血流,缩小梗死面积,挽救缺血半暗带[2]。国内外研究表明,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可以改善患者预后,降低致残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溶栓时间窗主张越早越好,《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将溶栓治疗时间窗确定为6h内。溶栓药物之一尿激酶是从新鲜人尿中提取的一种蛋白水解酶,能直接激活纤维蛋白溶酶原,使其成为纤维蛋白溶解酶,水解纤维蛋白,使已形成的血栓溶解[3],尤其对新鲜血栓疗效好。尿激酶剂量的选择,剂量过小达不到溶栓作用,剂量过大易引起出血,推荐剂量100万~200万U。本研究入选病例均6h内发病。脑CT排除颅内出血和低密度影像,亦无早期梗死的影像,给予超早期一次性中等剂量尿激酶75万~100万U+生理盐水100mL静滴,1h滴完。治疗组治疗14d后,14例基本痊愈,显效8例,出血转化1例,有效率(基本痊愈+显著进步+进步)95.6%,对照组有效率75%,治疗组疗效显著,相对安全。
总之,中等剂量的尿激酶同样取得显著疗效,降低了出血风险,相对安全,而且价格便宜,适宜基层医院在严格掌握适应证的情况下推广应用。
[1]中华医学会神经科分会 .脑卒中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1995)(全国第4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J].中华神经科杂志,1996,29(6):381-383.
[2]王维治 .神经病学[M].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136-137.
[3]匡培根 .神经系统疾病药物治疗学[M].2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