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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范式演变中的价值哲学

2012-06-01郑伟

唯实 2012年5期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面对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以认识论与价值论关系的澄清为切入点,以“体系破碎”的外观呈现出了转型态势。从表面上看,这表现为构成传统历史唯主义动力机制的“阶级”问题的退场和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淡化,从而使“转型”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危机”的色调。实际上,这种状况恰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传统范式的时代解构和基于中国现实的当代重建。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兴起加速了这一过程。它突破了传统历史唯物主义中阶级问题意识形态化的局限性,再现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价值追求,同时,又为从现实出发推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转型开启了理论空间。

关键词:价值哲学;时代解构;当代重逢

中图分类号:B0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5-0024-05

作者简介:郑伟(1981- ),男,山东日照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0届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辩证法。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思想动力,一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历史唯物主义再次成为热点,并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如基本问题的再讨论、方法论审视和范式研究,等等。与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相比较,当下研究呈现出了一幅“掐头去尾”的体系外观——“阶级”立场与“共产主义”社会导向的“悬置”。这种“体系”外观一方面是改革开放以来对传统历史唯物主义范式时代反思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在对当代社会进行逻辑重构的基础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动力机制和社会导向的历史演变作出理论澄清。这就促成了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兴起,为推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转型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借鉴视角。

一、马克思哲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

作为马克思主义源头的马克思哲学,其关于社会历史的分析构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的合法性前提。恩格斯曾经用“历史唯物主义”[1]704这一概念来总结马克思的历史观,“认为一切重要的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1]704-705。这实际上是对阶级社会中社会发展动力机制“归根到底”[1]739意义上的定位。这种定位直接决定了马克思的哲学乃至马克思主义能否在社会历史观领域成为一种同时具有严密逻辑性、实证性、实践性和时代超越性的“历史科学”而存在。在马克思的哲学中,这种“历史科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这种动力机制是在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性”[2]276视角中阐发的。这种“世界性”的主角和主要原因是欧洲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全球的辐射式扩张——“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2]276正是兴起于欧洲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和由此建立的世界市场使得资产阶级时代的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2]273与之相对应,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也应该是跨国界式的、世界历史性的行为——它以“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2]307的方式推翻资本主义世界。

第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利益和意识形态上的对立,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资本的条件是雇佣劳动……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2]284这显然是一种在社会中历史生成的、从社会存在到社会意识的逻辑顺序。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觉醒和阶级意识的高扬正是来源于对社会历史和自身处境的真实认识,也是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前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袪魅”的过程。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应当使受压迫的人意识到压迫,从而使现实的压迫更加沉重;应当公开耻辱,从而使耻辱更加耻辱”[2]4-5。

第三,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动力机制的分析中,始终内涵着超越性的价值维度。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直接描绘未来社会的具体面貌,但是却对未来社会的价值关系进行了定位和展望——“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3]104这种被冠以“共产主义”名称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本质上是对私有制社会中“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3]的社会价值关系的超越,而这种超越的社会前提是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进而掌握全部社会生产力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这种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294的“联合体”[2]294为基础的价值关系。

在社会主义运动史上,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的观点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觉醒、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乃至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合法地位的确立,在理论合法性上都要归功于这种基本定位。然而,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后的新的时代条件下,苏联模式下的历史唯物主义解读却走入了一种片面性的极端。

二、苏联历史唯物主义解读范式中的

公式化和抽象化倾向

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历史唯物主义在理论立足点上是以对人类历史的科学分析为基础的。正是在这种历史的视野中,马克思关于历史的观点才表现出了“历史科学”的外观,马克思关于历史的辩证法思想才表现为一种实践中的历史生成,而不是黑格尔哲学三段论式的僵化应用。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恩格斯在反驳攻击马克思辩证法的杜林时说:马克思从来没有打算用黑格尔的三段式来‘证明任何事物,马克思只是研究和探讨现实过程,马克思认为理论符合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假使说,有时社会现象的发展符合肯定—否定—否定这个黑格尔公式,那也没什么奇怪,因为这在自然界中根本不是罕见的现象……恩格斯的立论重心在于:唯物主义者的任务是正确地和准确地描绘现实的历史过程,选择例子证明三段式的正确,不过是科学社会主义由以长成的那个黑格尔主义的遗迹,是黑格尔主义表达方式的遗迹罢了……‘辩证过程的例子……不过表露了学说的起源。”[4]

然而,在斯大林那里,马克思关于历史的思维方式却表现为一种外来输入:“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5]1在这种视野中,“社会历史,已不复是一种‘偶然现象,因为社会历史已经成为社会底规律性的发展,而社会历史底研究已经成为一种科学”[5]18。这就使人类历史发展与自然界发展丧失了本质区别。如果说,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理解中,直接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的阶级斗争是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中历史地产生的,是理论对阶级社会发展现实进行辩证、超越性的分析、概括和总结,那么,在斯大林式的理解中,这种机制已经变成了一种带有公式色彩的自然科学规律。

正是由于苏联教科书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历史必然性的僵化理解,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模式中的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忽视了马克思曾经指出的苏联本国国情的特殊性。在苏联模式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整体性的、抽象的无产阶级利益实际上处于绝对高于个体劳动者的地位。在统得过多、过死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苏共没有把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看待”[6]43。这就从社会关系和现实物质条件上限制了个体主体进一步发展,最终造成了新的个体存在的片面性。简言之,它越来越束缚个体的主体性,而不是朝着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前进,这在客观上也为苏联后期抽象人道化思潮的泛滥提供了空间。

如果说,斯大林时期的自然科学规律式的历史唯物主义解读范式忽视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生成性和超越性价值维度的话,那么,斯大林之后的苏联历史唯物主义解读范式却被推向了另一个极端。历史唯物主义的超越性维度被给予了康德式的抽象理解:“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的歪曲使得马克思、列宁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中最重要的东西不复存在了,这就是: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取代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这一思想的,是把人作为党和国家机器上的‘螺丝钉的思想,是把劳动人民作为这一机器的‘传送带的思想。”[6]72在此理论定位下,“从赫鲁晓夫到勃列日涅夫再到戈尔巴乔夫等苏共领导却逐步彻底背叛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打起了抽象人道主义旗帜,相继推行了一条以资产阶级抽象人道主义、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历史观为指导思想的‘民主社会主义路线,使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中资产阶级自由化势力滋生蔓延”[6]3,最终出现了无视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全民国家,全民党”[6]52这样的抽象价值定位。这种忽略苏联现实国情的抽象历史观最终成为了苏联解体的意识形态上的导火索。

三、中国改革开放后历史唯物主义

范式研究的时代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态度的重新落实,我国学界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表现出了自己的时代特色。那就是,在认识论领域进行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分。20世纪80年代前期国内学界关于“真理阶级性问题的讨论”[7],实质上反映了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中的立足于抽象阶级主体的、公式化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否适用于认识论上的现实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在此问题上,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都没有能够彼此说服对方。其中一个重要理论原因在于,认识论中的抽象主体概念并不能够解答现实个体主体对于主客体关系的评价问题,这不仅涉及到“真与假”的事实判断,而且关系到现实主体的价值定位和现实存在状态。

随着“价值哲学”的兴起,关于“真理阶级性问题”的讨论出现了转机,这就是“价值认识有无阶级性”[8]问题的讨论。阶级问题研究从认识论与价值论混淆到价值关系澄清的视角转换,意味着理论界开始在社会价值评价标准的视角上讨论阶级问题,从而第一次对以往的社会评价与价值判断标准相混淆的、抽象的、公式化的阶级划分传统进行理论反思。

在此过程中,同样出现了两种鲜明对立的观点。传统的观点认为,价值作为主客体之间的特定关系,不但客体状况是构成价值的必要因素,主体状况也是构成价值判断的必要因素;价值认识具有以不同阶级的利益和需要为转移的特点,因此,价值认识是具有阶级性的。这种思路如果进一步延伸,就会导致两个问题:价值判断是否具有客观性和真理性?按照这种观点,价值判断涉及到了现实的客体的状况,必然具备客观性和真理性的要素;与此同时,以阶级概念为基础的抽象主体划分又使得价值认识在不同的抽象阶级主体之间出现了真假对错之分。于是,在这种观点中,资本主义社会中作为抽象价值主体的无产阶级与其他阶级的价值认识就发生了绝对对立。然而,以此为依据的价值认识并没有回答这样一个认识论问题:无产阶级的价值认识与其他阶级的价值认识在认识发生的内在机理上究竟有何本质区别?同样,这种观点也无法回答这样的现实问题:为什么以传统阶级划分为社会评价标准的社会主义建设会遭受重大现实挫折?这其中一个重要的理论教训就在于,不能在抽象主体的意义上讨论价值评价的真假问题,也不能在抽象主体的层面上把阶级问题作为价值认识的标准。

与“价值认识阶级论”相反的观点认为,“价值不是一个实体范畴,而是一个关系范畴”[9],不能把物体的价值当成是物自身的属性;价值关系虽然涉及主体,以主体为转移,但是并不是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一个认识是否是真理,并不能由认识主体的阶级立场所决定,而是看它是否同反映的对象相符合。这种观点的理论意义首先在于它把价值认识定位于关系范畴。在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解读范式中,阶级恰恰是作为一个抽象的实体范畴出现的——它以抽象主体的属性入侵现实主体的属性,在认识论上造就了以阶级区分为基础的价值评价标准。其次,它解决了为什么在同一阶级内部会有不同的价值认识的问题,而不是像传统解读范式那样,把某一阶级内部所有个体成员的价值认识强制统一到一个抽象主体的价值定位上来。最后,它回答了不同现实主体间不同价值认识如何达到统一的问题——尽管对同一事物的价值认识因主体的不同而不同,但特定对象对于现实主体的价值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总是确定的。作为价值认识对象的这种关系范畴,相对于认识主体来说,在主体之外客观存在着。正因为如此,价值认识才具有客观性。

后者的观点逐渐为学界所接受,阶级问题在近一百年间作为一种认识评价和价值区分的标准在认识论中逐渐被淡化了。在打破了传统的阶级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学界开始了广泛的理论探索。随后,历史唯物主义传统范式在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公式化的“斗争”外观逐渐淡化,其立足于现实的建设和发展的一面被充分重视。

四、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时代转变中的价值维度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一种实证性的“历史科学”,还承担着现实的教育功能——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社会发展结构的逻辑重构指明未来社会的发展导向。在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中,以抽象阶级主体为支撑的阶级意识与价值同化机制构成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价值体系建构和社会理想教育的基础。“阶级”概念在价值论内的“悬置”一方面改变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内部以阶级为主要社会发展动力的认识判断和价值定位,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传统“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空场”,形成了当下历史唯物主义范式研究“掐头去尾”的体系外观。也正是这种空场,为中国从当下现实出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核心价值观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为历史唯物主义在新时期的发展,提供了理论生长空间。

在唯物史观范式转化的过程中,把价值认识的对象定位于关系范畴,为从理论上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价值主体多元化以及随之而来的价值观的多元化的社会现实提供了可能。价值哲学的视角能够尊重现实社会主体的切身利益和价值选择并予以合理的解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主体在传统核心价值观中“螺丝钉”式的价值定位逐渐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独立个体多向选择的价值定位所取代,经济活动的成功成为衡量个体主体的社会价值和存在意义的重要标准。在关于集体主体与个体主体关系的定位上,现代的集体主体更多地依靠经济手段处理同个体主体的关系,开始从市场经济的角度面对个体主体。与此同时,个体主体间的关系处理也逐步定位于竞争性的市场机制,物质利益成为社会经济交往的现实基础。

价值哲学的视角同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建构提供了理论支持。“价值观是在实践中被不断建构的[10],以现实的个体为主体的价值判断并不意味着主观性,相反,恰恰是价值判断的主体间性及其现实的主客体关系造就了价值认识的客观性,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共同的价值观。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价值判断的基本标准发生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变化,从强调阶级区分定位深入到强调生产力定位,生产力维度由此成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标识,马克思主义建设性的一面被充分重视和发挥。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现实优越性为基础,整个社会形成核心价值观共识,进而确立了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理想。在此视角中,社会价值评价标准、社会核心价值观与现实的个体价值观在本质上形成了一种和谐的共生关系,而不是一种强制同化的隶属关系。在此意义上,“和谐社会”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近期甚至中长期社会理想,并不是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理想相矛盾的。相反,这是在尊重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到社会现实主体的现实存在状态的基础上,推进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选择。

五、历史唯物主义范式转型中的时代挑战

随着阶级问题与认识论、价值论关系的逐渐厘清,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更加艰巨的问题,那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价值路径的理论澄清。可以说,它构成了整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挑战——如何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先富”到“共富”的历史合理性论证和现实可能性说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了30多年后的今天,传统历史唯物主义仍然没有能够对“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时代探索历程勾画出清晰的历史发展逻辑。

在当下社会多元化的价值关系背景中,历史唯物主义范式转型的首要挑战就是要论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实现了“先富”以后,“后富”乃至“共富”如何可能?邓小平提出的“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11],以及“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12],无疑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有可能在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同之处形成社会发展道路的合法性论证,才能真正树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性旗帜。

或许,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进行解答,那就是,如何在社会主义国家防止“阶层”向“阶级”的转变?或者说,如何防止作为一个阶级的“资产阶级”的再生?在马克思那里,阶级概念的社会物质前提就是不自觉的社会经济生产方式或社会分工,在没有消灭自发的社会分工的情况下,剥削性的经济生产方式及其所有制关系仍是构成阶级的一个基本物质基础,消灭阶级是不可能的。有学者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在社会主义中国,随着三大改造的结束,“阶级”问题在中国已经被“消除”了,随之,无产阶级作为一个受剥削阶级也被消除了。即便如此,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随着资本运作的普遍化,随着一个个“上市公司”、“股东”的出现,简言之,随着资本的合法化,在无产阶级政党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情况下,虽然没有了资本主义意义上的直接的阶级对立,但产生“阶级”现象的现实物质基础仍然在中国现实存在着,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劳动状况仍然存在着。从经济上承认阶级存在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返回阶级斗争的时代。相反,承认现实社会生产方式的这种时代特点,对于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性质,对于充分重视和坚持国有资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导性的控制力,对于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仍然是一种现实的社会生产方式层面的视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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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列宁.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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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曹长盛.苏联演变进程中的意识形态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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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哲学年鉴(1986)[M].上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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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吴向东.重构现代性:当代社会主义价值观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9.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1364.

[1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64.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