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微粒子病防治 提高蚕种质量
2012-05-29彭成卫
彭成卫
(安康市蚕种场,陕西安康 725019)
加强微粒子病防治 提高蚕种质量
彭成卫
(安康市蚕种场,陕西安康 725019)
回顾了安康市蚕种场近年来在家蚕微粒子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一些成绩;总结了安康市蚕种场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采取控制源头,狠抓各级蚕种质量,杜绝胚种传染,严格技术标准,强化检验手段,做好预知检查,提高检出率,加强桑园病虫害防治,杜绝食下传染与交叉传染等防治家蚕微粒子病的主要措施及成功经验。
家蚕;微粒子病;防治措施;蚕种质量
家蚕微粒子病是由病源性微孢子虫侵染寄生蚕体而引起的一种传染性蚕病,能经口和胚种2条途径引起传染与流行[1],对蚕桑产业具有毁灭性的危害,其病原家蚕微粒子孢子在蚕种质量检验中被列为唯一的检疫对象[2]。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病在安康市各蚕区和蚕种生产场家迅速扩展蔓延,因胚种带毒而造成的经济赔偿与纠纷事件也偶有发生,给蚕种生产场家和蚕农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蚕种微粒子病毒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蚕种质量的好坏与优劣。因此,对于蚕种生产场家而言,如何控制家蚕微粒子病,提高蚕种合格率,减少或杜绝胚种传染,已成为各蚕种生产单位提高蚕种质量的主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之一。安康市蚕种场在借鉴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家蚕微粒子病防治(以下简称“防微”)技术操作要领和防治措施,在提高蚕种质量、提升蚕种内在品质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1 “防微”工作取得的成绩
1990年以前,安康市蚕种场在蚕种生产中家蚕微粒子病一直处于低发期,生产的毛种淘汰率在0.5%以下;1993—1999年,家蚕微粒子病处于高发期,无论是在场本部还是在原蚕区都发生了严重的家蚕微粒子病,生产的蚕种因病蛾率超标而被大量淘汰(表1),给蚕种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针对这一情况,安康市蚕种场非常重视,成立了场“防微”领导小组,具体指导“防微”工作的开展,在认真贯彻国家、省防治家蚕微粒子病操作细则的基础上,结合生产实际,制定了适合本场的《家蚕良种微粒子病防治工作实施细则》和《兴桑养蚕制种技术操作规范》;先后派出多人到浙江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陕西省蚕种质量监督管理站等单位脱产学习和交流,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掌握家蚕微粒子病的防治技术,提高微粒子孢子的检出率,为“防微”工作提供科学、准确、可靠的理论依据。通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总结出适合本场的“防微”技术措施,家蚕微粒子病基本得到了控制。尤其是近10年来,安康蚕种场生产的蚕种合格率高、无毒批次多、淘汰率低、蚕种质量好(表1),多次经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抽检,各项质量指标均达到或优于行业标准,逐步赢得了市场的一致好评,所生产的蚕种畅销省内外,并有部分蚕种远销国外。
表1 1993—2011年安康市蚕种场蚕种生产与合格情况
2 “防微”工作的主要经验及技术措施
2.1 统一思想认识 重点抓好“防微”工作
“病蛾率、杂交率、良卵率、孵化率”是衡量蚕种质量优劣的关键性指标,因家蚕微粒子病可通过胚种传染给下一代,造成蚕茧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还给当地养蚕环境带来严重污染,直接威胁着蚕业生产的安全[3];因此,家蚕微粒子病是蚕种质量检验中唯一的检疫性指标。在蚕桑生产中,由于“毒率”超标而给当地蚕农、蚕种生产场家、茧丝绸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是最大的,由此带来的经济纠纷在安康市也偶有发生。因此,“防微”工作是蚕种场的第一重点工作,对“防微”工作是否重视,体现了蚕种场是否对蚕农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它关系到广大蚕农的经济利益,关系到某一地区蚕业生产的发展,其最终结果关系到蚕种场的兴衰。只有“防微”工作取得了成效,蚕种质量才有保证。因此,在今后的蚕种生产中,必须把“防微”工作当作提高蚕种质量的头等大事来抓。
2.2 提高原种质量 杜绝胚种传染
家蚕原种是由良种繁殖场或品种育成单位通过原种生产程序繁育出的纯度高、质量较好而且能进一步供繁育良种使用的基本种子,必须达到优质无毒,杜绝胚种传染。为此,安康市蚕种场加强了各级原种的“防微”力度,专门制定了《加强各级原种选育复壮的关键措施》和《各级原种“防微”技术措施》。在桑园管理上,以提高叶质、防止食下传染为重点,认真抓好桑园土壤、桑树消毒和春夏秋冬各个时期的治虫工作,控制了害虫对桑叶的危害,保证了桑叶的数量和质量,而且也对杀灭微孢子、减少污染源、净化桑园环境、防止交叉感染和杜绝食下传染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蚕前、蚕期和制种期,加强了各阶段消毒防病和精心饲养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原种操作技术规范,贯彻了以体质强健为主,匀整度为重点的选育方向。在繁育过程中,加强了选卵、蚕、茧、蛹、蛾的“五选”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原种精选淘汰规范,并加强了预知检查和补正检查,严格淘汰不良个体,提高匀整度和生命力。使近年来繁育的各级原种的质量大大提高,各项质量指标要求均高于国家质量标准,达到了原原种、原种、一代杂交种无毒,杜绝了胚种传染。以2010年为例,生产的原原种全部无毒,合格率100%;生产的20个批次原种,其中15个批次合格率为100%,5个批次合格率为99.9%;而生产的22万盒一代杂交种合格率达到了97.4%。
2.3 严格技术标准 强化检验手段
在认真贯彻国家、陕西省防治家蚕微粒子病操作细则的基础上,结合生产实际,制定了本场《家蚕良种微粒子病防治工作实施细则》和《兴桑养蚕制种技术操作规范》,并成立了场“防微”领导小组,领导和具体指导“防微”工作的开展。强化了检测手段,配备了专职技术人员,添置和增加了检验设备,专人负责全场各级原种和原蚕区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的普查和预知检查工作,在原蚕区的选点时,进行了认真普查,发现问题,认真进行强化消毒。同时先后派出多名质检人员到浙江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陕西省蚕种质量监督管理站等单位学习,提高质检人员的检测水平,以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可靠性和时效性。另外,对购进的主要消毒药品进行有效成份测定,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消毒浓度,保证了消毒效果。
2.4 加强技术培训 增强“防微”意识
安康市蚕种场每年都利用非生产季节和蚕期前组织全体生产人员分层次地进行技术培训,采取学理论知识、播放家蚕微粒子病防治技术录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解家蚕微粒子病的危害性和防治方法,统一思想,增强职工“防微”意识。年终各作业组进行经验总结与交流,探讨“防微”措施,提高蚕种质量,并针对本场实际和原蚕区的具体情况,提出下一年的“防微”措施。在原蚕区每季生产期间,组织蚕农分阶段地进行技术培训,重点讲解“防微”知识、落实“防微”措施。要求养蚕户有专用蚕室、贮桑室、采桑与调桑用具、蚕沙坑,并建立了专用蒸消灶,加强蚕前用具和回山消毒,做到消毒彻底,杀灭病源,减少污染。
2.5 加强管理 净化环境
由于微粒子孢子的存活时间长,“毒力”持久,做好环境净化,切断食下传染是防止家蚕微粒子病的重要措施,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制定了严格的消毒防病卫生制度,实行了岗位责任制,注重消毒效果和质量。二是加强消毒防病。严格把住了蚕前、蚕期和回山消毒关,并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坚持重新消毒,不折不扣地进行生产区、生活区、附属室及周围环境的消毒。认真做好蚕期蚕室、贮桑室的消毒,切实做到采叶、进蚕室、贮桑室、调给桑前洗手、换鞋入室。并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减少了病源,控制了污染。三是加强蚕沙管理。在场内及原蚕区养蚕户建造了专用蚕沙坑,除沙后及时运出蚕室倒入蚕沙坑,封闭发酵,要求做到蚕沙不落地,除沙后对地面进行消毒。四是加强了原蚕区一代杂交种生产、桑园的管理和治虫工作,切断传染源。认真做好桑园的除草、清园、剪梢、修枝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桑园病虫危害,减少桑叶污染。五是做好桑叶的消毒工作,杜绝了食下传染。六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添置了机动喷雾器,改善了原蚕区的消毒设备,使原蚕区消毒正规、全面、彻底。七是调整了原蚕区互利互惠政策,实行“基本茧价+‘防微’奖励款”的形式,提高了原蚕区广大蚕农的主人翁意识和“防微”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6 统一管理 分户制种
为调动原蚕区广大蚕农的积极性,多生产优质“无毒”蚕种,安康市蚕种场制定了《普种生产统一管理,分户制种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种茧育常规技术操作规程,从收蚁开始,按技术人员管理的蚁量搭配好品种和对交蚁量,分户饲养到上蔟,种茧检验合格后,分户制种,分户袋蛾。当天收种袋蛾后,由场部派人收回蚕种和母蛾进行“统一处理、统一送检,分户检验”,增强了技术人员和蚕农的“防微”意识,提高了“防微”积极性和蚕种合格率。
[1]许明芳,周成伟.江苏省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原因和防治对策[J].江苏蚕业,1997,19(2):14-16.
[2]廖模祥,刘吉平,张国平,等.野外昆虫来源微孢子虫与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相关性研究[J].中国蚕业,2011,32(1):17-20.
[3]廖森泰,郑祥明.浅谈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治技术体系的完善和发展[J].广东蚕业,2002,36(2):18-20.
S884.2+1
B
1007-0982(2012)03-0058-03
2012-06-13;
2012-06-25
彭成卫(1975—),男,陕西安康,大专,助理农艺师。
Tel:13389158109,E-mail:133891581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