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治愈“城市病”
2012-05-24本刊编辑部
城市化不但要看城市发展的速度,还要看城市发展的质量。不能仅仅将人口居住在城市称为城市化,还要以这些人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来衡量城市化。
1996年,联合国人居组织发布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强调:“我们的城市必须成为人类能够过上有尊严、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的美好生活的地方。”这意味着城市化不但要看城市发展的速度,还要看城市发展的质量。不能仅仅将人口居住在城市称为城市化,还要以这些人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来衡量城市化。这也是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主题的深刻内涵。
今年1月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1年末,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了51.27%,首次超过50%。这一里程碑式的数字,意味着一个新的成长阶段,也意味着我国将经历最剧烈的城市变迁。
前不久,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发布《国际城市发展报告(2012)》,称中国大型城市正步入“城市病”集中爆发期。
4月28日,瑞士人力资源信息及顾问机构公布了全球宜居城市排名调查,亚洲十大宜居城市,中国大陆城市无一入榜。
由此,“生活在大城市还有多少幸福感?”这样的讨论已经成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热门话题。如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特大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入托难、就医难、房价高等诸多问题已经严重困扰城市市民的生活。这些不尽如人意的表现有一个简单的名字:城市病,指的是人口过于向大城市集中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城市本该让生活更美好,但是,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人们的幸福感却在一点点地流失:一边面对着更优质的资源,一边却倍感享受资源之艰难;一边被城市之外的人所羡慕着,一边却承受着城市生活的种种压力。于是,在生活问题和难题频出时,“幸福”的城市人终于发出了“幸福在哪里?”“幸福了吗?”的疑问。尽管他们也自知这城市依旧让他们喜爱,但是他们已经确定无疑地感受到了城市患上了一种病。
这种病就是城市病。这种病看似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症状:当人口和资源无限集中到一个有限的城市时,各种问题必然因为这种集中而出现。如果我们把城市看成是一个承载能力有限的系统,就必须承认这个系统存在超载的可能。而超载的结果就是,每一个生活于这个系统中的人都有一种被挤压的感觉。因此,城市病症出现时,我们需要引起的第一种反思就是,在城市设计与发展时,应该注意到城市的容量与大小,应该注意到城市是一个生活的地方,应从宜居的角度去策划城市,设计城市,建设城市。
当然,由于资源的集中有利于效率的最大化,因此,城市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出现一些特大城市、大城市也是不可避免的结果。所以,在面对城市病时不能因噎废食,把城市化一棒子打倒,而是应该找到城市化与城市病的界限,达到既实现城市化,又不致出现城市病的程度。这是城市病应该引起的第二种反思。
规划引领发展,规划创造价值,规划提升形象,规划点亮未来。
要想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城市化有更为合理的理念和规划。如果说第一种反思是把城市当成一个系统,那么第三种反思就要把这个系统分成若干子系统,以合理的规划保证这些子系统都是健康的完善的。简单地说,就是城市建设中不能存在短板,硬件和软件的建设都应该跟上。
而城市病之所以出现,还与城市这个系统和其他系统之间的关系不协调有关。比如,大城市与小城市的关系,小城市与农村的关系,这种并未达成和谐生态的关系,导致了系统之间的关系是紧张的——越来越多的资源和人力不断涌入,而且是单向流动的。单向流动的原因,在于大城市集纳了太多资源。
社会由很多城市和乡村构成,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城市病的出现既与大环境有关,又与本身的发展有关。这种复杂的原因决定了城市病的治愈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而且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同时,有一点也是可以确定的,即使治愈城市病的过程再复杂,其基本的药方只有一个,就是以人为本,从人居的角度去打造城市,而不是其他的标准。只有如此,城市化的过程才不会误入歧途,城市病的治愈才能有一个真正的起点。
面对大城市病全面蔓延的趋势,二、三、四线城市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们,特别是县市长应该引起警惕,防止重蹈大城市的覆辙,未雨绸缪吧!
以人为本治愈城市病,愿城市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