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加盟代工 实则合同诈骗
2012-05-14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2年10期
吉林省公安机关近期侦破多起以加盟代工为名的合同诈骗犯罪案件,警方表示,不法分子骗人基本分为成立公司、投放广告、签订合同、拒收成品四步,广大民众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不法分子首先是成立公司。他们事先踩点,在城市繁华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开办公司的场所,然后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通过中介代办进行虚假注册成立公司,或者直接购买空壳公司。
其次是投放广告,通过电视、广告公司等途径发布虚假广告,宣称只需要1万至5万元就可让加盟群众“在家当老板”,每年的利润可达“数十万元”。委托加工回收的产品种类繁多,如节油器、打火机、节能灯、电热水龙头、气血循环机、空气净化器、手工十字绣等等。
再次是签订合同,诱骗群众签订加工回收产品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设置陷阱,以定金、设备款、培训费、加盟费等名义骗取受害人钱财。
最后就是拒收成品,加盟者将加工好的产品交回公司时,公司技术部人员往往以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为由少收甚至拒收产品。
警方提醒,此类合同诈骗犯罪屡屡发生,广大民众一定要提高警惕性,切莫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