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稿三昧
2012-05-14何满子
杂文选刊 2012年8期
一作家写小说一篇,讽刺一高级长官,投送一杂志。
编辑约见,说:“小说极好,可发表;但讽刺对象级别太高,影响不好,是否可以改成职别低一级官员,如局处长?”
作家同意改写,稿成后又送杂志。
编辑主任约见,说:“小说极好,但讽刺对象仍嫌太高,只可讽刺一下科级以下的小官。”
作家同意改写,稿成后又送杂志。
总编辑约见,说:“小说极好,但讽刺不如改成歌颂,显得光亮些,可起鼓舞读者的作用,改好后即可交编辑发表。”
作家将所讽刺的科长写得极其美好。稿成后径交编辑。
编辑说:“歌颂一个科长,意义不大,不如歌颂级别较高的官员。”
作家将歌颂对象改成局处级官员,稿成后又送编辑部。
编辑主任、总编辑同时约见,都说:“与其歌颂一个局处级官员,不如歌颂一个更高级的长官。”
作家遵照修改,稿子遂获发表。所写的对象如初稿,只是将讽刺改成了歌颂。
【选自何满子著《见闻偶拾》百花文艺出版社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