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浅谈
2012-05-08王旭
[摘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近些年来,我国加快了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步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目前,由于覆盖面窄、投保率低、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的存在,成为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阻碍因素。因此,要从千方百计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等方面着手解决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快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步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逐步扩大。所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农民通过个人缴纳一定的劳动所得,同时由集体和国家给与一定的支持,将资金储蓄积累起来,保障农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享有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筹资,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政府才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5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目标为到2005年基本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现在来看,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部分地区已经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政策扶持的原则建立了积累式的个人农村养老保险帐户。但是,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经验不足,保障层次低,范围小,资金筹集困难等原因,所以取得的效果并未显著,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任务紧迫而艰巨。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1)覆盖面窄,参保率低,保障水平有限
据统计,目前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何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覆盖面可谓更窄。以2008年为例,该年我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19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但参加保险的农村人口只有约5000万人,参保人数甚少。就覆盖区域来说,也是相当不平衡,未能做到广泛覆盖。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省份,如山东、江苏、浙江等省。此外,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由此导致农民缴纳保费能力低,从而影响到了农民年老时得到的保费给付水平,无法满足农民在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水平十分有限。
目前,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加之城市和农村长期存在着贫富差距,使得家庭收入较低或无家庭收入的农村青壮年人口纷纷离开家乡去争取劳动,争取技能,大量农村劳动力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进入城市,农民工群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同城里人一起工作、生活,但是社会养老保险对于他们来说是同城里人无法比拟的。农民工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令人担忧。据调查,有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农民工因为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保险费而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这一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出农民工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整体水平很低。目前,农民工的数量已由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至过两亿人,所以,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非常有必要考虑到这个特殊的群体。
(2)执行管理不到位,水平低,存在缺陷
为了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各县(市)普遍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一些地区的管理已经走向正规化。但是各地的发展还很不平衡,有些地区的管理规章制度仍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上不够严格,甚至出现管理混乱现象。缺乏较强的管理能力是产生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至今,仍未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管理体制,管理机构业务能力有待加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后。同时,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业务技能。这都影响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行。由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属于低水平运行状态。从管理常态上来看,未能做到恒久坚持。一些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绩突出而受到表扬的地区难以承受住时间的考验,走向了滑坡。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运行缺乏有效监督
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缺乏适合的投资渠道,保险基金很难入市。目前主要的运行方式仍是存入银行。受国际金融危机等经济环境影响,银行利率不断下调,使得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严重困难。同时,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缺乏必要的行政监督及群众监督。由于基金是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征缴、使用,独立管理的,而当地民政部门受当地政府管理,所以,政府擅自挪用、挤占、贪污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上海陈良宇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政务公开,使基金在阳光下运行任务依然艰巨。
(4)宣传不到位,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保障贫困,毋庸置疑,尤其是那些贫困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养老保障问题则更需要重点关注。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对国情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对自身的养老问题同时也更加关心。他们当然知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为他们做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但是,由于政府宣传、引导力度十分有限,导致信息传播不畅,大多农民未能真正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一个全面地了解,缺乏科学的认识。加之受到千年来封建残余意识影响,“养儿防老”观念仍然较重,由此导致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低。
由以上可以看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改革完善发展任务刻不容缓,建立健全一个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仍是各级政府的一个重要工作。
二、完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由于当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仍处于探索阶段,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所以,需要继续加强改革和完善。重点应坚持以下原则:第一,自愿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这就要求在经济社会较发达,组织管理较好地区的农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农民自愿参加。第二,保障水平适度原则。各地应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程度适度确定保障水平,不应搞全国“一刀切”。第三,法治化原则。这要求我们尽快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保证该项事业在法制的框架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是基于这条原则而颁布实施的。根据上述总的原则,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加强工作:
(1)努力做到广覆盖,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思维构成存在较大差异。在短时期内让全国农民普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能实现的。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法正确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才会收到预期效果。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在东部发达地区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正确地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鹿泉市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作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实行了“新农保”制度。据了解,该市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口总共有4.3万余人,其中有1.3万人左右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9年12月开始,凡是参加“新农保”的老年人除可继续享受老农保的同时还可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的“新农保”养老金。目前,该市农民争相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热情高涨。这项新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得到了应有的实惠。然而,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社会条件所限,还不具备建立养老保险条件。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可以鼓励农民参加商业性储蓄或在银行设立农民养老个人账户,通过优惠利率鼓励农民参加银行养老储蓄。
(2)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及监督
针对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各级政府尤其是县(市)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经办机构,进一步明确部门各自职能范围,理清工作思路及各部门间的衔接关系,防止工作出现混乱。各部门人员应加强学习,科学认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真正意义,防止在工作中由于自身行为不当,挫伤农民的参保积极性。除此之外,还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审计和巡视力度。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应经常性的进行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及平级间的相互监督。推行阳光政务,定期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政务决策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意见建议,努力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从而解决保险金给付问题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十分复杂的问题。因为,投资是促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投资问题本身就需要诸多技巧,一旦投资出现问题,保险基金就会面临损失风险。针对这些,首先,是健全投资制度。一个合理的制度是保证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才能使保值增值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其次,可以将基金进行组合投资,通过法律程序,在基金运营安全的条件下,可投放到资本市场,购买股票,商业基金等,这样可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此外,购买国债可以说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由于国债到期返还本金,从而保证了基金的安全性。再次,基金管理经办机构要注重引进一批头脑灵活、信息通畅,具有投资专业技能的人才来进行基金的合理投资,保障其保值增值。最后,本级经办机构如不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上级经办机构代为运作管理。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在基金进行保值增值时应坚持“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大原则,确保基金的科学合理运营。
(4)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
政府应在个人及集体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同时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增加基金款额,也可制定相关的补助和补偿制度。例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补贴制度,对农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给予一定的补贴。不仅提高了农民的参保率,而且还提高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同时建立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预警机制,做到信息和资金双畅通,保障農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5)加大宣传力度
农民群众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受益主体,广大社会保险事业工作者应多下基层,深入农村,为农民群众讲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知识,积极广泛宣传,使农民群众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才能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扎实推进。
新世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蓝图已经绘就,我们要更加明确定位,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开展工作,争取在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老年人口真正享受到老有所养。
参考文献:
[1]陈佳贵,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刘雄.社会保险通论.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3]郭家.农村社会保障100问.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王旭(1988--),男,河北人,河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中国近现代发展。